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应该是现役军人,第二是公务员,第三是预备役,第四大学生,第五18-35周岁的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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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波我不能站队罗老师了。
近日周世虹委员建议取消对犯罪分子子女的考公限制,在网上不断发酵,也形成了支持与反对的两大阵营。
我是不赞成取消政审的这种情况的,有以下三点原因。
第一,公务员政审考察直系三代情况,其实就是原生家庭生活环境的问题。我们在谈教育的时候,都会说起原生家庭对孩子的重要性,孩子生活的环境与父母的教育也确实是会极大的影响孩子的成长。倒不是说,原生家庭不好的孩子一定是坏孩子,只是说会增加不好影响的概率。而公务员毕竟是非常特殊的行业,他们是代表着政府的,甚至于说是管理这个国家的人,如果有问题危害将极其严重,所以选拔时严格非常有必要。
第二,政审问题其实也只是对考公 参军等岗位需要,也不是说父母有案底的孩子以后就没了希望,毕竟考公务员也不是唯一出路,他们依然可以有更大的世界。
第三,这也是一直督促,毕竟作为一个合格的父母不应该再给孩子添堵,有政审的限制,犯罪成本提高,也会减少一些犯罪。就拿开车喝酒来说,很多人开车不喝酒不是怕扣分,也不是怕罚钱,而是怕留案底,更怕的是留案底以后影响到孩子。
当然,有些孩子是无辜中枪的,他们父母的错,惩罚却降临到他们身上,我们会感到非常惋惜。但是,这不应该是取消的理由。可能父母通过犯罪而得的利益他也是最大的享受者。
有政协委员建议消除对罪犯子女考公限制,“不能让服刑人员的孩子自暴自弃”。我觉得,当下对罪犯子女的考公适度限制是合理的,要放宽应该先放宽对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犯罪的考公限制。
首先,公务员作为公务执行者,本来就应该有资格条件限制,华裔在英法美做公务员也是很难的。唐朝那么开放,外国人都可以到中国做官,也是不允许罪犯之子参加科举考试的。
第二,考公不是唯一的路,不能考公务员就自暴自弃,也未免太钻牛角尖了,经不起人生考验,就算放宽条件去做了公务员,也不一定能心态平和、客观公正地处理好复杂的公务。
第三,很多官员贪污受贿,以权谋私,都是为了自己的孩子谋利益,罪犯子女一般会是犯罪行为受益人,只有犯罪行为会殃及子孙,才会对那些想犯罪的人起到震慑作用,才能让更多的人不敢犯罪。
第四,我们国家现在对罪犯子女并不是全部否定,政审主要是看其个人品行,家庭成员所犯罪行影响公务员录取的一般仅限于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性重罪和贪污贿赂等渎职犯罪,像过失伤人等轻罪并不会影响子女。
所以,我们国家现在对罪犯子女考公已经是比较宽容的了。要说需要改进的,我觉得就是有些岗位对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犯罪有限制,是不是可以视具体情况放宽一些。
现在社会发展,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之间的联系比以前大大降低,如果距离很远、很少往来的叔伯姑舅姨甚至堂表兄弟姐妹犯了罪,就影响到某个人的公务员录取,那确实有点冤[捂脸]
#今日热点我来评#
【我发现有些道理,大家是真没想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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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问题:究竟是富人因为犯罪被判刑的多还是穷人因为犯罪被判刑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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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问题:富人孩子的人生首选是移民还是考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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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前两个问题你有了答案,我再问第三个问题:禁止罪犯的子女考公务员,是把谁挡在了体制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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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为罗翔老师感叹,为了穷人发声,最终却被穷人的唾沫星子淹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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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先生曾经说过:看待一个国家的文明,只需要看三件事:怎么对待孩子,怎么对待女人,怎么打发闲暇时间,就这三点来看,我不敢说我们的国民怎么样,但我至少可以说我们的网民真不怎么样!
