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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虚假诉讼(公务员虚假诉讼怎么办)

【發假誓的公務員】 在政府強制於政府機構及大樓使用「安心出行」的第一天,便發生了公務員使用假安心APP的醜聞。有人懷疑使用虛假手機應用程式以進入入境處大樓而被捕。當中包括1名入境事務主任、1名入境事務助理及

【發假誓的公務員】

在政府強制於政府機構及大樓使用「安心出行」的第一天,便發生了公務員使用假安心APP的醜聞。有人懷疑使用虛假手機應用程式以進入入境處大樓而被捕。當中包括1名入境事務主任、1名入境事務助理及1名審計署職員,另外2名為外判工。經初步調查,以涉嫌行使虛假文書拘捕五人。

這單可說是最戇居的事件,某些公務員至今仍為了一些無謂的堅持,或誤信些假新聞的抹黑,而去拒絕使用安心出行,更在政府加強廣泛使用程式的同時,還要用假APP去撞騙,可說是罪加一等!

擁有智能電話至今天仍拒絕使用「安心出行」的只有黃人!只有他們才會相信毒媒抹黑程式會把行蹤私隱盜取上報中央或被政府監控;另一種是反政府人士因對政府不信任,所以對政府政策不妥協不合作的一種表態。正常人,一早都已經使用了,為什麼還要這麼麻煩地四處「填紙仔」?

若程式真的會洩露私隱,你覺得又可以在「蘋果」的APP Store下載得到嗎?一早便被「老美」用藉口除牌吧!黃人可否多用用腦袋思考不要老是道聽塗說。

經常說這班扮有型作無謂堅持的人是要付出代價的,而且還要身為公務員。食君之祿卻不以身作則,公務員隊伍是政府骨幹,在崗位上需要支持政府施政。所以前陣子需要所有十七萬公務員宣誓效忠特區政府,但當中又有幾多個是「真心」?

還記得當年黑暴時期,當年宣布有四萬名公務員參與了「公僕仝人,與民同行」的遮打花園反政府集會,而警方數字則是一萬。我們就拿個平均數當有兩萬吧!但拒簽宣誓聲明的公務員至今只有650人,當中還有一半以上是兼職政府僱員。那當年曾出席反政府集會的餘下兩萬多公務員去了那裏?這班人為了「保飯碗」現在卻要「無風骨」地宣誓效忠特區政府,卻又拒絕配合「老細」政策使用安心出行,甚至離譜到用假安心APP去欺騙,發假誓效忠,卻暗地繼續反政府,是否需要加倍負上刑責?

我常說政府內部黃人處處,十七萬公務員除了三萬名警員外,「身在曹營心在漢」的黃人多的是,當中更不乏高層人士,要搞垮政府或令它出醜又談何容易。若政府不盡快抽出這類表面歸順內有異心的公務員去正本清源,當這些公務員愈做愈高級,會否將來孕育了個暗黃特首、局長等高層政府官員出來?令特區管治受到阻滯或與內地不能融合?希望政府能嚴正處理這個問題!

事發後,入境處亦發聲明強調一向十分重視員工的行為操守;而政務司長李家超更指任何人不應故意違法,如涉公務員就更不能接受,強調執法部門必定會依法處理。之前對英勇殉職女警留言落井下石的公務員也全部被勒令停職,相信這班擺明對抗政府政策的公務員也不會有好下場。對這種不配合特區政府施政的公務員,一定要施予極大阻嚇性懲罰才有效用。

要保飯碗的各位請乖乖歸順做好本份,要繼續對抗的請另謀高或盡快移民。經過兩年至今還看不清真偽,還要繼續被政治蒙騙去仇中亂港不懂醒覺的,你絕對不配做獅子山下的香港人!

