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3年全国分数线基本情况
1、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分数线视情况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即本科招生分数线、专科招生分数线以及国家录取总分数线等,由当地招生高校、招生地方、招生类别等因素决定。
2、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分别为物理考试科目总分为461分,化学考试科目总分为458分,生物考试科目总分为454分,政治考试科目总分500分,历史考试科目总分480分,地理考试科目总分505分,文综考试科目总分(文科)888分,文综考试科目总分(理科)697分,总分(文史类)778分,总分(理工类)676分。
3、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科招生分数线视情况由当地招生高校制定,当地招生高校分别要求其录取分数线不低于科学类430分,生物类440分,体育类430分,文学类430分,经济类440分,文物类430分,司法类440分,工科类440点,医药类470分,艺术类430分等。
4、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录取总分数线暂定在物理、生物、化学、政治、历史和地理六科700分(含700分)以上,文综总分980分(含980分)以上,理综总分740分(含740分)以上,文史类总分860分(含860分)以上,理工类总分660分(含660分)以上。
二、2013年全国分数线有关法规
1、《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录取有关计算方法》(教学部令第6号):确定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最低分数线、录取比例等有关事宜。
2、《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有关法律法规》(教学部令第19号):确定各省本科招生分数线、各省专科招生分数线、全国本科招生分数线以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录取总分数线等。
3、《管理招生统考综合考试有关规定》(教学部令第30号):确定管理类招生考试总体安排,规定各省本科招生以及全国本科招生最低录取分数线,制定诸如期末考试、近期学年期末及统考计算总成绩等考试分配方案。
4、《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认证计算考试分数线规定》(教学部令第39号):制定本科招生小类专业认证计算考试最低分数线,分别为物理、生物、化学、政治、历史、地理、文综、理综,每一类文理科目最低分数线不低于370分,总分不低于700分分。
三、2013年全国分数线申诉机制
1、根据国家政策,针对2013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分数线,考生和家长可以向当地招生政策监管部门提出申诉。
2、申诉人应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关材料,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考生本人的成绩单、高考成绩、招生院校相关文件等。
序号 内容
1. 2013年的分数线是在全国各地的招生考试中选择最合适的考生的标准。在这之前,招生考试的评分规则和模式有所不同。2013年的招生考试具有更为严格和合理的把关机制,以及更具有科学性和可持续性的评价方式。
2. 2013年的分数线根据考试地区考生的参加考试量和考生的年级要求,制定了不同的分数线标准,每个地区的分数线是不同的。
3. 高考中所采用的分数线标准,及其具备的不同类型的考生就业能力,已经获得了全国教育行业的一致认可,也为考生们提供了更多关于报考和就业的选择。
4. 2013年分数线是针对报考录取和更多个性化教育服务进行设计,使各省份和地区制定准入分数线,以确保教育质量更加稳定。
5. 同时,通过分数线的设置,也可以提高教育水平,对拥有能力的考生提供给更宽松的机会,让他们更加积极地进行学习,实现自身的价值。
6. 2013年的分数线,不仅可以用来衡量考生的能力,也可以帮助他们判断他们的就业机会,以及誉评他们的能力的发展状态和实现的职业期望。
7. 另外,高考中的分数线也为大学招生提供了一个可靠的评价指标,也使得聘用考生时更容易,让大学招生更容易做出准确的评价和准确的遴选。
8. 2013年的分数线给考生们提供了更广泛的选择空间,使得他们可以在拥有素质教育证书的同时,拥有更众多的高级学历背景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