#罗翔评一人犯罪影响家属考公##罗翔#
我很尊敬罗翔老师,但他针对罪犯子女后代就业受限的表述,是错误的,这根本就不是一个法律问题,他应该是不了解公务员选拔录用的实际情况,也不了解《公务员法》。第一,没有任何法律条文规定,禁止罪犯子女后代参加公务员选拔考试,现实中,罪犯子女也能报名参加公务员选拔考试。第二,在笔试面试都通过后,还有政审和体检环节,这也是国家作为用人单位,进行择优选材的程序,政审和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被用人单位录取天经地义,无可厚非。第三,现实公务员招录中,绝大多数非敏感岗位,很多犯罪类型的罪犯子女都不会被限制,完全可以通过政审。
对于有违法记录的人下一代和进体质的事情。我有几点看法。
首先,不存在所谓的连坐。有些人怕不是连坐啥意思也搞不清楚吧。
其次,没有限制他们参加公务员的考试选拔,只是后面政审要求过不了。又不是考试,面试都参加不了。
第三,政审通不过不是定罪,也不是处罚什么的。
也不是不让当公务员就是在处罚,只是说不适合公务员这工作。再说也不是所有有犯罪记录的亲属的人都进不去体制内,我想总是天无绝人之路,可能就是比较艰难。 #新闻看点#
第一个是高干子第,第二是公务员,第三大队干部,,第四个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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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介绍的职业:第一个是大学教师;第二个是医生;第三个应该是中小学教师。这三个群体当然不愿意找警察。除了这三个群体,其他群体应该有许多人都是很愿意接受警察这种公务员的。毕竟你说的平台是婚姻市场。既然是婚姻市场,就应该按照等价交换的市场规则。
青梅煮酒888真为这群孩子着急 在婚姻市场上听到职业是警察,基本免谈,刚才有三个女孩子要找对象,第一个30岁博士在大学里
你说的对,但也不完全对,第一类名校毕业生要继续读研,读博,将来搞科研。第二类名校毕业生,有头脑,自己创业,为国家经济发展添砖加瓦。第三类重点大学毕业生不想再深造,以自己所学知识,及时抓住机会考公务员,成为国家一棵平凡螺丝钉,为保一方平安献青春。第四类一般大学毕业生,在校混,在家混,没有知识功底,考什么考不上,吃什么什么香,最后干保安是好孩子,肯定大有人在。
考上公务员就说明他优秀吗。当然千军万马能跨过独木桥,肯定还是厉害的,但是我有一个逻辑,认为真正优秀的人他第一想法不会是考
对罪犯子女考公限制的一些思考
总体观点:应坚守推动社会进步的出发点,对原有政策,无论是坚持还是取消,都不应简单粗暴一刀切。
第一,这个问题的取舍,是不是只能站在法律的角度来考虑?必须要说明的一点是,没有哪一部法律明确规定犯罪分子子女不能考公务员、警察、教师、事业编制等,而是各地、各单位、各部门在招录时做的政审方面的规定。目前,对犯罪分子子女进行考公限制,凝聚了大量的社会共识,现有的政策也对部分人群产生了一定的震慑,从某个层面遏制了犯罪的发生,这是正面的社会效应,因此不能简单套用法律思维,应站在是否对国家、对社会有利的角度来判断,而这也与立法的初衷是不谋而合的。法律界人士站在法律的角度看问题提建议,提出自己的专业主张,无可厚非。但决策者应站在更高的层面进行抉择,毕竟解决问题的措施,要比问题本身高出一个纬度,才能形成降维打击优势。
第二,对罪犯子女进行考公限制,到底伤害了谁?我们观念中的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其实只占了很小一部分,因此拿这些人来列举的各种可能性,不能做为主要的决策参考指标。轻微犯罪、过失犯罪、激情犯罪等应予以统筹考虑。另外,在寻衅滋事罪罪名没取消之前,不排除有素质低下的政府工作人员以老百姓的“软肋”孩子做要挟,达到某些治理社会的目的。所以我们每个人都要独立思考,并为自己发声,切莫陷入集体口嗨中,让幸存者偏差蒙蔽了决策者的眼睛。
第三,为什么不让从事某项特定的工作,能被视为是一种惩罚?这从侧面反映了社会普遍对公务员工作的热衷和偏爱。当什么时候这个话题能不成为热点,甚至不成为话题时,才算中国社会取得了实实在在的进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