朱庭萱

骗子假扮退休公务员结交多位女朋友

近日,浙江海宁警方将一名“退休公务员”抓获。该男子自称65岁,是一名退休公务员,通过交友网站,与多名中老年女性建立男女朋友关系后,以承包工程、员工工资发不出等理由,骗取了多名中老年女性,涉案金额10多万元。目前陈某忠已被海宁市公安局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一场黄昏恋变成黄昏骗,现在骗钱骗感情的不仅有小骗子,还有老骗子。

多行不义必自毙。将自己包装成退休公务员,上网行骗,也是要付出代价的。

骗子这么多怎么办?很简单,每次付钱给直系亲属以外的陌生人时候,先问问律师意见。

 

一、该男子构成诈骗罪吗?

根据《刑法》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财物。

1、该男子从一开始就伪装成退休公务员,谎报自己的收入,博取信任后再以各种理由向女方借钱,构成《刑法》中的诈骗罪。

2、事后,这名男子称自己只是借钱后资金困难,并不是骗钱。

3、这种解释是苍白无力的。从该男子给自己包装假身份、假收入、假家庭的行为,就能够看出此人一开始虚构各种假资料骗取受害人的信任。

4、事后又以各种理由推诿不还钱,这种就是从一开始就不打算还钱,符合非法占有的目的。

5、在受害人要求还钱时,该男子还以知道受害人住址为由,对受害人进行威胁。这种行为属于严重情节,应当加重处罚。

 

二、该男子构成招摇撞骗罪吗?

有网友认为,该名男子以公务员的身份行骗,应当构成招摇撞骗罪。

《刑法》规定,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构成招摇撞骗罪。其保护的法益是公民对于国家机关的信任和国家机关的公信力。

1、该名男子伪造的退休公务员身份确实让受害人放松了警惕,提升了好感,是博取受害人信任的重要环节。

2、但是,其行为主要目的是损害的更多是受害人的财产权,而不是国家机关的公信力。

3、尽管确实也存在招摇撞骗的行为,但是属于一个骗钱的行为同时触犯了招摇撞骗罪和诈骗罪,属于想象竞合犯,按照中国司法实践是择一重罪去处理,诈骗罪的上限是无期徒刑,因此按照诈骗罪处理。

网上交友需谨慎,涉及金钱要小心。现在的骗子不仅骗小姑娘,连中年妇女也不放过。这个骗子抓住了中年妇女追求稳定生活的心态,借着公务员身份带来的安全感行骗,手段真是“高明”。

无论是年轻人还是中年人,在恋爱中都要保持理智,擦亮双眼,别让骗子有机可乘!

#“退休公务员”同时交往多位女友##老汉谎称退休公务员同时与三人谈恋爱行骗#

公务员婚内出轨与他人同居生子,私下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对原配家暴,并骗取假离婚。律师:涉嫌重婚罪,无权处分共同财产。

有网友反映,前夫是某局公务员,与他人出轨同居并生有私生女。私下变卖夫妻共同财产,对我经常实施家暴,并骗我办理了假离婚。现在咋办?

律师告诉您:

刑法和司法解释规定,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以夫妻关系同居的,构成重婚罪。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如果女方知道同居对象有家室,那她和和您前夫都涉嫌重婚罪。您可以提出控告。但是刑诉法有一个追诉时效问题,犯罪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

如果过了追诉时效,建议您向当地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公务员虐待家庭成员、包养情人或者严重违反社会公德的,视其情节,给予相应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关于假离婚的问题。由于离婚涉及特殊的人身关系,一旦婚姻解除,不能申诉。要恢复婚姻,只能您和前夫重归于好,再行领证。

前夫变卖你们的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他的行为属无权代理,您可以请求法院确认买卖行为无效。这里也有一个3年的诉讼时效,从您知道财产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

祝愿您自立、自强,早日恢复正常的生活!

网友们有什么更好的建议?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头条帮忙#、#头条法援# #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上海一份处罚决定书让人们见识到了公务员的厉害。“加拿大鹅”因虚假广告被罚款45万,上海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详细列出了处罚决定的依据,运用历史学、生物钟、物理学、化学、营销学等手段进行论证,事实清楚,论据充分,让人无不信服。网友纷纷表示这果然是大神,看来想考公务员还需多多学习 ⬇️

#热点观察局#

#头条创作挑战赛#

谁能告诉我这是真的还是假的? 公务员不需要工资么?

