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退休2年,广东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原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江绍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分局原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江绍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清城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江绍辉简历:
江绍辉,男,1965年10月出生,汉族,清远清新人,大专学历,1986年7月参加工作,199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6年7月任清远县公安局办事员
1988年5月任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办事员
1989年11月任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刑警队副队长
1992年8月任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刑警大队一中队副队长
1994年5月任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
1997年12月任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刑警大队大队长
2000年7月任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05年11月任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主任科员
2007年5月任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主任科员
2011年3月任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党委副书记、政治委员
(来源:清远廉信)
2016年9月任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副主任科员
2018年12月免去清远市公安局清城区分局治安管理大队副主任科员职务,提前退休
员工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工资应如何支付?今年三月份以来,全国疫情反弹比较厉害,一个地方一旦出现确诊病例,马上就会导致成千上万人停工停产,隔离封控,而且一折腾往往长达一两个月。那么,问题来了,很多人因疫情隔离到家中,导致不能出勤上班,工资应该如何支付呢?
按国家要求,因疫情防控政府实施隔离措施的,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从第二个月起发放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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