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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对个人要求(公务员对身体要求是什么)

必须支持按照要求,逢进必考,每年放出一定比例名额,参与公务员考试录取统招,可防止内部考试舞弊行为。那什么样的人有资格去考。个人认为需满足几个条件:1.在岗年限,可以设置在岗5年或10年;2.表现优异或有重大立

必须支持 按照要求,逢进必考,每年放出一定比例名额,参与公务员考试录取统招,可防止内部考试舞弊行为。那什么样的人有资格去考。个人认为需满足几个条件:1.在岗年限,可以设置在岗5年或10年;2.表现优异或有重大立功;3.最低学历至少大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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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警入编大家支持吗?

剩女要求:男方本科以上文凭,体制内公务员,或者事业单位人员,身高175以上,有眼缘,要比自己优秀!这哪是找对象啊?这明明是在选美男啊!!

再说了,能达到上面要求的男生,人家谁会选择你们这些30多岁的老女人呢?年轻漂亮的女孩才是他们的菜!!

由此可见,能当剩女也是有一定原因的!这个时候了还在挑三拣四,依我看,还是老老实实单着吧!!

#你支持人大代表的建议吗# 我不支持关于取消犯罪分子子女报考公务员的提案!

公务员是一个特殊岗位,不是福利岗位,对于岗位从业人员应该以高标准严要求来约束其道德行为,恰恰这一条非常合理的对于在职公务员道德标准要求的岗位门槛。只有这样人民才能放心将公务员岗位交于其手,否则如果犯罪分子子女有目的报考成功,利用职务之便为其父母搞伪证,减刑或其它行为这就增加职务犯罪的风险。对人民对社会对政府公信力都会造成很大影响。

人民的公仆不是福利单位,不能什么人都可以上岗,这应该是政府原则也是道德底线。

这几天我们国家在开大会,我有几条个人建议,请大家审阅。

一.对现在的公务员和事业编制人数直接减半,因为有一部分人根本出工不出力,上班为了下班,下班就吃喝玩耍,没有做到我们党要求的心有人民,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当今国家经济面临很多的挑战,公务员和事业编这些人员要以身作则,要发挥我们共产党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优良传统。有些人会质疑一下子减少这么多人,会人手不足。在这里我可以告诉大家,大家可以放一万个心,只要对公务员实行绩效考核,末尾淘汰,能者上的政策,保证效率增加一倍以上。

二.公务员和事业编人员的工资减三分之一,目前我们国家养老金的缺口已经面临着不足的危险,公务员和事业编人员要做到有为国家发展大计不记个人利益的精神。

三.公务员上班时间改为一周上六天班,一天九个钟的考勤时间,做到减员增效的效果。

以上是个人意见,希望大家指导审阅,提出批评意见!!!

家族血脉亲情会影响家族里的人,在家族利益和情感上影响更多,更大。所以,目前国家公务员考试要政审所规定的要求是非常有必要和正确的。

信辉天地

罗翔所说的“无罪不罚”里犯罪者的子女报考公务员不应受限制。我个人看法是犯罪者的子女不应参加公务员考试。子女没有做错什么,而父母犯错应到接受惩罚,但公务员是管理国家机关的一道靠前的门槛,这不是普通公司企业或个体户,只要父母犯罪小孩受牵连也只是在公务员的范畴里已经很包容,在很多公司也没有要应聘者索要父母有没案底,最多只是要当事人的。首先公务员的职责是左右国家政策的掌权执行人在第一线,我们不能保证个别犯罪者的子女透过父母给予的各种高等教育和富养,这些当犯罪时就是要还,就想现在传的姓曲的一家子一样。母受贿上亿,女说不知道,歌迷说关她什么事,但现实是别出来露脸。连明星都做不了还能去做公务员那不是可笑?你们说呢?#犯罪者子女能否参加公务员考试#

全国两会正召开之际,关于事业人员与公务员同工不同酬的差别待遇问题,不得不借此说一说。

据统计,截至2022年底,全国共有公务员700万,事业人员3100万。事业人员队伍庞大,是公务员的4倍还多,成为全国、各地财政支出的重大组成部分,因此,从中央到地方对事业人员与公务员进行区别对待,认为事业人员进入容易、业务素质没有公务员高、在单位中所起的作用发挥的作用不大,不应享受与公务员同等待遇,实行区别对待。这种身份歧视明显体现在事业人员与公务员的政治、经济待遇上,建议全国一盘棋进行改革、实行公平对待。

一、车补问题。公务员的车补早在5年前均已落实,全国公务员既每月领取到车补,又有享受免费公车),成为体制内香饽饽。而事业人员队伍庞大,车补支出成本高,加之普遍认为教师、医生等大批事业人员工作岗位固定、几乎不外出,因此不宜享受车补。这种一刀切的方法很不公平,因为事业人员除了教师、医生,还有比如住房保障、市场管理部、乡镇综合执法、社会服务中心等部门,所担负着的工作职能一点不比公务员单位少,工作量一点不低,因公出行频繁,却没有享受应有的车补。据了解,全国除山东、宁夏等地区给事业人员落实了车补外,其他地方迟迟只听打雷不见下雨,极大打击了事业人员工作积极性。

二、死亡抚恤金问题。2011年11月15日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11]192号):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为:烈士和因公牺牲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的,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发放一次性抚恤金所需经费仍按现行渠道解决。而事业单位的标准没有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标准,从2004年10月1日起: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因为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落后于公务员单位标准8年时间,至今没有同步调整,导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与公务员单位生前同工不同酬,死后同命不同价。而且事业单位人员群休大,人员多,为社会主义事业做出的贡献更大。但一个死后抚恤金标准为40个月,一个仅为20个月,差距悬殊,在社会特别是基层引起普遍强烈不满。因此从社会公平正义出发,从事业人员生前为社会做的贡献服务出发,从中央近期召开的财经会议提出的“消除差距,共同富裕”要求出发,我们基层广大事业工作人员强烈要求:对公务员单位与事业单位取消歧视待遇,同等对待。修改不合理不公平的顶层规定,统一事业单位与公务员单位离退休人员死亡一次性抚恤金发放标准。

三、其他特殊津补贴问题:长期以来,我国的二次收入分配体制上都是欠公平的,哪个部门掌握实权,在蛋糕切割上就有话语权,这种不公平也体现在其他特殊津补贴上:政法部门因为稳定压倒一切有政法专项津贴,县一级比一般单位每月多1200元;信访部门因为信访工作重要,每月县一级每人也有信访津贴;纪检监察部门现作用凸显,自然每月县一级有600多元;财税部门作为财务掌管部门,任何待遇自然不会少了自己。而其他部门特别是事业单位虽然也有综合治理、信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但因为是“辅助性工作”非主要工作,非要害部门而是次要部门,自然不可能“雨露均沾”分得一杯羹,在其他特殊津补贴多处拉开不应有的差距。建议从公平角度出发进行统筹发放不随意搞对强势部门搞特权开特权口子,在同等工作量的工作人员中不要拉开太大收入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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