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回应老师教室内飞腿踢倒学生#
#律师来帮忙#
“学生固然做的不对,老师这脾气实在是太暴躁了……”河南平顶山,当地某高中课堂上,正在上课的老师突然怒吼一声跳了起来,飞腿踢向一名学生,这名学生应声倒地,老师又走上前去踢了两脚。视频曝光后,此事引发网上热议。
12月5日,该校工作人员回应称起因是被踢学生不遵守课堂纪律,并且多次辱骂老师,以致老师情绪失控做出不当行为,现已将该老师辞退,也将事情经过告知了家长,所幸学生并未因此受伤……
#法律小课堂#
每当看到这种案例,想必很多人都会产生共鸣,有时候挺同情老师,老师也是人,也有尊严,被别人骂,也会反击。
但是,不管怎么样,教师毕竟是为人师表,更何况作为成年人更应该控制自己的情绪,在课堂之上公然打骂学生,虽然学生扰乱课堂秩序,辱骂老师在线,极有可能是情有可原,但毕竟这种行为有违老师的身份,并且从法律角度来站不住脚。
第一,必须得明确,老师作为学校的教职员工,不仅不能殴打学生,连体罚和变相体罚都不行,涉事老师采取过激手段,在课堂之上公然殴打学生,显然是有违师德的。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 学校应当尊重未成年学生受教育的权利,关心、爱护学生,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同时,第二十一条规定, 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职员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
第二,从法律角度来讲,涉事老师公然殴打学生,根据被害学生伤情轻重情况,有可能承担行政责任,甚至是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治安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并且,从更严重的程度来讲,如果老师打学生造成学生轻伤以上的伤害程度的话,则可以追究老师的刑事责任,即按照法律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的量刑进行处罚。
第三,作为学生家长可以向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反映,甚至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形式要求涉事老师承担责任。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等机构及其教职员工违反本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的,由公安、教育、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也就是说,类似于本事件中,若学校中的老师有殴打学生的行为,家长可以向教育局对其进行举报。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或者其监护人有权要求有关主管部门处理,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从目前的情况来看,该学校已作出回应对涉事老师采取了辞退,这也是符合法律依据的。
具体来说,根据《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当然,本事件中,除了讨论老师的责任之外,我们同时也要关注学生,尤其是学生家长的问题。比如,就有很多网友提出,老师打人固然不对,但是,如果不把老师气急了,能这么过激吗?如果不是家长惯的,孩子有这么嚣张吗?
请问,如果是您家孩子辱骂了您,您会怎么做呢?任由他辱骂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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