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1年开始执行酒驾入刑以来,酒驾人数确实是减少了,但每年仍然有30多万人因此获刑,目前已连续多年成为中国第一大犯罪。
许多人对犯酒驾这样“轻罪”的后果认识不足,直到其子女考公务员当兵政审不通过时,才后悔不已。大部分人是抱有侥幸心理,图省钱省事,被抓算倒霉的想法导致的。
其实绝大部分酒驾的人并未造成实质伤害,属于“未来风险”,但定为犯罪不但没有消灭酒驾,反而造就出来一个第一大犯罪,是否是法律的失败呢?
自然有人说,要加大法律处罚力度,但严刑峻法也消灭不了犯罪。就像你把贪污腐败者都判为死刑,照样有人贪污,因为金钱给人的诱惑力更大。
所以要杜绝酒驾,行政处罚会比法律更有效,比如发现一次酒驾,罚款10万,并做义务安全员一个月;被抓两次,罚款与处罚翻倍;三次被抓,就不客气了,判刑三年。

这么做更有效的原因是:国人更在乎钱与面子!
有委员建议提高醉驾入刑的门槛!2011年刑法修正案把危险驾驶罪设立以来,在十多年间已经有300多万人因为醉驾被判刑,他们中很多人,因此被开除公职开除D籍,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还有自动离职辞职的。而且他们的子女,因为他们的醉驾,也在招考公务员,报考军校,还有当兵入伍上面,都受到了比较大的影响。有观点认为,这些醉驾人中,很多人实际上对现实没有实质性的危害。比如有的是在深夜,有的是在空旷路段,对道路上其它人的威胁有限。所以醉驾虽然是微罪,但一旦被定罪就会被“标签化”,承担后果较大。
那么提高醉驾入刑门槛合适吗,个人认为,目前阶段是不合适的,以现有的重拳打击酒驾醉驾,全国每天都有大量人员被查获,一旦放松一点,只怕势头会越来越猛,对路上其它人的安全构成更大的威胁。

给国家的两会说句话《不要把社会中的人分成三六九等》希望有代表和委员关注这些话题
一、车补,车补名义上是减少国家财政的支出,实际上是增加了财政的支出,某种程度上讲车补就是给公务员系列的人员增加收入,有些单位不是照样有公车吗?为什么给他发车补呀?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员也出去办事呀,为什么不发车补!
现在各地人为的把人分成三六九等,把人的身份有抬高的有降低的,造成公开的身份不公,待遇不公,应该得到改变。
二、逝世的人也分三六九等很不合适,国家人社部2011年的文件规定公务员逝世后能得到平均收入工资的40个月。2008年的文件规定事业单位的人只能得到上一年平均工资的20个月,差了一倍,这是什么道理?请有关单位给老百姓说一说,企业的我不太清楚,不便发言。难道同样是中国公民,每一个人的生命价值不一样吗?建议两会的代表委员把这个问题给讨论一下,给国家以建议。

当然还有很多身份上的这样的议题可以讨论,可以说的,这是因为看到了相关的,报道说是车补问题,由此想到了另一个问题,希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能给国家提出好的建议,合理化的建议,公平的建议。
国家从2011年严厉打击酒驾醉驾以来,到现在已经超过11年了,感觉每年醉驾入刑的总人数一直居高不下,那么这些因为醉驾入刑的直系亲属,祖孙三代的相关人数应该不少了吧,这些亲属在参军入伍,考军校警校,考公务员事业编等等的政审收到牵连影响,长此以往,人数越来越多,会不会影响到整个社会的正常发展,大家对目前的这种处罚方式有什么不同看法吗?
#2023两会醉驾提案# 近年来关于对酒驾醉驾入刑处罚过于严厉的问题,个人有一点浅薄件建议,首先声明非专业就是有感而发,有不对之处欢迎指正,再次大家一起来讨论。

