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株连?这些二百五反辱我们的智商,必须还击!
经常在网上看到这个姓罗的发视频,做所谓的普法,我是一点也看不下去的,那幅高高在上的样子,实在让人恶心,也许我就是这位网友嘴里的法盲吧。
中国现行的法律不可谓没进步,特别是大中城市,经济发达地区,法律规范执行的情况是比较好的保护了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但仍有许多地方难以让大多数人民群众满意,就一个贪官惩戒,越抓越多,越贪越大,就没见罗普法提出过什么有效的建议,除了整些烧脑的案例,所普之法毫无实际意义。
政审即公务员政治审查,在体检合格之后进行。主要考察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政审实际上是不仅局限在犯罪分子的亲属里的,是所有想要进入公务员及特殊岗位的人员都必须执行的一个重要步骤,那么实际执行中对犯罪分子的亲属该不该禁止呢?通观古今中外,那是太有必要了,作为犯罪分子的亲属,他会不会觉得受冤,他会不会报复社会,他会不会背叛组织,他会不会出卖祖国,太多太多未知变数,国家必须防微杜渐,避免一切不利因素,除了政审拦截,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
株连指一人有罪而牵连他人,这里明显是指受罪牵连而跟着受罪。
那么政审等于株连吗?肯定不能划等号了,受政审而禁止进入的一些行业,只是对其关门,并未让其受罪,从法律层面讲,这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那些狂想带节奏,把政审当株连,以法制的名义噪呼取消政审的,莫不是居心不良,包藏祸心!
理性看待“罗老师评犯罪人员家属考公”!
政审的由来!
新中国建立后,1950年普通高校招生开始实施高考政治审查制度。当时"政审"主要是对考生的家庭出身、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进行审查,对考生本人的政治表现、品德情况进行考查。"政审"决定着考生能否被录取、以及录取到哪所院校、哪一专业。
从1999年开始,凡是参军、重要金融系统岗位、国家公务员等需要政审的单位,都会对相关直系亲属进行犯罪记录审查,但凡有犯罪记录特别是被刑拘的,其直系子女亲属,均不得通过政审。
我本人的立场还是支持政审的,原因有以下几点:
1、规矩制定在前,违法犯罪本身就是越过红线的事情,由违法犯罪产生的一系列问题,必然不能破坏规矩。
2、大部分违法犯罪的目的是逐利,违法犯罪人员家属在一定程度上享受了其所带来的利益!
有些网友说,“一人做事一人当,没必要针对家属”,话是没错,但是,始终谨记一点,无规矩不成方圆,尤其是现在很多人仗着自己有钱,随意践踏红线,对个人的处罚已经不能形成有效的约束,万事万物皆可用钱摆平,在这种情况下,唯一可用来约束其行为的只有家属。法律法规不仅仅是处罚作用,同时也是约束、警示作用。
如果真如罗翔老师所说,废除一部分违法犯罪人员家属政审政策,那就在立法上加大、加重对违法犯罪人员处罚!
最后,也是我觉得比较诧异的一点,提出这一观点的人的立意是什么?为少数人考虑的时候,可否考虑过整体社会的影响!
中国有句老话,“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既然不能考公,那就去干点别的。是金子到哪都会发光!
最近网上一群势力,就犯罪者子女考公政审问题进行攻击。
所谓的政治审查,是为了保证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在履行政治职能、执行国家权力时建立在政治可靠的基础上,建立使党放心,人民放心的公务员队伍,降低国家运行管理的风险,提高效率,增强公信力这么一项措施。
政审是一种局部限制,不是株连。所谓的政审不是法律范畴,不能用法理内的公平、平等来分析政审的合理性合法性。
世界上任何国家的人员选择从政,都是要政审的,美国等西方国家的政治审查,其严格程度远远超过我们国内。特别是各党人员之间的审查。因为,这不是法律的问题,这是政治的需要,不能考公不是不让你工作,为什么非得做公务员?其他的工作不能干吗?
政审政审是政治审查,和法律没关系,请严格政审,严格严格再严格
桔子君视角别人三代人的努力,凭什么输给你十年寒窗? 现在又有人说,大人犯的错,凭什么让孩子来承担。 得,有好处的时候,使劲说人
几个问题,想请你们回答一下:
1.罪责自负的责你以为只是刑罚吗?道德社会的谴责是不是一种责?
2.政治审查的侧重点是什么?如果说既针对个人也针对个人以外的其他条件,那么这些条件对个人的思想有什么影响?
3.犯罪分子的子女有何过错使其与其他人没有享有完全平等的权利?如果国家在某些方面限制,是否也会对企业招聘有一定的影响?