湘雅二院刘翔峰告诉我们:医生职务犯罪不应止于收红包!应制定专门的法律来规范!

一些特地职业都存在职务犯罪的可能性。最常见的是公务员,掌握全社会资源,常见职务犯罪形式就是贪污受贿。

会计也会有职务犯罪。这两年,会计师事务所如果给要上市的公司出具假的材料,需要坐牢的。

医生也存在职务犯罪的可能性,因为他们掌握了别人的身体健康与钱包。

目前还没见到医生胡乱开刀谋财甚至害命等行为专门制定的职务犯罪法条,一般比照别的法条来。

这可能是医生“不规范”行为累禁不止的一个重要原因:没有专业的法条,界定不清晰,比照刑法之类,比照来比照去,总会有差别,总会更容易找到脱罪的理由。

网友说不可信,这种事真的假的?县长?这要是假的那玩笑可就大了,首先冒充国家公职人员就是违法!再则这也不符合广告法啊!#淘宝# #新疆# #公务员#

1951年,刚出狱的李万明凭着一张伪造的“第二野战军政大学”公章进入陕西省政府。凭着一封邓小平签名的假信,他侥幸逃脱,成了安康特派办民政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

这不是他第一次作弊。事实上,李万明堪称职业骗子。早在解放前,李万明就已混入国民党军队,伪造假证领取士兵退役补贴。建国后,他通过伪造身份证件成功进入第二野战军政大学学习。

公务员李万明并不满意。他梦想当大官,赚大钱。看到现实和梦想的距离,躁动的心又开始躁动。

不久后,李万明又做了同样的事情。他伪造了二野军政大学组织部的“军转民令”。调令内容为:“任命李万明同志为第12军35师103团参谋长,向中南局报告。”

接到转学指令的西北农学院没有怀疑造假,立即协调办理转学手续。李万明利用自带档案报告的机会,伪造了自己担任359旅连长、营长的履历和在朝鲜战争中获得战斗英雄、模范共产党员的称号,塞进了自己的档案。

凭借这些伪造的简历,李万明顺利进入中南军政委员会农林科工作,随后被派往中南农业研究所担任秘书处长。1952年在4վ֮ս,李万明甚至被选为访问苏联的中国农民代表团成员。

一年后,中南地区被撤销,工作人员被重新分配。得益于“漂亮”的履历和访苏经历,李万明被调到北京的农林部任科级干部。至此,短短几年时间,李万明被一个犯人一步步从市里骗到省里,再从省里骗到北京,成为北京官员。

但是,再精妙的骗局,总有一天会被揭穿。聪明的李万明最后被自己的贪婪吞噬。1954年底,李万明想在事业上更进一步,于是伪造了防空部队司令员周士第的亲笔信,请他担任12军参谋长兼35师师长。

因为李万明喜欢炫耀和吹嘘,报纸媒体也大肆宣传他的“丰功伟绩”。当他到达Xi安时,消息很快就传开了,甚至惊动了省委。一次偶然的机会,时任陕西省委书记的张德胜认识了这位“老英雄”。

交谈中,李万明还谈到了他在侃侃的革命事迹。然而这一切在张德胜眼里无疑是有瑕疵的。他敏锐地察觉到眼前武汉的日日夜夜有问题,于是在谈话后通知省公安厅调查。

在公安机关的严密侦查下,李万明的骗局终于被揭穿。1956年8月30日,李万明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һѪ5Ѫ年。

李万明诈骗案在当时影响很大,武汉很多日日夜夜都把他当成国民党特务。为了警示后人,以正视听,著名作家老舍假扮法官,到监狱里详

#长春头条# 身边朋友,长春一中央直属单位公务员,几乎天天加班,周末白天基本也要去,平常八九点是常态,而且是在单位机关部门工作,主要是写材料这方面。

我们都说他上了一个假公务员单位,钱没多少,休息还没有,可是领导就是拿着提拔正科长的待遇吊着他,朋友也是比较吃这一套。这个强度比我们在企业工作的都大很多,我们一跟他说不值,他就说我们老百姓什么也不懂

