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酸检测造假必须“刑以刑法”的建议
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任务,是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作斗争,以保卫国家安全,保卫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保护国有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秩序、经济秩序,保障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核酸检测造假,已经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民的人身权利”、“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并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为此,必须根据《刑法》中的《渎职罪》《危害公共卫生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具体法条“刑以刑法”。
一、核酸检测造假“刑以《渎职罪》”的法律依据
1、根据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无需质疑,核酸检测人员是“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必然“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对核酸检测造假者,必须刑以《渎职罪》。
2、根据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无需质疑,核酸检测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无论“滥用职权”还是“玩忽职守”,因检测造假“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正在遭受重大损失。必须刑以“如上法条”,或参阅《刑法》第五条、第六十一条(见五)量刑惩治。
二、核酸检测造假“刑以《危害公共卫生罪》”的法律依据
1、根据第三百三十一条:从事实验、保藏、携带、运输传染病菌种、毒种的人员,违反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后果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需质疑,核酸检测过程无论因“造假”,还是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的情况已经出现,必须“刑以如上法条”。
2、根据第三百三十二条:违反国境卫生检疫规定,引起检疫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无需质疑,国境核酸检测无论因“造假”,还是因“检测不利”,“引起新冠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情况一经出现,必须“刑以如上法条”。
三、核酸检测造假“刑以《危害国家安全罪》”的法律依据
1、根据第一百一十条:有下列间谍行为之一,危害国家安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二)为敌人指示轰击目标的。
无需质疑,新冠疫情是美国发明并策划的生化战,抗疫过程间谍投毒案例发生的同时,核酸检测造假如与间谍行为相关,必须“刑以如上法条”。
2、根据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无需质疑,利用核酸检测之机,投放“新冠传染病病原体事件”已经发生,必须“刑以如上法条”。
四、核酸造假“刑以刑法”刑罚轻重的量刑依据
刑罚轻重的量刑依据,应根据《刑法》第五条、第六十一条,具体法条如下:
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
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建议人: 谭泓教授
2022年11月27日
作者是青岛大学劳动人事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
青岛大学劳动人事研究院院长谭泓教授建议:核酸检测造假必须“刑以刑法”,她认为核酸检测造假,已经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民的人身权利”、“社会秩序、经济秩序”,并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为此,必须根据《刑法》中的《渎职罪》《危害公共卫生罪》《危害国家安全罪》和具体法条“刑以刑法”。
对此建议,我举双手赞成,如今抗疫形势非常严峻,有人却发国难财,核酸造假不断,处理轻重不一,有些甚至不做处理,大大降低了民众对核酸检测的信任度。唯有刑法约束,某些人和机构才不敢唯利是图,胡作非为,清零才有可能,人民的生活秩序才能早日恢复,大家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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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停考还是来了……惊不惊喜、意不意外?
今天,青岛市人社局回复学员提问,回复中说明因疫情原因,今年青岛市一建考试暂停或延期!
学员提问:
何时公布今年一建考试防疫政策或是否考试,请提前发布公告吧,外地考生回去隔离7天,青岛疫情频发,如果不考试又无法返回工地继续上班,今年一建考试政策请提早点发布吧。
官方回复:
您好,来信收悉。工作人员已与您电话联系。因疫情防控要求,经青岛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研判,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复相关考试暂停或延期。若因疫情考生无法考试,考生报名费将按原缴费渠道全额退回。成绩实行滚动管理的,已取得的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打工人注意了,青岛七区小时最低工资21元
青岛热搜网获悉,近日有市民咨询,青岛市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11月2日,青岛市人社局回复如下:
自2021年10月1日起,我市七区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1元,胶州、平度、莱西三市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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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母亲诉刘鑫案二审 刘鑫现身#
#江歌案# 在昨天(22日)进行二审,刘暖曦(原名刘鑫)提出了所谓的“新证据”是:“江歌以我怀孕为由,向陈世峰索要流产费,陈世峰要杀的人事江歌,不是我”。[闭嘴]
网友:刘鑫干脆说恋爱也是江歌跟陈世峰谈的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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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头条#快讯快讯,,@青岛人,请大家都要引起高度重视了,事关你的切身利益,
某媒体报道:青岛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3月21日上线试运行,真是太好的感觉了!
可靠消息透露3月17日,记者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青岛市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将于3月21日起上线试运行。
据了解根据人社部和省人社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工作部署。
可靠消息透露经过20多天的系统调试、功能测试、数据迁移等工作,青岛市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将于3月21日起正式上线试运行。
不过还是希望加强磨合期吧,期待新一轮的改革政策能够切实让老百姓得到利益,实惠啊,
看看了解要求新系统上线后,小编强烈建议广大参保单位和市民,非急办事项“延期办”,急办事项“不见面办”,必办事项“预约办”,我们要尽可能减少办事大厅人员聚集,出门戴口罩,非必要不要出门,健康绿码才是真正意义上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