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宁夏公务员的定义
宁夏公务员是指在宁夏境内,经由宁夏行政机关或其管理的机构任用,在行政职权范围内从事行政工作、行政执法、行政审计及行政教育卫生等专业技术服务工作的公职人员。
二、宁夏公务员的大致分类
宁夏公务员在业务性质和任职层次上大致可分为四类:
(1)行政管理类公务员:副厅级及以下级别的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如厅级正处级领导,处级副处级领导,科级正科级领导,处级正处级领导,科级副科级领导和科室主任等;
(2)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人员,如监察官、工商局、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关、城管局、渔政局、林业局、财政局、水利局、环保局等;
(3)行政审计类公务员:在行政审计机关从事行政审计工作的人员;
(4)行政教育、卫生等专业技术服务类公务员:在行政机关从事教育、卫生等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人员;
三、宁夏公务员的使用
宁夏公务员是宁夏行政管理机构依法任用和使用的基层公职人员,具有政府管理行政服务和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重要任务。宁夏公务员的使用,一方面可以有效的调动行政服务工作的热情与积极性,另一方面也可以起到持之以恒的约束作用,强化基层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为宁夏的政府管理、行政服务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贡献自己的努力。
一、宁夏公务员的定义
宁夏公务员是指宁夏自治区有权根据宁夏自治区公务员法及其实施细则聘任的办公室工作人员、行政部门在宁夏自治区范围内专业工作人员及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在我区从事公务活动的文职工作人员。
二、宁夏公务员的特点
1.宁夏公务员均以国家机关、部队、政府机关、政府部门的机构聘任。
2.宁夏公务员在宁夏自治区范围内受到法律的保护,有其基本的权利和义务。
3.宁夏公务员的地位比普通群众更加稳定,法律规定下所享受的待遇更为优厚。
4.宁夏公务员必须保持严格的纪律性,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纪律、规章制度,考勤准则、实施纪律性督察,必须准守社会公德、 遵守国家答责制。
三、宁夏公务员的培养
1.从事宁夏公务员工作必须学习有关知识,如行政法规、政治基础、公共行政、国际关系、政治学、经济学、工商管理学等。
2.要通过考试练习、特训研究法律、官方文献和当前政治问题等考核,确保公务员素质。
3.要积极参加由宁夏自治区人社厅开展的各种培训和教育活动,使其知识结构更加完整、深入。
4.宁夏自治区政府还将加强与高等教育机构的合作,针对公务员专业日益拓展的需要,提供公务员深造机会。
四、宁夏公务员的评价
宁夏公务员的合格与否,是宁夏自治区人民政府按照“德、勤、能、智”四项指标进行评价的。
德表现指的是勤政、爱岗敬业、克服困难,自觉遵守宪法、人大常委会法,政府法规,及公约和国际文约。
勤表现指的是遵守职业操守,保证办公及服务审慎,认真负责,工作认真踏实。
能表现指的是文字处理认真细致,独立思考研究方案,遵守要求或时间,参加各项工作有助于全局。
智表现指的是公务员要以敏锐的洞察力及足够经验来判断问题,采取最佳方式办理事务,及时把握客观情况,处理公务有主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