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公务员参军制有很多,为什么偏偏只剔除犯罪子女一条,难道是心虚?
考公务员,参军的限制有很多,比如说,性别限制,年龄限制,有的还要求身高16x以上,体重多少范围,有的还要求五官端正,体检时候要求不能有纹身,不能有艾滋梅毒乙肝等传染病,甚至有的张痔疮都不允许,有的不允许近视,有的不允许有疤痕。
那些罗翔们,委员们,请问:难道身高,体重,近视,疤痕,痔疮,梅毒乙肝就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仕途,也不见你们提出反对建议,反而对政审的父母犯罪记录大张旗鼓的表明立场,难道你们心虚了?
法律大V罗翔人设彻底崩塌了,微博清空,彻底退网。
对于犯罪子女能不能录用公务员这件事,又是鼓吹那一套所谓法律大于天,普世价值问题。实则是对民众极大的误导。
其言论背后其实隐藏着更大目的。
一定要将其批倒。
1.罗翔将普通平常的招聘录用问题偷换概念,变成“不罪不罚”这一法律问题,显然是偷换概念。姑且不说公务员招录,就算普通企业招录员工都对个人有一定的要求,比如军队和很多服务行业招录都要求无纹身,那是不是又算违法了?当然这也不是说纹身就是坏人,而是这个行业就是这么要求。公务员是特殊行业,是掌握公权为人民服务的,应聘人的政治背景是极其重要的,对应聘人员政审无可非议。
2.罗翔说“不罪不罚”,但是公务员招录并没有禁止犯罪人子女报考啊,只是录用阶段会政审考察,对于其父母所犯之罪也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像诈骗,贪污,受贿这些子女受益的犯罪肯定是要杜绝录取的啊,这是普遍的公理,需要讨论吗?
他们这些子女可以做其他行业对吧,为什么要和守法的公民争呢。让这些罪犯的子女继续进入权利机关怎么能保证他们不会为其父母洗白呢?怎么对这些人设置一些门槛就叫做“罚”了呢?他们因为父母的犯罪失去了什么呢?没有啊,相反他们很多人还享受他们父母犯罪的红利。
3.罗翔之流将政审制度污蔑为株连,更是夹带私货,包藏祸心。前面说过公务员招录政审是行业要求,无可厚非。退一步说,就算已经在体制内的公务员,大家见过哪个公务员因为其近亲犯罪而被辞退的呢?没有吧?更谈不上株连了。
4.搬出罗翔这尊大神,急吼吼地出来给政审制度泼脏水,说明这些法律人士及其背后的利益集团着急了,两会召开前中央就定调不搞所谓“三权分立”、“宪政”等西方那一套,而这些正是这帮所谓法律精英的吃饭根本,他们的理想就是成为美国那样的法律精英,
他们成天鼓吹所谓法大于天,普世法律,西方哲学,无非就是在法律的精美包装下赚取自己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