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深圳国税局(深圳国税局几点上班几点下班)

被判无期徒刑的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原局长李永恒,最近再次被减刑。对职务犯罪的罪犯减刑,政策要从严。

被判无期徒刑的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原局长李永恒,最近再次被减刑。对职务犯罪的罪犯减刑,政策要从严。

近日,李永恒被减刑六个月的消息被媒体曝光,引发很大关注。

李永恒1952年出生,长期在税务系统工作,曾担任过深圳市国税局局长、广东省国税局局长,2013年5月正式退休。

2013年底东窗事发,李永恒涉嫌严重违纪问题,接受组织调查。

当年广东省纪委通报说,“经查,李永恒在任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局长和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数额巨大。

李永恒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经省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永恒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后来,李永恒一审被判有期徒刑14年,检察机关认为判得太轻,因为他受贿数额特别巨大,而且多为索贿,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抗诉,广东省高院改判李永恒为无期徒刑。

2019他被减为有期徒刑22年。近日再度被减刑,李永恒服刑的广东省阳江监狱,提出建议给他减去有期徒刑7个月,法院裁定,对罪犯李永恒予以减去有期徒刑6个月,刑期执行至2040年11月27日止。

这里要说说国家的减刑政策,尤其是对职务犯罪罪犯严控减刑的政策。

我国法律和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对减刑的程序也有规定。就李永恒案来说,根据规定,他2019从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22年,应该是由他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在收到同级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同意的减刑、假释建议书后作出裁定。而他最近的这次减刑,属于被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再减刑,应当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在收到执行机关提出的建议书后作出裁定。

在减刑的幅度上,也有限制。法律规定,犯人被减刑,累计减刑后实际服刑的刑期,有期徒刑的不得低于原判决刑期的一半;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也就是说,以后不管怎么减,李永恒都应该在监狱里要实际呆满13年。

对职务犯罪的罪犯,司法机关一向是采取严格控制的政策。因为这些罪犯影响比较恶劣,轻易减刑的话,社会观感比较差,甚至会影响司法的公信力。

比如李永恒,他台上大谈廉洁,台下大肆索贿,是典型的两面人,严重亵渎党员干部和国家机关形象。据媒体报道,他不仅坐拥广州多套豪宅,还以女儿名字,在澳大利亚悉尼购买房产。说什么房价贵!在李永恒之流面前,这都不是事。

对这些罪犯,谨慎采取减刑政策是应有之义!

司法实践中就出现过监狱提出给罪犯减刑,但法院没有裁定批准的案例。

比如,2013年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的于国铭,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原局长。于国铭等几个青岛公安干部的案件,当年在青岛乃至全国都轰动一时。2016年他服刑的烟台监狱建议给他减刑,因考虑到罪犯于国铭系十八大以来交付执行的贪污受贿犯罪罪犯,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裁定不予减刑!

(于的事情我前面文章写过,感兴趣的网友可以关注@汪先生Talk 查看)

还有很多案件,执行机关建议的减刑比较长,而法院出于严控的考虑,批准的时间比较短。

比如,同样是最近刚被减刑的罪犯邢五群,他是河南省巩义市交通运输执法局原书记,因贪污受贿被判四年,2018年邢五群贪污、受贿案在巩义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巩义市纪委监察委曾组织全市300多名干部旁听审理,“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案件在当地影响很大。

去年底,河南省第一监狱根据邢五群在执行期间的表现,提出对其减刑四个月的建议,开封中院2022年1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审理时,检察机关就建议,因为罪犯邢五群系职务犯罪,对该犯的减刑幅度应该适当从严。

最后开封中院裁定对罪犯邢五群减去有期徒刑三个月,比监狱的减刑建议少了一个月!

在李永恒减刑案中,笔者也注意到一个细节,当时阳江监狱建议给他减刑7个月,而最后法院裁定的是6个月,应该也是从严控制的结果。

欢迎点击蓝字关注@汪先生Talk !#媒体人周刊# #广州头条#

#财政部支持深圳税改#深圳税改! 大家都说狼来了。税改第一房产税要来了。房屋租赁税要来了。遗产税要来了。

该来的总会来

但我要说的是,财政部为何支持深圳税改?

