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看见行政问责,那刑事问责呢?
看到“湖南浏阳街道干部上门殴打居民”的相关责任人已经被行政和党内问责,廖勇,街道办事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任,已经被开除党籍、政务撤职,3名巡防队员(劳务派遣人员)已经被辞退,这件事从发生发酵到今天处理来看,速度还是比较快的,总体让人感到浏阳市纪委监委“零容忍”整治贪官污吏的态度是非常坚决的。
但是,我从处理的结果上看到廖勇只是受到了党内和行政上的处理,那么擅闯民宅、殴打他人等违法行为应不应该受到惩戒呢,无论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是不是要落实一下,我觉得问责还不够严厉,这种摸黑政府形象,给社会制造严重影响的败类,必须予以严惩,服务人民的宗旨不能被这种污吏所践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