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雇主责任险和意外险的区别】,个人意外险与雇主责任险有何差别,今天小编给您分享一下,如果对您有所帮助别忘了关注本站哦。
- 内容导航:
- 1、雇主责任险和意外险的区别:企业用工涉及保险大PK,到底哪一种保险才能将企业损失降到最低!
- 2、雇主责任险和意外险的区别,个人意外险与雇主责任险有何差别
1、雇主责任险和意外险的区别:企业用工涉及保险大PK,到底哪一种保险才能将企业损失降到最低!
梗概介绍
转移企业用工风险,不能仅考虑改变用工模式,买对保险很关键!
您是否还在想当然的认为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伤害险差别不大?
您是否还在以为买了工伤保险就万事大吉?
今天尹律师通过实例分析来告诉您,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伤害险是必要性和可选择性的差别;同时,买了工伤保险,仍然很有必要再行购买雇主责任险。
雇主责任险承担的是企业的风险,受益人是企业本身,不是员工,它是企业有效控制损失,转移用工风险非常必要的一个险种。
工伤保险是社保所必买的险种之一,在这里主要PK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伤害险。
一、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伤害险的相似之处和区别
(一)雇主责任险概念及保障内容
雇主责任险是指被保险人所雇佣的员工在受雇过程中从事与保险单所载明的与被保险人业务有关的工作而遭受意外或患与业务有关的国家规定的职业性疾病,所致伤、残或死亡,被保险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劳动合同应承担的医药费用及经济赔偿责任,包括应支出的诉讼费用,由保险人在规定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的一种保险。
雇主责任险保障内容:
(二)团体意外伤害险概念及保障内容
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即团体意外保险,是一种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形式,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
团体意外伤害险保障内容:
(三)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伤害险区别
二者都保障一定的医疗费、伤残赔付、住院津贴。但是本质完全不同。
二、为何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伤害险是必要性和可选择性的差别,又为何买了工伤保险仍然建议再购买雇主责任险
(一)只购买团体意外险的,已赔付的保险金无法从企业应当赔付的款项中扣除——团体意外险是员工福利
相关案例一:范仲兴、俞兰萍、高娟诉上海祥龙虞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黄正兵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
原告已获10万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金赔付, 法院认为建筑施工企业以投保人身份主张在赔偿款中扣除意外伤害保险金,变相成为该保险受益人的,有违立法目的,依法不予支持。本案原告有权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向保险公司主张保险金,也有权请求雇主黄正兵承担雇主赔偿责任。
相关案例二: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十起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之七:童某与渝海东莞分公司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案——商业险与工伤保险待遇可兼得。
童某向承保团体意外险的保险公司主张了31400元的保险金。渝海东莞分公司认为,其根据行业惯例及行业要求购买了团体意外险,童某已向保险公司主张的保险金应在其工伤待遇中予以扣减。
法院认为:童某向保险公司诉求的保险金系童某依据商业保险而主张的权利,属另一法律关系,渝海东莞分公司认为工伤补助金应扣减该保险金无法律依据。一审法院判决渝海东莞分公司向童某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公司上诉后,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二)只购买工伤保险的企业并不能全部规避雇主责任
1.工伤保险基金仅覆盖部分工伤赔偿项目
