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2日军队文职招聘考试笔试每日一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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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某联邦议院规定,只有在联邦议院中占有至少5%议席的政党才能组成议会党团。只有议员人数不足5%的政党,在征得绝大多数议员同意后,可以组成议会集团。议会集团只享有部分议会党团被赋予的权利。
根据这段文字,可推知,在该联邦议院:
A.能组成议会党团的政党不能组成议会集团
B.能否组成党团或集团最终需由联邦议会进行裁决
C.少于联邦议院议席5%的政党不可能组成议会集团
D.该制度避免了议员们过于集中于某一议会党团或集团
2为鼓励市民骑自行车出行,M市在过去几年里专门在马路上划出自行车道和禁止机动车行驶的“绿色通道”。然而,该市真正将自行车作为主要交通工具的人口比率依然很低,仅男性稍有增加。
由以上现象能够得到的结论是:
A.在马路上划出的自行车道让骑自行车的人必须和机动车抢道,比较危险
B.女性对选择骑自行车出行与男性有着不同的要求
C.“绿色通道”通常只是在公园内铺设,无法连通到商务区、超市、学校等实用场所
D.该市女性早已普遍将自行车作为主要交通工具
3.某公司行政部人员手机使用情况如下:
①小王拨打过行政部所有人的电话;
②小李曾经拨打过小赵的电话,但是小赵不曾拨打过其他人的电话;
③不曾接听来自行政部其他人电话的人也就不曾拨打过其他人的电话。
由此可以推出:
A.小赵不曾接听过来自小李的电话
B.小李曾经接听过来自小王的电话
C.行政部曾有人拨打过小王的电话
D.小王接听过来自行政部所有人的电话
4.在A市,司机的汽车事故保险是按平均水平支付的,而不是按每个司机每年行驶的里程收费,在此机制下,保险公司能实现一定的盈利。所以,行驶里程少于平均水平的人在一定程度上补贴了行驶里程多于平均水平的人。
以下说法中哪项成立,则上述说法成立?
A.无论何时,有新的司机购买保险时,向所有司机收取的按平均水平计算的事故保险费也会相应上升
B.如果根据每年的行驶里程对司机进行分类,保险公司的利润会显著上升
C.那些得到保险公司高额赔偿的司机所支付的保险费用等于或低于其他司机支付的保险费用
D.对保险公司而言,为行驶里程少于平均里程的人所支付的成本小于为行驶里程多于平均里程的人所支付的成本
5..有一批新产品不合要求,经检查,不合要求的原因不是由于原材料质量差,也不是由于产品设计有差错。由此我们认定,这批产品不合要求是由于工人技术水平低造成的。
最能支持以上结论的是:
A.影响产品质量的因素有很多
B.该厂没有对工人进行必要的培训
C.新产品面世总是会有不少波折
D.产品不合要求,或者是由于原材料质量差,或者是由于产品设计有差错,或者是由于工人技术水平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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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澈的爱,只为中国--致敬戍边烈士陈祥榕
戍边烈士陈祥榕为国牺牲后
他的姐姐陈巧钗
为继续弟弟未竟的事业
报考军队文职
投身报国
继续书写
2020年6月
在那场维护国家领土主权的边防斗争中
年仅19岁的战士陈祥榕英勇牺牲
他在日记里写下
“清澈的爱,只为中国”
感动了无数人
他的姐姐陈巧钗
原本在福建福州一家律师事务所
当专职律师
弟弟牺牲后
她报考军队文职投身军营
但由于处理家庭的事分散了不少精力
第一次成绩并不理想
今年是她第二次参加军队文职考试
终于如愿#衡水# #怎样用一句话证明你成熟了# #戍边烈士陈祥榕姐姐考入军队文职# #衡水#
(图片来源于网络,仅供参考)
【公基法律知识】新说故意杀人罪
据新闻报道,2019年10月20日,大连13岁男孩蔡某某性侵未遂后杀害10岁女孩淇淇,并抛尸灌木丛。2020年8月10日,法院判处凶手及家人向受害者家属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1286024元。但因蔡某某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杀人罪的刑事责任年龄是年满十四周岁应当负刑事责任,因此本案中蔡某某不负刑事责任年龄。在2021年3月1日生效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有了新规定,如果本案发生在2021年3月1日之后,那么蔡某某还能不承用担刑事责任吗?结果会有什么不同呢?需要满足哪些条件才能构成故意杀人罪呢?我们一起来看看。
一、故意杀人罪含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首先,此罪为故意犯罪。其次,必须是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如对死刑犯人执行枪决则不属于,因为这是合法的。再次,剥夺的是他人的生命,自杀则不在此列。最后,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年满十四周岁的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一般就构成了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是法律对违法犯罪行为的判罚结果,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见处罚之重,打击之坚决。
二、故意杀人构成要素之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见,按照刑法总则部分的规定,年满十四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应当对故意杀人罪负刑事责任。
2020年12月26日,刑法修正案十一颁布,将于2021年3月1日生效。根据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规定,“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那么,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年满十二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就应当对故意杀人罪负刑事责任。本文文章开头中的案件如果发生在2021年3月1日之后,那么蔡某某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三、法律拟制为故意杀人罪的情形