从2011年醉驾入刑以来,有接近300万人因此受到处理,造成的社会影响不言而喻,处罚的力度不可谓不严重,从每年30万左右的增长来看实际产生的效果却不十分明显。但因此项轻微罪(实际没有造成事故和伤亡的)产生的后果却很严重,一定程度上违背了刑法制定的谦抑性,就近期出现的刺杀警察案件来看,在人感觉绝望的时候就容易干出一些过激的事情,另外在犯罪记录上影响三代这件事上看也是造成不良影响的潜因。没有给人改过的机会会让人绝望,甚至仇视社会。当然我说的这些不包括一些老百姓公认的犯罪,例如偷窃、盗抢、杀人、防火等,这些罪犯的本质和酒驾醉驾是完全不同类型的。
解决方式:“重经济罚,轻刑事罚”。是我这次重点要表达的一点建议。
一、首次酒驾且没有事故造成伤害的,建议罚款2万,上缴国库,吊销驾照3个月。二次及以上执行目前酒驾处罚方式。

二、首次醉驾且没有事故造成伤害的,建议罚款5万,上缴国库,吊销驾照6个月。二次及以上执行目前醉驾处罚方式。
三、对于这些年已经产生处罚的,按照上两点的方式进行补交罚款,上缴国库,消除犯罪记录。
上述三点不进行刑事处罚,不影响后代,但要记录备案,方便针对二次及以上的酒驾、醉驾进行重罚。这么做的好处是体现刑法的谦抑性,给人改过的机会。2-5万块钱的处罚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个深刻的教训也会感到肉疼。在执行上能酒驾、醉驾的大多也能拿出这笔前,可以接受。当然对于二次及以上酒醉驾的必须严罚,性质变了。
在经济上也可以算笔帐,10多年的酒驾醉驾有300多万人,我相信绝大部分是就一次酒醉驾的,愿意上交罚款的也是绝大多数人,这样一次性的能给国家增加多少收入,上千亿是有的,能造多少航空母舰。要是执行方案制定的细化,按比例给地方财政,我相信地方政府及地方公安是十分愿意组织人员执行落地这项方案的。

结尾,当然这是个人的一点浅见,不足之处一定很多,例如针对党政机关公务员已经因此事开除的怎么办,还没有想好。但我相信如果这个建议实现的话,国家会有更专业的人士制定出更详细、更具体、更完美的落地方案。
惊了天,80后县长侵犯中央挂职女干部被停职!这是今天打开网络一路狂飙冲上热搜的话题。那么,这个县长到底是何方人物?到底是谁给的勇气?又是谁给的权利?
李秋平,出生于1982年7月,江西省新干县人。江西安远县县长,本来80后就提拔当县长,前途一片大好,但一点都不珍惜组织的信任和重用,自毁前程!
2004年,毕业于江西科技师范学校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后在江西省水利厅所属的江西省水利水电学校工作,后任该校行政办公室副主任。
2011年,李秋平调至江西省属国企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任办公室主任,后又在该集团的多个子公司任主要领导职务。

2020年6月,李秋平离开江西省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赣州市大余县任正处级的县委副书记。
2020年8月,从赣州市大余县县委副书记调至赣州市安远县,任副书记、副县长、代县长;同年9月,任县长。
38岁的年纪升迁至正处级干部,而且还是从企业干部晋升的县长,这种跨越还是很大的,没有一定的背景关系应该很难做到。
所以,他就有了一定底气和勇气干出这种伤天害理,有辱党员形象的混蛋事情出来。他敢侵犯中央干部,说明在他那个辖区应该是横着走习惯了,没有王法可医他。
于是,对于中央来的干部,他就习惯性地想霸王硬上弓,哪晓得这回是碰到硬茬了。估计仕途从此断了,还应该会追究刑事责任。具体怎么判罚,估计法律会还大家一个公道。
最近,接二连三报道了相关干部的作风问题,比如戴路、陈枢等。小编认为,公务人员还是要把心思多放在为民服务这个初心上来,少惦记着权与色,这样才能为民族复兴做贡献!
江西一县长涉嫌侵犯女干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