是来打压深圳的楼市,房事吗?来赚深圳的钱吗?

我更觉得是放权

提升深圳市作为改革开放前沿的排头兵的地位

放权与深圳

让深圳有更多税务立法权

让深圳有更多经济活力

特别在疫情持续多年

如何提振经济

上面那个税收可以起到这样的作用呢?

深圳市交易所印花税,交易税,个人所得税

部分国税转地方税

这样才可以留财,发展

深圳公务员真的没有吸引力?二本生成为深圳公务员主要来源,这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样的秘密?

深圳市国税局2020年录取66名公务员,绝大部分毕业于普通院校,包括阜阳师范学院、广东白云学院、惠州学院、江西师大科技学院、聊城大学东昌学院、闽南师范大学、沈阳城市学院、温州大学瓯江学院、湖北警官学院、山东警察学院、井冈山大学、苏州大学应用技术学院等大量三本院校、独立学院和民办四本,相信上述很多大学大家都是第一次听说。

反观深圳南山南外高中,2020年招聘20名教师,19人毕业于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其中13人为北大清华本硕连读。说北大清华本科毕业生是学霸估计很少有人会反驳。

为什么深圳国税局公务员录取结果和南外高中教师录取结果如此迥异?是深圳的公务员编制不如教师有吸引力吗?肯定不是。如果在深圳公务员和深圳教师两者之间选择,相信大部分人会优先选择做公务员。

那为什么阜阳师范学院和聊城大学毕业的本科生可以做公务员,而北大清华的本硕连读毕业生却只能做教师呢?

除了用深圳招聘教师是公平竞争这个理由来解释,其它的理由我真的想不出来……

#职场加油站#

今天我们了解一下1994年国税和地税的征管范围:

一、国家税务局征管范围

进口产品消费税、增值税,直接对台贸易调节税(委托海关代征)

铁道、各银行总行、保险公司集中缴纳的营业税、所得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

中央企业所得税

地方和外资银行及非银行金融企业所得税

海洋石油企业所得税、资源税

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先征收在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证券的印花税)

对境内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各项税收以及外籍人员(华侨、港澳台同胞)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税种分别入中央库和地方库)

出口产品退税的管理

集贸市场和个体户的各项税收(按税种分别入中央库和地方库)

中央税的滞补罚收入

按中央税、共享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属于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缴纳的入中央库,其他入地方库)

国家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国家预算调节基金

二,地方税务局征管范围

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

土地增值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车船使用税

房产税

屠宰税

资源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

地方企业所得税(包括地方国有、集体、私营企业)

印花税

筵席税

地方税的滞补罚收入

按地方营业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

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深税三稽罚告〔2022〕240号

深圳市炫龙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300060269220W):

对你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永香路八巷七号华熠科技大厦B906)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一)违法事实

1.少缴增值税及附加

你公司接受由深圳市庆领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具的4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4403154130,发票号码:08198848-08198851,开票日期为:2016年03月21日,发票金额合计:399025.64元,税额合计:67834.36元)已证实虚开。

上述4份发票你公司已于2016年3月申报认证抵扣增值税67,834.36元,你公司上述接受虚开发票抵扣税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182号)的规定,你公司上述行为应按偷税处理。

经计算,你公司上述行为造成少缴2016年3月增值税67834.3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748.41元、教育费附加2035.03元、地方教育附加1356.69元。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和第三条,《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4)2号)第一条,《深圳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2011)60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

2.少缴企业所得税

因你公司无法提供检查期间相关的账册凭证资料,企业所得税计税成本难于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及《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对你公司2016年应纳企业所得税采取核定征收,按收入总额8%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你公司自行申报2016年度营业收入18549547.43元,核定后,应纳税所得额为1483963.79元,应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370990.95元,已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0元,少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370990.95元;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第八条的规定。

(二)拟作出的处理处罚决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公司取得定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款造成少缴税款的行为是偷税。追缴你公司少缴的增值税67834.36元、城市维护建设税4748.41元、企业所得税370990.95元。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你公司上述少缴的税款,从滞纳税款之日起至实际缴纳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根据《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4〕2号)第一条及《深圳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2011〕60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追缴你公司少缴的教育费附加2035.03元、地方教育附加1356.69元。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对你公司少缴的企业所得税370990.95元,处以少缴税款百分之六十的罚款222594.57元。

