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最近有人大代表议案:犯罪人员后代不可以报考公务员 这个规定应该取消的提案,突然有点想法。
实话讲,我是最近一两年才知道,犯罪人员的子女不能报考公务员这件事。
一直以来都觉得这规定匪夷所思。
宪法规定的,所有人,无论民族、性别、种族、出身,一律平等。
那么这个规定显然违背了这一基本精神。
让人很自然联想到,古代的“连坐”制。
突然发现,有很多我们觉得早就灭绝的落后制度和做法其实还好好地在那儿而且发挥着决定很多人命运和生活的作用!
诚然,我们的现代化之路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能不能努努力,走快点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