“冒名顶替成为公务员,只被警告一次?”在湖南郴州,一名70后女子在网上实名举报。她承担了初中同学的角色,现在是公务员。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另一方面,这个被报道的女人的生活已经完全改变了。她现在在世界各地流浪,靠打工谋生。

经相关部门调查,确认该女子举报属实。当年,这个叫黄某兰的人,在中考时顶替了举报女子邓某莲。而且至今黄某兰还在用她的名字。她现在也叫邓某莲(假的)。

这是邓某莲在有关部门的公告栏里看到的信息。没想到,最终,有关部门给予邓某莲警告处分。

收到处罚结果反馈后,邓某莲根本无法接受。他是个骗子,改变了他的生活。最后,他轻描淡写地警告了一下。这不是和不处罚一样吗?后来,邓某莲去超市买了菜刀,又跑到黄某兰的工作单位,将黄某兰砍成轻伤。

这件事最后产生了两个后果。

先是邓某莲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拘留逮捕,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邓某莲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两年。

也就是说,法院的缓刑必须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刑期必须在三年以下。二是法院考虑到被告人系初犯,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性不大。如果他没有被监禁教育,并且有改造的可能,将适用缓刑。

其次,邓某莲走出看守所后,在网上实名举报。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回复称,目前邓某莲(假)正在恢复原名,处于休学期。

注意网上邓某莲的举报是第二次举报。第一次向有关部门举报的结果是黄某兰被警告。

从法律上讲,发生在30多年前的冒名顶替者还能被处罚吗?可以驳回吗?

教育法规定,以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相等欺骗手段成为公职人员的,将依法予以辞退,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规定是新教育法的内容。到现在,正式实施时间只有两个多月,但是黄某兰冒名顶替的时间。那是30多年前的事了,时间跨度太长了。法律有‘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新教育法的规定似乎不能适用于黄某兰?

法律不溯及既往,通俗地说,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来约束昨天的行为。也就是说,根据法律的不溯及既往原则,30多年前的冒名顶替行为不能用新教育法的规定来处罚。

所以,不能开除黄某兰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诉讼时效和法律适用均从犯罪行为结束之日起计算。

具体来说,能否对黄某兰适用新教育法,取决于如何计算她被冒名顶替的时间。对此,有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黄某兰在中考期间冒充邓某莲,其犯罪行为在中考结束时结束。另一种意见认为,黄某兰仍在邓某莲名下工作,其犯罪行为仍处于持续状态,尚未完结。

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只要黄某兰还在用邓某莲的名字,犯罪就完不了。也就是说,可以适用新教育法的规定开除黄某兰,而不是给予警告!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欢迎@情感纪实哦 在评论区留言!

#湖南头条# #我要上 头条# #我在头条搞创作# #头号周刊#

东北的营商 东北的公务员事业单位这帮人 能别接触就别接触了 有点意思 哈哈哈

起因是 开车在二环上正常行驶 没让左侧车辆实线变道 被左侧车辆加速变道至我行驶路线差点剐蹭 且之后多次故意踩刹车恶意别车 伴随手指伸出车窗做挑衅动作 我于抵达目的地后打122告诉归110管 打110告诉归122管 这俩踢上球了 然后民心网反馈 这人更有意思 说那意思是 你报警你得提供证据 不能一报了之 我就合计不明白 马路上每个人都这么开车 都想硬变道就变 看见人就竖手指挑衅 哪天遇见个溜号的 没刹住车的 给乱变道这车撞二环桥下去了 造成其它无辜路人或者车辆损失了 那得多冤 我是知道勿以恶小而为之 遇到这事我没跟他追逐竞驶 我合计合理合法让警察批评教育一下 避免以后出现更大问题 万万没想到 属实雷到我了 先是踢皮球又是自己找证据 嗯 我反思 怪我 怪我新车还没按行车记录仪 以后别遇见这事了 再遇见找你们也没用 我直接把记录仪视频发网上 让网友们欣赏吧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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