(一)非法拘禁使用暴力致人死亡
非法拘禁,是指以拘押、禁闭或者其他强制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犯罪行为。在非法拘禁中“使用暴力”且“致人死亡”才拟制为故意杀人罪。比如老张把小明拘禁起来,然后小明疯狂挣扎,老张害怕引起他人注意,就殴打小明欲让其停止反抗,结果把人打死了,那么构成故意杀人罪。但是大家注意,一定要是非法拘禁后另外使用暴力致人死亡才行,如果只是因为绳子勒太紧,这种非法拘禁行为本身致人死亡的不定故意杀人罪。
(二)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死亡、虐待被监管人致人死亡
2004年,国家把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了宪法。我们要尊重保障人权,限制公权力滥用。哪怕是犯罪分子,也是享有人权的。为了保障犯罪嫌疑人或犯罪分子的人权,避免暴力执法或滥用权力,我们把刑讯逼供或暴力取证致人死亡、虐待被监管人致人死亡也拟制为故意杀人罪。
(三)聚众“打砸抢”致人死亡、聚众斗殴致人死亡
一般的聚众打砸抢或聚众斗殴甚至都不会构成犯罪,只是违反行政管理秩序,处罚较轻。但是有些人打砸抢或斗殴之后情绪激动,容易收不住手,有时候一激动就抡起旁边的锤子把人打死了,造成严重的后果。我们就要重拳出击,对他的行为进行重罚,所以法律将聚众“打砸抢”致人死亡、聚众斗殴致人死亡的拟制为故意杀人罪。
【试题展示】
下列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有?(D)
A.十三岁的小蔡把邻居琪琪残忍杀害并藏尸于小区草丛
B.十四岁的小张生日当天杀害其女朋友
C.小李失恋后服毒自杀
D.小王非法拘禁小赵后用暴力压制其反抗导致小赵死亡
【答案】D。中公分析:A选项错误。根据刑法规定,年满十四周岁才对故意杀人罪负刑事责任,因此十三岁的小蔡不构成。B选项错误。十四岁生日第二天才满十四周岁,因此小张不构成。C选项错误。故意杀人是指非法剥夺他人的生命,自杀不属于。D选项正确。在非法拘禁中“使用暴力”且“致人死亡”,法律拟制为故意杀人罪。故答案选D。注意,如果本题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生效后的规定来看,则A选项当选。那么答案则为AD。
保护未成年人
在社会生活中,未成年人属于弱势群体。近年来,校园霸凌,未成年人受性侵的案件因为网络的发展而更多的曝光于人前,社会对于这类案件的关注度也越来越高。在未成年人备受关注的背景下,咱们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也在2020年10月17日表决通过,并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生效实施。此次《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更强。
一、对于未成年人监护人职责更加明确
在原有《未成年人保护法》中第10条第二款规定,禁止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虐待、遗弃未成年人,禁止溺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不得歧视女性未成年人或者有残疾的未成年人。在新法中对于相关规定更加明确,例如新法第17条明确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二)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三)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参与邪教、迷信活动或者接受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侵害...新法对于监护人禁止行为更加明确,具体到某种事件,对于未成年人保护也更加直接明了,有据可循。
二、对于社会关注点予以明确回应
(一)关于补课规定更明确,新法第33条中新增,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对于补课直言说不,表明明确的拒绝态度。
(二)关于校园霸凌,明确校园职责。新法第39条明确说明学校需要建立相关保护制度,对于被欺凌者进行疏导,对于实施欺凌者予以管教,情况严重需要及时向公安机关或者教育部门报告。
(三)关于性侵,加强防护。建立未成年人性侵建立保护制度,幼儿园需要进行适龄性教育,提高幼儿防护意识。学校遇有相关情况需要及时向公安机关以及教育部门及时报告。
《未成年人保护法》在修改时更贴近社会,贴近实际,例如以上所述的保护制度更新还有很多,忍不住为其点赞。
年轻人想做行政文员工作都是偷懒的表现。今天面试了一个本地小伙子,2020年毕业赶上疫情一直都没干过几天安生的工作,先闯内地去了头条老东家字节的外包公司,做的是内容审核师工作,感觉没前途又回到伊犁干导游,结果去年旅游戛然而止就一直在家待业,也参加了公务员考试可能没过,最近找工作找到了我这里,问他想干什么工作,说行政人事或者文员方面的都可以,工资不求太高只要稳定即可。做为面试官的我也曾阅人无数,所以直接跟这个小伙子说,但凡你这个年纪想做行政文员这种办公室工作的都是偷懒的表现,在伊犁这类工作说直白点都是打杂的,没有技术含量上限很低,千万不要被电视里那些光鲜亮丽的行政总监HR manager给忽悠了,只有一线城市大公司里才有那种空间和深度,更何况做HR的终极形态也是销售型的猎头,你见过新疆有几个猎头公司。在小城市小地方最稳定的工作肯定是公务员,就算公司上班的话也是有技术含量的最吃香,行政文员HR这种没有技术含量的工作可替代性太强吃的还是青春饭,换成我是老板同样招办公室打杂的,你是找个三四十岁的大姐还是要二十几岁的小姑娘养眼呢,各位见过公司前台有超过三十岁的吗?我老婆以前也干过行政,后来果断转型财务,在我失业时她还坐的稳稳的。年轻人坐办公室打杂还不如农民工搬砖,同样浪费几年青春农民工可比你挣的多多了,入不了体制就想办法拥有一技之长,修个手机学个厨师搞搞装修都比坐在办公室喝茶刷抖音强,大家觉得我说的在理吗?