4.限制犯罪分子的子女考公,是因为其父母犯罪,这应该可以理解为出生歧视,那么这与有时候有些企业招聘时的地域歧视有什么区别?
5.最重要的一点,你们说特殊行业从业人员要有限制,那么你敢保证现在的党政机关公务员绝对纯洁吗?你敢保证罪犯的子女就一定有问题吗?
#罪犯子女考公限制应该解除吗#
坚持不解除是对那些试图通过犯罪达到个人目的人一种威严和警示!有那么多好人为什么不优先选择呢?
这个还是不应该解除,国家应该继续坚持。公务员、征集部队兵员,发展党员,都是需要搞政治审查的。
政治审查,本身就包括家庭成分和家庭成员。虽说不搞株连九族,但家庭关系也必须要比较清白。
国家公务员,本身带有一定的国家工作的职责,具有一定的权利性,权威性,他必须要有正当的思想行为,才能正确执行自己的工作权利,这完全是工作职责和能力的需要。
当一名公务员,自己的亲人有犯罪行为时,确实不敢保证谁就能做得清清白白?一是一?二十二?保证他能不徇私舞弊?像包公一样正大光明,履行职责?
目前,在人们思想建设上,人们的觉悟还没有达到,也不可能达到很高的自觉性,遇到自己亲人,特别是直系亲属、自己父母犯罪时,能够完全依法办事?公正处事?不徇私舞弊?
所以,为了保证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为了净化政治生态环境,这件事暂时不应该解除。
这也是对那些试图通过犯罪达到个人目的的人一种威严和警示!犯罪,会牵连你的子女!
做好人不好吗?
一个庞大的国家,一部庞大的国家机器,加入国家机器,一定要选择好人。选择好人,这个国家和民族才有希望!决不能让沉渣泛起,这是一条严格的戒律。多少经过国家锤炼的复转军人,有的都没有加入国家公务员队伍的机会?有好人为什么不优先选择呢?
政治审查不能放松必须加强。体现公平正义和法律的威严
polo张v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罗翔对罪犯子女的考公限制这种做法,再一次给我们普法宣传。但现在法理和人情的冲突依旧。大部分人是遵纪守法的良民,若取消“一人犯罪影响家属考公”,降低对罪犯的威慑力和处罚力,民众心理层面上是很难接受的。如果对方用非法所得提供给子女上考公补习班,普通民众不仅损失钱财还要损失工作机会,这如何能接受?有人认为这种连带责任不合理。还有人认为这种连带责任可以有效起威慑作用,可以避免犯罪。
偷换概念!没有人说无罪要罚!政治审查并不是惩罚,只是一些特殊岗位的准入门槛,政审与罪罚相当并不矛盾!
旭光2025当罗翔老师说出“无罪不罚”这四个字的时候我就已经彻底倒向他了,因为我实在找不出有什么理由可以反驳这个观点,但网上喷他的人
关于政审存废的个人浅见
(一)政审是政治问题不是法律问题
政治审查是我党在领导中国人民革命的过程中形成的,其目的是为了保证党的纯洁性,从而保证党能够领导人民取得胜利,历史证明·这个制度是有效的。
一堆学法律的去搞一个政治制度有点儿驴唇不对马嘴。
(二)法律是社会的底线,不能用来选拔人才
一个社会有两条线
一条在上面叫道德
另一条在下面叫法律
法律是社会对人的最低需求。一个正常社会的人才选拔方式是掐草尖,不是拔草根。
咱们不说考公务员,就说找对象。对方的父母有过犯罪你也会慎重考虑的。何况是公务员选拔这种关乎全民利益的大事。
(三)源自西方的现代司法制度有先天缺陷
源自西方的现代司法制度是欧洲资本贵族制定的。
欧洲的资本贵族在崛起的过程中既要对抗传统的封建贵族,又要对抗反抗的工人。
因为资本贵族掌握大量资源所以往往扮演加害者的角色。
所以现代法律对加害者越来越宽容,对受害者越来越残酷。
现在政协委员周世宏的建议,考研讲师罗翔的力挺,搞得沸沸扬扬,我感觉,大部分网友的担心是多余的,在我们国家从事重要敏感岗位的人员,比如公务员军人,第一重要的就是讲政治,政治审查只会加强,是不会取消的,有没有感觉到最近几年,入党都不是那么容易了。
虽然罪犯的后代不一定都有问题,但家风家训,是有一定影响的,另外有些暴力犯罪,是有基因因素的,所以选拔从事为人民服务的人员,要求更高一些。#罪犯子女考公限制应该解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