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铁路管理局
1945年“九·三”胜利后,在延边解放区内先后成立图们运营部和朝阳川铁路监理部及铁警武装。同年11月20日,延边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关于《铁路问题和改组路警的议案》。11月30,根据中共延边地委和专员公署的决定,成立延边铁路管理局,由延边民主大同盟委员长池喜谦任局长,延边铁道劳动组合委员长李忠振任副局长。局内设总务科(庶务股、人事股、福利股)、经理科(会计股、资材股)、运输科(营业股、运转股),机务科(机务股、客货车股),施设科(工务股、电气股)5个科,共11个股。同时设有5名监察委员。下属2个机务段(图们、朝阳川),2个工务段(图们、朝阳川)及图们车辆段、电务段、列车段和39个车站。管辖线路有长图线图们至哈尔巴岭,牡图线图们至大兴沟以及朝开、和龙两支线,管辖正线387.2公里。当时主要任务是恢复铁路通车,担任战时运输。1946年2月,东满铁路管理局派康礼(原名金玉成,延安中央警卫团卫生所主任)接管延边地区铁路,将原属于地方政府领导的延边铁路管理局改为东满铁路管理局延边分局。
吉林省地方煤炭工业公司
1979年4月5日,吉林省政府吉革发字(79)120号文批准,撤销吉林省煤炭工业管理局地方煤矿处,成立吉林省地方煤炭工业公司,定员50人。后又批准增加20名工人,职工共计70人。吉林省工交办公室吉工干字(79)81号、87号、99号文件任命:阎聚丰、宫涌泉、李国栋为副经理,丛湘衡为党委书记。1980年3月,任命袁海清为党委副书记,吉林省地方煤炭工业公司仍隶属吉林省煤炭工业局领导。1979年11月13日省煤炭工业局以吉煤党发字(79)45号文件批准地方煤炭工业公司下设:办公室、人事劳动、计划财务、生产技术、基本建设、物资供应、机电、安全检查科。并直接管辖杉松岗、延边、和龙、珲春煤矿。公司对地、县经营的煤矿负有业务指导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