员工发生工伤的,工伤保险基金仅覆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赔偿项目,企业需要自行承担员工停工期间的工资,停工留薪期护理费、社会保险基金不承担的用药、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5-10级)以及伤残津贴等赔偿责任。
而购买雇主责任险,可以将工伤保险无法覆盖的项目覆盖赔偿。
2.雇主责任险可以附加投保上下班责任保险和24 小时扩展条款等附加险,即使员工负事故全责也能保
相关案例:张某诉保险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法院裁判:在雇主责任保险中,劳动者在下班途中发生单方事故,承担事故全责,并不属于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保险公司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但用人单位投保了雇主责任险及附加上下班责任条款和 24 小时扩展条款,附加险条款与主险条款内容相悖之处,以附加险条款为准,保险公司仍应对劳动者的事故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3.雇主责任险可以附加第三者责任险,员工因工造成第三人损害的也能赔
相关案例: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市分公司与李亚萍、阿荣旗快送餐饮配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餐饮配送公司”)、朱小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
法院裁判:朱小刚系餐饮配送公司的配送员,被告餐饮配送公司为朱小刚在财险公司投保了雇主责任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人身伤亡责任限额为400000元、财产损失责任限额为50000元),朱小刚在配送时将李亚萍撞伤,经交警认定,朱小刚负事故全责。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在雇主责任险附加第三者责任险限额内赔付李亚萍301876.90元。
(三)特殊人员工伤风险容易被忽视
劳务外派员工,实习学生,临时用工,返聘员工等特殊用工容易被忽略而没有参加工伤保险(或不能参加工伤保险),购买雇主责任险可以完全覆盖。
综上对比,我们可以看出雇主责任险能够最大限度的转移雇主的用工风险,将企业损失降到最低,是企业刚需。
虽然,雇主责任险的购买成本相对较高,但是可以免去企业承担高额诉讼费、误工费、第三方损害赔偿款等等风险。所以,从长远考虑,投保雇主责任险是明智的选择。
2、雇主责任险和意外险的区别,个人意外险与雇主责任险有何差别
很多企业主都在纠结一件事情,就是自己的雇员在上班期间发生意外之后,该怎么处理。
这个按照劳动法,只要是构成雇员与雇主关系,如果在经营期间发生人员的受伤或者是死亡的,肯定是由雇主承担责任。
鉴于此,很多雇主为了防患于未然,就会出钱为雇员购买意外险,尤其是前几年,通过这种方式解决问题的有很多,尤其是一些高危的行业,甚至是有关部门强制要求企业或者是雇主为其雇员购买商业保险。
但是,如果稍有法律知识的都知道,如果企业出钱,为雇员购买意外险,本身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的。
因为意外险的被保险人是雇员本人,而带有身故责任的保险,其受益人大概率会是雇员的家人,如果真的发生意外导致受伤或者是身故,保险公司会按照流程将赔偿金赔偿给受害人。而作为受害人或者是受害人的家属,还是有权利向雇主索取赔偿的,尤其是意外身故,这样的案例在现实中很多。
其实作为雇主 ,应该是还有一种处理方式,就是购买雇主责任保险。
在雇主责任保险里面有一个非常明确的保险合同关系人,就是被保险人是雇主,而非雇员。
也就是说,如果真的有雇员发生意外,疾病、伤残、死亡的情况下,保险公司会按照合同约定将钱赔偿给被保险人,也就是雇主,再由雇主赔偿给雇员的。
这样就规范了谁赔偿的事情,也就规范了责任。
雇主责任险的赔偿范围包括死亡赔偿、伤残赔偿、误工费用、医疗费用,甚至可以书面约定必要的诉讼费用。
相对于给雇员购买意外险来说,雇主责任险的保费会更高一些,但是责任会更加明确,即使未来发生法律纠纷,在雇主责任险的护佑下,是能够说得清楚责任的。
雇主责任险可以应雇主要求设定保额,包括总保额和各项责任的分项保额,保险公司会根据实际情况赔偿相应的赔偿金,但是总体赔偿不会超过所设定的保额。
所以,如果作为雇主,最好是购买雇主责任保险而非单独给雇员购买团体意外险。
本文关键词:雇主责任险和个人意外险有冲突么,雇主责任险和意外险有什么区别,雇主责任险和意外险哪个好,雇主责任险和意外险的区别在哪,雇主责任险和团体意外险的区别。这就是关于《雇主责任险和意外险的区别,个人意外险与雇主责任险有何差别(到底哪一种保险才能将企业损失降到最低)》的所有内容,希望对您能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