钱多、房子多、情妇多,宁波”许三多”被秘书王某实名举报,身为国有房地产公司总经理,包养多名情妇,加入外籍,私揽工程项目、吃销售代理回扣……
王某曾担任许总的秘书15年。两人结怨是2016年,许总操办儿子婚礼,公车私用,被王某举报后,受到处分。
王某受到死亡威胁,曾两次被车辆撞击。从2017年起,他又举报许某10余次,但都是石沉大海,不起波澜。(来源:河南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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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举报内容虽多,却缺少真正致命一击。日前,许某所在公司的上级控股公司通报,对许某公款旅游的问题已在立案处理中。
王某举报,许某假借公务考察,与情妇到南美旅游,报销公款34万多元。
这种行为用公款报销本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仅仅是违纪行为,还可能涉嫌贪污罪。
刑法第382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国企高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
这里所说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是指利用职务上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利以及方便条件。
本案中,许某身为国企高管,手中有公款报销审批权,假考察、真游玩,用公款报销个人费用,已构成贪污罪。
而且数额巨大,一旦证据查实定罪,应当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他的情妇还可能涉嫌贪污罪的共同犯罪。
2.许某违规加入外籍,妻子和女儿也都加入外籍,没有如实报告个人事项,违反了组织纪律。
根据有关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配偶和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应当在60日内向组织部门书面报告。
许某这种情况,肯定不能担任国企的高管职务。他今年即将退休,看来早有打算。
有关部门应该好好查查,绝不能让他得逞了。如果真如举报所言,许某包养多名情妇、收受回扣,那他就是无耻贪婪的大蛀虫。
3.王某已经举报多年多次。如果证据确凿,相信有关部门也绝不敢袒护。
但目前上级部门只就公款旅游的问题进行立案调查,这其中是否另有曲折,让人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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