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很清醒,很会规划,考家门口的公务员会轻松很多,而且可以和长辈相互照顾。人生短暂,放过自己。
我心向阳JH909今天陪孩子来深圳了,参加3.4日深圳市公务员市考。孩子不想来,说深圳市市考除了行测和申论,还需要考专业课,她没有时间复习
孩子的学长是211大学的研究生,最近几个月走南闯北,参加了好几个地方的公务员考试。听孩子说,现在都是几百个人竞争一个岗位,实在是太难了。校友说公务员考不上,就把目标转移到事业编。反正是和编制杠上了。
现在好像除了考公,考编以外,没有好工作了。大家都在挤破脑袋往里面挤。
我孩子明年毕业,希望明年的就业环境对年轻人有好点。

这样子的情况一直持续的话,对正在求学的孩子也不是什么好事。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拿来激励他们好好学习了。反正最后找工作都是一样的难。#公务员# #考编#
今天是深圳市公务员市考日,昨天发了篇微头条,记录了我和孩子来深圳参考的心路历程,很多人对我们表达了善意和理解,也有朋友给出了真诚的建议,当然也有少部分人表达了不同意见,不赞同参加深圳市考,房价高,生活压力大。我一并表示感谢!其实,我对这次市考结果没有期待,因为她本就没有充分准备。我们也参加了本地的国考和省考,都没有出结果。我内心也跟孩子一样,希望本地岗位能够上岸,就已心满意足了!有位朋友在评论区留言“省排名前200还看得上考公?吹的吧。这种都是走中央选调的,还用趟地方的浑水?”的确我们很惭愧,孩子没能呈现出好的状态,到目前两年择业期即将结束,还没能走上正轨,原因很多。但无论是内卷也好,努力不够也罢,实质还是错误的选择导致的结果。我今天写出来,也是希望对高考填报志愿的家长有所启迪和帮助。我孩子是文科生,喜欢写作,曾经作文竞赛也是多次获奖,高考填报志愿时我们建议她选报汉语言文学等纯文科专业,但是她考虑到文科专业就业面狭窄执意要学经济类,也就尊重了她的意愿。结果就是以自己的短处与别人的长处博弈,大学学的不感兴趣,加上考研目标院校选择不当,考研失败给了她重重的一击,孩子和我们都很久走不出郁闷焦虑的心情,后悔没有继续学文。人要在自己擅长的领域里才容易获得好的结果,选择正确就会少走弯路。孩子通过一段时间调整状态,决定不再考研转而考公。为了保留择业期未就业应届生身份的优势,就没有投递求职简历,但是她也没有闲着。一方面准备着公考,一方面偷偷网上开店,网上写小说,均有盈利,养活自己没有问题。曾经我也很生气,反对她开店,认为浪费时间,一心不能二用,希望她全力以赴备考,但是她还是坚持己见,做着自己喜欢的事情。现在我也想通了,万事强求不得。只要她坚持做自己感兴趣的事情,她就是幸福的!快乐的!来深圳参考,真的不看中结果如何,我就是想带她出来走走看看,感受不一样的气息,换一种心情看世界。孩子昨天跟我说“深圳城建不错,气候也好,比家乡暖和,我很喜欢这座城市,看来我还是要好好准备一下深圳的事业编考试”[捂脸]。她能有这样的觉悟,我很欣慰,也不虚此行了。

对于是否取消犯罪分子家属“连坐”制,网上讨论的非常热闹,知名法者罗翔认为只要家属没有参与到犯罪活动中就不应该限制其考公,按理说我国公务员人数已经非常多了,如果再放开(取消)“连坐”制,那么在公务员的岗位竞争上将会更加激烈,粥少人多公务员岗位或愈加“金贵”,多少人挤破头去抢一个,从另一方面也体现我国法制人性化的一面,可能更多的人是为受害者考量,其受到的伤害不是罪犯受罚能够弥补的,失去的无法挽回,但是就像罗翔所阐述的那样罪犯家属同样也是事件的受害者,也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如果再加追罚恐不太公平,就像遭受网爆一样其身心健康的发展会受到阻碍,这不是一个鹭港社会该有的现象,罪不及妻儿,还有一个方面不可言说,这里就不做探讨了。
#今日热点我来评#

一人犯罪影响全家考公务员合理吗?罗翔教授也发表了看法。
2023年全国两会,周世虹表示,一人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就影响其子女、亲属参军、考公、进入重要岗位的规定,应予以彻底摒弃,否则会对受影响人员极不公平。没有任何科学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其子女、被扶养人、受其影响的人等就一定会有犯罪倾向、犯罪意图或者犯罪行为。
罗翔教授也曾经提出关于政审连坐的看法,他说刑法是为了起到教育意义,让这个人改过自新,而不是把一条路给堵死,当犯错成为一个标签跟着这个人,还影响到了家里人,那么刑法和教育的连接还相差甚远。
罗翔教授指出,如今对犯罪人员子女考公的规定,或出现滑坡效应,犯罪分子子女不能考公,或滑坡到不能考事业编,甚至不能进大企业。罗翔认为,孩子是父母犯罪的受害人,本身就会因此受到社会歧视,法律不该落井下石,这与罪责自负是相违背的。

对于罗翔教授的观点我个人并不怎么认同。以下仅是我个人观点。如果怕影响自己的后代,那么在做任何事情之前先想想违法犯罪会带来什么后果,是具有一定约束力的。为什么就是在有这样的政策下,都有人无所忌惮,还会去犯罪。
正是因为有了祸及子女的“连坐”,才能让不少想要犯罪的人有所顾忌,要是真的“一人犯事一人担”,那许多人犯罪的时候更没有顾忌了,再说很多罪犯子女也享受了他们父母带来的利益,作为受益者,被连坐不是应该的吗?
还有特殊单位就要特殊对待,军队政府这些单位机构都是关系到国家安全稳定的,是要百姓大众对他们有信任的,你会对坏人的后代百分百信任,不要用极少数人来破坏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
对于“建议消除对罪犯子女考公的限制”你有什么看法?
一人犯罪影响家属考公务员,这是个复杂的问题,没有简单的答案。在许多情况下,犯罪行为的影响可能会对犯罪者的亲属、子女和社会产生重大影响,但这并不一定意味着他们应该被剥夺公平竞争的机会。

首先,如果这个犯罪行为已经受到了法律制裁,并且被认为是一个独立个体的行为,那么它应该只影响到犯罪者本人,而不应该影响到他们的家庭成员。
然而,有些情况下,犯罪行为的影响可能会延伸到家庭成员和子女。例如,如果一个人被判犯有家庭暴力罪,那么他的配偶和子女可能会受到伤害和影响。在这种情况下,考虑这些影响是公平和合理的。
然而,在任何情况下,对于亲属、子女和社会的影响必须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如果这些影响是不公平或不合理的,那么剥夺他们的机会是不公正的。如果这些影响可以通过其他方法来解决,比如提供额外的支持和资源,那么这将是更好的解决方案。
总之,这个问题需要考虑许多不同的因素,并且需要对每种情况进行具体分析。重要的是要确保公平和正义在整个过程中得到了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