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上大三的小欧趁暑假找到一份电影院的检票员工作。他通过面试确定了相关事宜,并交了600元的信息咨询服务费,一切就绪,就等第 二天上班了。不料就在这时候出了问题。先是和他联系的工作人员把他删除,紧接着公司也人去楼空。
据小欧讲述,他今年上大三,想趁着暑假的时间找一份暑期工,他通过很多招聘平台查询了求职信息,也在平台上留下了自己的联 系方式。
7月9号,小欧收到一条短 信,短 信内容,让他高兴不已,短 信上说,他的简历已经审核通过,公司是聘《电影院检票员》暑假工的,负责检票、收银、派发3D眼镜、爆米花售卖等工作。
短 信还说明有无工作经验均可,可以包吃住。此外还有面试时间、面试地点、乘车路线。让他给回复一下具体可以面试的时间。
第 二天,小欧来到这家重庆阿 拉牛牛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小欧通过了面试,随时可以安排上班。电影院检票员每天的工资是150元,日结。这里,并没有告知小欧是哪家电影院。
工作人员还称,安排工作之前,公司要收小欧600元的信息咨询服务费,上十天班以后,他可以向公司申请全额退款。小欧同意后,立刻和这家公司签订了一份服务协议,将这些内容做了约定。
随后,工作人员告诉他接下来会有一位客服人员和他联系,负责工作安排的具体事宜。小欧回到家和客服人员简单聊了几句后,当天就被对方拉黑了。
第 二天,也就是7月11号,小欧来到了这家公司想问个究竟,让他没想到的是公司已人去楼空,门上有一把锁,里面的电脑等办公用品已被搬走。他再打和他联系的工作人员的电话,已经是关机状态。
小欧无奈找到了记者帮忙,他告诉记者,当时自己在线上、线下已经找了好几天的工作,一直没找到,心里很着急,正好这家公司联系他,他就急匆匆去了,也没多想。
他是9号收到的短 信通知,10号去的公司,下午被拉黑,11号公司就关门了,没有任何通知,也没有任何说法。
随后记者陪着小欧来到了这栋楼的物业了解情况,物业人员告诉他们,这家公司在今年三月向业主租用了办公室,租金是按时交的,刚刚在六月份交了7、8、9三个月的租金。这家公司先前一直是正常经营的,现在突然停业他们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记者后来在企业查询系统查询了这家公司的信息,他们发现这家公司在今年三月成立,经营并没有出现异常。
求助无果的情况下,小欧到当地派出所报了警。
那么,被骗600元,这件案子会被立案调查吗?
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 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应当立案。 诈 骗罪是数额犯,行为人采用诈 骗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必 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能构成诈 骗罪,予以立案追究。 根据《zui高人 民法 院关于诈审理诈 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
(1)个人诈 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2)个人诈 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
(3)个人诈 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诈 骗数额特别巨大是认定诈 骗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一个重要内容,但不是唯 一情节。
由此可见,诈 骗金额在2000元以上的,才能达到立案标准。本案被诈 骗600元,按照规定是不予以立案的。不过即便如此,该公司也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盗 窃、诈 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也就是说公司的工作人员如果被找到的话,会被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公 安机关还会要求他们归还小欧被骗的600块钱。
但现在,公司人去楼空,一个人也找不到了,不过,即便如此,报 警也还是有用的,公 安机关会对此事进行备案,如果他们再一次实施诈 骗,公交机关会根据备案的金额和他们又一次诈 骗的金额综合考虑对他们的处罚。
小编在这里要提醒大家,找工作时,一定要谨慎谨慎再谨慎,出现这种对方要求先交钱的情况。一定要多留个心眼,以防上当受骗!
对此,网友们也纷纷有话要说:
有网友说:唉,小伙子还是年轻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