理想很丰 满,现实却很骨感。同学的儿子33岁结束了上海的高管生涯,回到老家,考入我市省级监狱,入职入编,顺利大婚。
同学的儿子小魏,毕业于南方一所211学校,人力资源专 业。毕业后意气奋发,和女朋友一起跑到上海,进入一家民营企业做办公室工作,女朋友也在一家培训机构就职。
披星戴月,工作779,两人情比金坚,决心雄鹰展翅,在上海安家。
小魏从民办企业跳槽到合资企业又跳到外企,跳槽一时爽,一直跳槽一直爽,职务从文员到主管,到总经理助理,工资从初入上海的4000到1万到将近三万。每日西装革履,谈笑风声,出入各种酒店、洽谈会、商贸机构。
女朋友也在培训机构做的风生水起,线上线下业务蓬勃发展。
可惜,自2020年疫情以来,工厂倒闭,企业缩水,机构裁员。小魏虽然勉强保留了工作,但因为工厂不断停工,工资大幅缩水。
10年来上海房价一路高歌猛进,两人在上海买房遥遥无期,每月交了房租,吃饭,交通所剩无几。是结婚还是分手?两人每天争吵不断。
朋友从我市省级监狱退休后,享受局级待遇,每月工资七千多。每天悠悠转转,打打拳,爬爬山。
朋友全力劝小魏回来,并找领导,照顾子女,今年的招公考试专 业中加入了人力资源管理。
小魏仪表堂堂,学霸体质,又举止洒脱,谈话不卑不亢,笔试,面试一举夺魁,顺利入公。
女朋友参加了我市招教考试,进入实验学校教学。
市 中 心有家人早准备好的高 档小区的150平 米的新房,两人配备两辆汽车,顺利大婚。亲戚朋友欢聚一堂,待了一百多桌。
小魏进入监狱工作后,听从家人建议,实习期满离开办公室,进入狱内做后勤工作,管理后厨和库房。按照监狱规定,在狱内工作有高补助,有调休。
疫情期间住在宾馆休息两周,再进入监狱两周。单位食堂四菜一汤,每季度有服装,有车补,夏有降温费,冬有升温费,有年假,年终有奖金。工资补贴一个月下来有一万多,一年下来将近十五万。
在老家的生活虽不如上海光怪陆离,金戈铁马,却也安稳踏实。
夕阳下,抱着孩子走在公园的小魏想起 :此时若在上海该在办公室吞着盒饭,对着电脑大干吧?
您对北上广的高材生回老家,参加招公招教入编考试,有什么看法呢?
我是@空山乔木 关注我,一起聊聊身边人身边事。#为健康加酚,为新青年加油#
九张照片记录了2020一整年。
图一和图二是疫情期间在家,图三是到了深圳,图四是入职顺络当文员,图七是去佛山当英语教师。最后一张照片是记9月10号坐高铁回学校,因为那是开学的日期。2020年没有大起大落,但是却是折腾的一年。经历了初次当文员,被老板天天骂,到后面熟悉工作,老板就没有骂过。工作顺手以后,就挺轻松了。
后面应聘佛山当老师,那应该是我最喜欢的工作了,今天和论文老师聊天到,未来的想法就是去中小学当教师。
我想想我去佛山当老师的时候,是民办小学,一个月工资3500,我觉得很满足,因为包吃住。
我唯一遗憾的是,没做多久就回长沙了。因为考虑到后面写论文以及期末考试,不能来回请假。学校规定过,请假三天计旷工,请假一天扣200,其实我上一天班150块钱还没有。所以最终回长沙了。
2021年,我希望自己能稳定下来,因为不想折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