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南答题组#
你刚进公司半年,就被提拔为公司中层。
有个同事不服,和别人说你根本不是靠实力。
你找她:听说你对我有意见?
她哼了一声,别过头不看你。
你___________________
“我就瞌睡打了两个哈欠,凭什么对我停岗18年?”吉林通化,一加油站员工因为上夜班,导致第二天开员工大会时,忍不住打了两个哈欠,被公司认定为扰乱会场秩序,被迫停岗18年,每个月只发200元的工资,该员工不服,一直坚持申诉。
@以案普法
王先生是某国企加油站的一名员工,2004年的时候,王先生上了整整一天的夜班,于上午10点多钟,带着疲惫的身躯返回家中。
原本以为吃完饭能够休息一会,可万万没想到,公司又突然通知下午1点开全体员工大会,王先生虽然心里有一万个不情愿,但还是如约到达了会场。
开会的时间很长,从1点钟整整开到了5点钟,一整夜没合眼的王师傅,压不住心理的困意,便大大地打了个哈欠,由于会场比较安静,王先生的这个哈欠就显得异常的响亮。
公司的领导认为,王先生故意在会场发出奇怪的声音,是不遵守会场的纪律,遂警告了王先生,让王先生注意影响。
如果只是这一个哈欠,倒也没有什么事,可万万没想到,领导刚警告完没多久,王先生就忍不住又打了个哈欠,公司领导对着王先生一顿斥责,王先生虽然百般解释,但最终还是被停岗处理,没想到,这一停岗就是18年。
停岗期间,王先生首先申请了劳动仲裁,劳动仲裁先是仲裁王先生获胜,并让公司赔偿王先生2万元,可没过多久,仲裁机构又亲自撤销了之前的仲裁结果。
于是,王先生又将公司起诉到法院,但经过一审、二审、再审,王先生都没有获胜,王先生的年龄也从最初的36岁到了54岁。
而令人意外的是,王先生虽然被停岗18年,每个月工资200元,但这么多年来,却一直没有被公司解除劳务合同,反而与公司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指出,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
本案中,双方争议的焦点是王先生的行为是打哈欠,还是故意扰乱社会秩序。
这一点上,双方都进行了举证,王先生找了4位同事,证明自己确实属于打哈欠,公司则请了6名同事,证明王先生的行为属于恶意捣乱。
虽然法院最终采纳了公司的观点,但王先生也提出了质疑,理由是公司请的6名同事都是公司中层,甚至有人不在会场。
关于这一点,个人认为,无论是王先生邀请的证人、还是公司邀请的证人,都与本件事存在利害关系,不能够完全还原本案的案件事实。
况且依照证据的认定标准来看,证据应当是重调查、轻口供,在多年事实已经无法查清的情况下,应当核实一下当时的客观情况,然后从大众的视角来评判对错。
如果王先生真是上了一整夜的班,次日又连续开会几个小时,那么打个哈欠也属正常,公司也应当体谅体谅长时间工作的员工,而不能开个会“高谈阔论、没玩完了!”
如果王先生前日并未上夜班,公司的多数同事又证明王先生是故意搞怪,则可以采纳公司的证言。
但个人认为,退一步讲,纵使王先生真的有故意扰乱秩序的行为,公司也不能让王先生一待岗就是18年。
2.《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和劳动者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本案中,王先生既然已经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就应当遵循劳动合同的约定,按时、及时支付对等的工资。
现在公司虽然没有与王先生解除合同,但却通过变相停岗等方式,将王先生的工资降到200元,这明显是不合规、也不合法的。
换句话说,王先生纵使有错,也不能一停岗就是18年?毕竟人非圣贤,孰能无过,过而能改,善莫大焉。
当然,王先生自身没有按照公司的停岗规定学习,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希望双方后续能够协商处理此事。
#头号周刊#
竞聘
家里搞竞聘,不像“毛蟹”公司,竞选中层干部,领导的票,一顶六。家里每人一票,比较民主。
经过三轮角逐,我终于PK掉学历高过我的小“海龟”,整天不服谁的大二学生。全票当选“四级厨师”,“内务整理处长”两个职称。一下子,整个人都飘了,搞不清是兴奋的,还是血压又升高了。小脖梗了一天。两个小鬼,一个劲儿架轮我,出去找个不大不小的馆子搓一顿,以示庆贺。
还是低调,低调再低调。配合疫情防控,还是在家做俩小毛菜。
到了晚上,躺在床上,捶着累了一天的腰,总觉着哪不对劲呢?
你服不服,高新企业中层领导都二十多万。不行吗?
杨子的奔跑新乡还是太差,按说以新乡的高校规模,不说创业环境比洛阳强很多。至少不该被洛阳拉开差距。估计都离开新乡去郑州了。或者更大一部分学生去北上广深了。
副校长何以敢和校长叫板?
我的一位发小任职某乡镇初级中学政工主任,清明节要到了,他昨天回老家烧纸上坟,我们聊了一会。
发小说,现在的初中校长,如果没有真才实学,做不到以身作则,就谈不上人格魅力,不仅得不到老师的拥护,中层班子成员也不服,还真不好干。我问何以见得,他给我讲述了他所任职学校发生的一些事情。
发小单位新任校长原是教育局二级机构的负责人,是空降我校任职的。他没有驾驭基层学校的工作经验,缺乏民主,一言堂色彩浓厚 ,这样一开始就为他执政不顺埋下了伏笔。
为了公正公平发放家庭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双休日抓后勤的副校长带队分赴各村去排查家庭贫困学生状况,忙到下午一点多,在集镇上吃饭,要了几个菜,也没饮酒,副校长付的款。
周一开学后副校长拿着菜单找会计报销,会计请示校长,校长不准。
副校长找校长问为啥不报销,校长说这是份内的工作,不应该报销。副校长说,这是双休日,不是工作日,如果不吃饭是不是应该享受加班补助呢?校长说如果是一般老师可以享受,作为班子成员应该严格要求,为老师做表率,就不要报销了。
后来学校为迎接上级检查,让班子成员加班,大家都借口有事不参加。
再后来,校长开会,学习或培训,他填写好旅差报销单让分管后勤的副校长签字(实行会签制度,校长,分管副校长和会计集体签字后方可报销),副校长说这是份内的工作,你开会,学习,培训时我们都在上课,备课,也没闲着,你也就不要报销了。
校长一听拍了桌子,副校长摔了茶杯,校长气急败坏地吼道:我是校长我说了算,副校长回应,这不是私立学校,你不能凌驾于制度之上。
班子成员不维台,老师不信任,导致学校工作不能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