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一12岁小女孩在坐公交时,被一位挨着坐的老人猥亵了。小女孩并没有大声张扬,等到老人下车时,立即拿出手机将老人拍下,并向司机寻求帮助。公交司机知晓后立即把车停住,并报了警,“车上有监控,他跑不掉“。(来源:扬子晚报)
【谈点看法】
1、倚老卖老在公共场合猥亵未成年少女,这种龌龊事都干得出来,真令人气愤。对于这种老人,法律也绝不能轻饶。
2、有人表示,小女孩为什么不第一时间喊,难道是默认?
我认为这种人,思想简直是龌龊到了极点。思想就不能端正一点?
为什么没有第一时间喝止,我认为有以下几点:
第一、12岁的小女孩未经人事。
虽说学校会普及点这方面的知识,但书本知识和实践还是有区别的。
据司机透露,小女孩求助司机时,说邻座的爷爷一直在摸她的腿和手。这反映出小女孩只是知道未经她的同意摸手和摸腿是不好的行为,但无法直接说出“性骚扰”“猥亵”等专业名词。
第二、小女孩怕被老人打。
这种事情不是没有发生过,老人坐在女子大腿上还打人。如果小女孩第一时间呼救,首先换来的可能是挨打。谁知道老人身上有没有什么刀具之类的,上公交车又不检查这些。
为了保护自己,等老人走后,再去报案是最保险的做法。
第三、怕被人用异样的眼光看待。
大部分人有喜欢看热闹聊八卦的习惯,小女孩可能不想车上更多人知道,于是就只找了司机求助。
小女孩待老人下车后,用手机拍摄老人的样貌留作证据,这种取证意识太难能可贵了。很多成年人可能都不及她。
我遇到过很多劳动者还有想要离婚者来咨询时,都只说自己有多惨,一问有没有证据,都开始慌了“打官司还要证据呀?我哪会想到这个结果,没有留证据呀!”
3、警方对老人作出了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猥亵不满十四周岁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那为什么不是猥亵儿童罪呢?
这次事件中,老人并没有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只是摸了一下,并没有强制行为,所以不符合犯罪的条件。
4、这起猥亵事件也让我们看到,女孩子在外一定要理性地保护自己。事件中,小女孩的这一系列举动,值得大家借鉴学习。
你们对于小女孩的做法赞同吗?或者说你们有什么更好的建议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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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女孩遭老人骚扰拍照取证#
【深夜警铃牵出千万社保基金案——28名党员干部被严肃追责 11名公职人员被移送司法机关】这是一起典型的多人共谋、监守自盗,严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2021年2月1日深夜,湖南省衡南县一家银行业务报警系统骤然响起,有人在该行自动取款机上使用多张银行卡,因长时间运行触发了系统报警。公安部门调查发现,取款人是衡南县人社局农保中心征缴股股长阳某,其随身携带612张社保卡,并已取出15万余元现金。涉及多名党员干部的衡南社保基金案由此浮出水面。
经查,2015年底至2021年1月期间,阳某勾结一些乡镇劳务站负责人,先后收集死亡人员社保卡900多张。因信息更新不及时,系统还在继续向卡上发放社保资金,他将卡里社保资金违规套取后,除了部分送给别人外,其余全部据为己有。
随后,阳某又拉拢买通衡南县人社局农保中心发放股干部廖某某,请示其帮助激活暂停的社保卡,从中套取社保资金。随着套取现金越来越多,为避免被发现,阳某找到该中心主任伍某,送上好处费,让他在每个月的养老金发放审批中“开绿灯”。此外,他们还通过调高发放标准、前移发放时间等方式,套取更多资金。
据办案人员介绍,该案涉案人员通过待遇续发、待遇补发和待遇调整等方式,共计套取并贪污养老金1700多万元,其中阳某一人就分得1500多万元。而负有监管职责的相关职能部门却长期疏于管理,层层失职、失守。(中国纪检监察报)网页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