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我强烈建议取消参公编。
参照公务员管理,感觉很另类。单位是事业性质,不是公务员单位,但是单位里的人却按照公务员管理。人按照按照公务员管理,但是身份性质又是事业人员。你说别扭不别扭。
虽然人是事业人员身份,但是又参加公务员统一录用考试,完全和公务员招考一模一样,笔试、面试、政审、体检,和公务员没有任何区别。
你说它是公务员单位,但是三定方案上又明确不是,是事业单位。你说它是事业单位,但是里面的人又不愿意了,说他们是参公人员,和事业单位不一样,他们和公务员一样,发的工资、津贴、晋升等,基本没有差别。处级以下参公人员可以直接转任公务员,事业编人员不可以直接转任,但是参公人员的单位又是事业单位。
唉,听起来头疼。所以,这么别扭的参公,建议机构改革取消了吧,公务员就是公务员,事业编人员就是事业编人员,别两边掺和,像云像雾又像风。#党和国家机构改革#
#媒体:将满59岁女正厅任上落马#实在是可惜了!在“60后”这个公务员群体里,男性占据着绝对大的比例,组织培养一名女性领导干部真的不容易,能从占比较小的女干部中培养出一名正厅级领导干部,那就更加不容易了。
3月3日,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消息: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潘志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如果不看介绍仅看这姓名,还以为是一名男性厅官,实际上她是一名女干部。从其简历看,潘志峰出生于1964年11月,1987年7月内蒙古农牧学院农牧业经济管理系大学毕业,在原伊克昭盟统计局工作。
应该是赶上了“好时代”,遇上了“好领导”,潘志峰仕途开局就特别的顺畅,工作刚刚10年便晋升为原伊克昭盟统计局副局长,成为一名副处级领导干部。按照正常晋升渠道,一般本科毕业生工作一年转为科员,随后即使“三年一级”,一步不塌,而且十分紧凑,才有可能达到这个高度。因此,潘志峰是幸运的。
潘志峰随后的仕途也很顺畅。她担任伊克昭盟统计局副局长才四年多,又晋升为局长,不到四年即转任更为重要岗位,任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书记、主任,三年后转任准格尔旗委员会书记,具备了晋升必须的“多岗位任职”条件,47岁的时候任鄂尔多斯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两年半后又转回到统计系统,任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18年3月之后,任内蒙古自治区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潘志峰参加工作35年多,绝大多数时间是在统计系统工作。而在笔者印象里,统计系统也是个“清水衙门”。那么,潘志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究竟是在哪个岗位上所为?政知新媒体特别介绍潘志峰在鄂尔多斯工作长达27年之久,是不是有特别的含义?
过去总以为女性官员贪腐的少,毕竟她们没有“包养情妇”的需要(当然,也有极少数人“包二爷”)。但从这几年“落马”的官员性别比与在职同级官员的性别比看,女性官员出问题的也不少,潘志峰就是近半个月来在任上落马的第二名正厅级女官。
2月19日,湖南省纪委监委网站消息, 湘西自治州委原副书记、州人民政府原州长,现任省政协常委、经济科技委员会主任龙晓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湖南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龙晓华与潘志峰究竟有什么问题,问题究竟有多严重?“吃瓜群众”静等官方通报。但希望她们仅涉及“贪财”,而不要涉及“贪色”。
过于有一些女官被查后真让人大跌眼镜。自8年前反腐机构一次性通报了两名女贪官“与他人通奸”(分别是山西高平市市长杨晓波和山西省晋中市委副书记张秀萍)后,多名女贪官的通报中使用了类似的语言。而一些女贪官竟然还是“女色官”,如杨晓波不但与上级通奸,也与下级通奸,真是够奇葩。
官方通报中的“与他人通奸”、“与多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以权谋色”、“以色谋权”、“搞权色交易”、“搞钱色交易”等形容道德败坏的词汇不时被用在女贪官身上。我一直在担心,这些在台上耀武扬威,为家族带来利益和荣誉的女强人,一下子成为家族的耻辱,让她们的父母、子女和丈夫如何面对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