以上应补增值税67834.36元、其他税费合计379131.08元、罚款222594.57元,总计669560.01元。

二、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单位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O二二年八月二十六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深税三稽罚告〔2021〕444号

深圳市***微电子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4776J):

对你(单位)(地址: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香径东街2号武装部综合楼一单元一楼。)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你公司取得深圳市金马飞腾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开具的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4403153130,发票号码:08957289-08957293,发票金额:499307.70元,税额:84882.30元,价税合计584190元)为虚开发票。上述发票你公司于2015年12月所属期认证抵扣税款。你公司取得虚开发票抵扣税款造成违法后果如下:

 1、增值税及其附加方面

你公司取得虚开发票抵扣税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国税发〔2000〕182号)的规定,你公司上述行为应按偷税处理。

经计算,你公司上述违法行为造成少缴2015年12月增值税84882.30元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5941.76元、教育费附加2546.47元、地方教育附加1697.65元。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和第三条,《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4〕2号)第一条,《深圳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2011〕60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

2、企业所得税方面

由于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调查并提供账册凭证等资料,无法准确核算你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规定,核定征收你公司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第八条的规定,对你公司按8%应税所得率核定应纳税所得额。经计算,你公司2015年度应补缴企业所得税(45216+7786451.61)*8%*25%-0=156633.35元。

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第八条规定。

以上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1:《已证实虚开单》,内容为你公司接受开票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确定虚开,证明你公司取得不合规的增值税扣税凭证;

证据2:认证抵扣清单等资料、增值税申报表,内容为你公司增值发票认证情况,证明你公司已将上述虚开发票向税务机关认证抵扣进项税额;

证据3:网站公告资料、税务邮寄文书,内容为税务机关按程序送达检查文书,责令你公司限期提供资料,证明你公司未按期提供资料;

证据4:走逃失联情况,内容为税务机关认定为非正常户,证明你公司已走逃失联。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拟对其所偷税款处百分之六十罚款,罚款金额为148474.45元。

二、你(单位)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单位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O二一年七月二十日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 深税三稽罚告〔2021〕690号

深圳市***钢材贸易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40**A5D8H593R):

对你公司(地址:深圳市龙岗区**)的税收违法行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税务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一)违法事实、理由及法律依据

你公司取得广州天保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开具的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4400154130,发票号码:09866658-09866659,金额:1078394.87元,税额:183327.13元,价税合计:1261722元)为定性虚开发票。

1、增值税及其附加税费方面

你公司取得广州天保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开具的上述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已于2016年8月(所属期)认证抵扣税款。你公司上述取得虚开发票抵扣税款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7]134号)的规定,应按偷税处理。经计算,你公司上述违法行为造成2016年8月(所属期)少缴增值税183327.13元及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12832.9元、教育费附加5499.81元、地方教育附加3666.54元。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一条、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和第三条,《国务院关于教育费附加征收问题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1994〕2号)第一条,《深圳市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暂行办法》(深府办〔2011〕60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

2、企业所得税方面

由于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供账册凭证等资料,无法准确核算你公司的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和《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第三条规定,核定征收你公司企业所得税。你公司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批发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国税发〔2008〕30号)第八条的规定,对你公司按8%应税所得率核定应纳税所得额。你公司2016年申报企业所得税营业收入36151648.65元,经核定,你公司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税为2892131.89元,经计算, 你公司2016年度应缴企业所得税723032.97元,已缴企业所得税9276.3元,少缴企业所得税713756.67元。

(二)拟作出的处罚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你公司上述造成少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行为是偷税。对你公司处以少缴税款60%的罚款,即545950.02元。

二、你公司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请在我局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自行提供陈述、申辩材料;逾期不进行陈述、申辩的,视同放弃权利。

三、若拟对你单位罚款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或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你公司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可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二O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s://tj.jiuquan.cc/a-2318442/
1
上一篇厦门市人事网(厦门人力资源管理局)
下一篇 重庆市领导干部考试(重庆领导干部考试中心)

为您推荐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

在线咨询: QQ交谈

邮箱: alzn66@foxmail.com

关注微信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