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职位
1、公安行政管理类:省级公安局长、省级公安厅长、省级公安厅副厅长、市辖区公安分局局长、市辖区公安分局副局长。
2、民政行政管理类:省级民政局长、省级民政厅长、省级民政厅副厅长、市辖区民政局长、市辖区民政局副局长。
3、司法行政管理类:省级司法厅长、省级司法厅副厅长、市辖区司法局长、市辖区司法局副局长。
4、气象行政管理类:省级气象厅长、省级气象厅副厅长、市辖区气象局长、市辖区气象局副局长。
5、林业行政管理类:省级林业厅长、省级林业厅副厅长、市辖区林业局长、市辖区林业局副局长。
6、农业行政管理类:省级农业厅长、省级农业厅副厅长、市辖区农业局长、市辖区农业局副局长。
7、行政审批管理类:省级国土资源厅长、省级国土资源厅副厅长、市辖区国土资源局长、市辖区国土资源局副局长、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长、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市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长、市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二、公务员岗位
1、人民法院局级直接公务员:一级法官、二级法官、法官助理、审判员、公诉员、书记员、检察员。
2、人民检察院局级直接公务员:总检察长、副总检察长、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官、助理检察官、检察庭书记员、书记员、检察监督员。
3、公安机关局级直接公务员:公安厅长、副厅长、分局长、副分局长、调研指导员、参照班级员、技术科长。
4、其他局级直接公务员:其他局级直接公务员往往根据具体的行政部门分类,如文化、体育等,岗位一般设置有局长、副局长、科长等。
5、县、自治县局级直接公务员:有县长、代市长、县长、副县长、书记员、领班、调研员等。
6、县级直接公务员:下辖县级及其他下级行政机构的行政职位有乡长、小镇长、学校校长、学校副校长、书记员、组长、助理组长、督查员等。
三、行政执法机关派出机构
1、公安机关派出机构:设置有公安派出所副所长、所长、分公派出所副所长、所长、队长等。
2、司法机关派出机构:设置有检察院派出所副所长、所长、队长等。
3、其他行政机关派出机构:设置有民政局派出所副所长、所长、队长等。
四、行政执法机关领导职务
${2}. 正处级公务员需经国家公务员考试选拔出人才,总部在吉林省省、市、县三级政府机关以及事业单位聘任,并可参加政府编制的工作岗位;
${3}. 副处级公务员和正科级公务员可在吉林省省、市、县三级政府机关以及事业单位干部人事处聘任,可参加政府编制的工作岗位;
${4}. 副科级公务员和科员级公务员可在吉林省省、市、县三级政府机关及事业单位中担任高级职位,可参加政府编制的工作岗位。
${5}. 正处级公务员可以通过专业领域的技术技能和经验来担任技术性职位,例如:工程师、法律顾问、财务会计等。
${6}. 副处级公务员可以担任管理岗位,例如:党组织书记、行政办公室主任、行政管理科长等。
${7}. 正科级公务员可以负责机构政策实施和专业管理,例如:档案科长、单位总务室科长等。
${8}. 副科级公务员可担任相关工作组织与实施、研究策划等岗位,例如:新闻出版发行处长、咨询办主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