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小孩儿都不放过!”杭州网报道湖南邵阳的一位村支书,五年时间侵吞了4.61万元的孤儿救助补贴。而这本来是一位孤儿用来维持生命的有限的救济款,这种连孩子的生命都不顾的败类就应当严惩!
时间跨度为2015年~2020年间的五年,湖南邵阳县民政部门工作人员私下故意以转错的方式,将当地一村的一位孤儿艾某某的生活补贴,全部转到了当地干塘村村支部书记栗姓个人银行账户里。可见两人是狼狈为奸。
这位栗姓村支书明知道这笔款项用来救助困苦的孤儿,但是已经不顾一切了,五年间将4.61万元的相关款项全部据为己有,供个人享受。
直到了2022年10月。这位村支书的行为才受到了真正的处分,可处分也仅仅只是党内警告,退回了非法侵占所得。
此事引发后,进引来了众多网友的声讨。许多网友都愤怒的说道:这种行为真是天理难容!这样的村支书丧尽天良!连一个父母都没有的孤儿,五年呀,这个孩子如何活下去!
还有网友建议:就像这事儿啊,国家一定要查,像这个应该不是一个,这只是唯一的一个。关于老人、小孩的,这种太坏了。
但有些网友表示更令人意想不到:我们村长靠着微薄的收入,买了保时捷奥迪,买房买车应有尽有。
我想说的是,作为人民的父母官,本来是为人民服务的,也是幼小的孩子所尊敬的,而这位村支书此类人的行为,不仅败坏了父母官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而行为也极其恶劣,侵占孤儿救助补贴,这是于孤儿的生命于不顾啊。所以作为受影响的孤儿,对于各位村支书何止是失去了尊敬?
这种人是在给国家抹黑!
中国打击外国间谍毫不手软,日本男子被判14年
日本外务省日前声称,一名50多岁的日本男子因为间谍罪,四年前在中国湖南长沙被扣留,这个月被判处14年有期徒刑,日本方面声称一直在与中方交涉,要求尽快释放该男子。值得一提的是,日媒报道还特意强调,从2015年以来,已经有16名在华日本人因涉嫌间谍行为被捕,其中10人被判刑。
听日本外务省这口气,似乎还想跟我们讨说法,但恰恰暴露了日本始终对中国居心不良。
我国从2014年起实施反间谍法,就是为了加强对间谍的社会监管,外国人自然也不能例外,外国人来中国工作和学习,我们是欢迎的,但要是想刺探中国情报和机密,威胁我国的国家安全,我们也绝不会惯着,就要让相关人士付出该有的代价。
湖南邵阳,一村支书侵占孤儿生活补贴5年,被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引发关注。据“清廉邵阳”通报显示,2015年7月至2020年10月,邵阳县民政局工作人员误将郦家坪镇蔡家田村村民艾某某的孤儿生活补贴4.61万余元发放到时任郦家坪镇干塘村党支部书记粟甲午的个人银行账户,粟甲午明知是他人孤儿生活补贴,没有主动向相关部门说明情况和退缴资金,而是将资金据为己有,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开支。
2022年10月,粟甲午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处分影响期二年),其他相关责任人均受到相应处理;违纪资金予以退缴。
该事一经爆出,顿时引起热议,网友纷纷表态“这个村支书真是丧尽天良、没有人性,连孤儿的生活费都不放过!”“为什么只是处分,太轻了,应该开除他并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不知道这样的苍蝇还有多少,见一个就得拍死一个!”
【安律说法】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呢?如何评价村支书的行为,村支书的行为构不构成贪污罪?或者其他犯罪?
首先,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贪污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系国家工作人员。
村支书虽然属于村里的一把手,但是并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因而村支书利用职务之便,侵吞他人或者集体、国家财产时,一般情况下,按照职务侵占罪处理。
《刑法》第271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而这里的数额较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为6万元起。
其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的规定,村支书在协助政府从事特定行为时可按国家工作人员处理,如救灾、抢险、扶贫、移民等等款项的发放。
换句话说,如果村支书在协助政府开展行政管理工作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也会构成贪污罪。
《刑法》第382条的规定,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3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的,就属于“数额较大”,依法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而贪污数额在2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依法判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再次,无论是贪污、还是职务侵占,都属于故意犯罪并且都有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财物的目的。
具体到本案,涉事粟甲午如果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报手段骗取补贴据为己有,这种情况下按照贪污罪论处并无不当。
但是本案中系民政局工作人员误将孤儿的补贴发到了粟甲午的账户,粟甲午并未利用职务之便,这种情况下粟甲午知情不报,据为己有,其实就只是不当得利行为。而不当得利行为只有在拒不归还的情况下,才有可能涉嫌到侵占罪。
还应当注意的是,根据《刑法》第270条的规定,侵占罪是自诉案件,也就是受侵害方报警或提起诉讼的才处理。
具体到本案,涉事村支书并与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在被查到后,如果及时将资金退还,这种情况下依法也就只能对其进行党内处分。
当然,党内处分也分好几种,包括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虽然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但是对于这样的害群之马,仅仅只是严重警告处分,怕是很难起到震慑作用。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村支书非法占有孤儿生活补贴5年#头条热榜
#你到20岁才知道的事# 这个话题可太有意思了,我到20岁才知道的事,当然是自己的真实生日。很多人的身份证和真实生日不一样,包括我,但我一直以为是年份不一样,直到2015年才震惊地发现,我身份证上面的具体日期也是错的,这个大乌龙居然搞了整整20年!
那么我是如何发现真相的呢?2015年,湖南卫视播出一档节目《偶像来了》,嘉宾之一是我从小喜欢到大的女神杨钰莹。看完先导片,我突然想到一个问题:1995年的除夕是阳历几号?因为我生在正月,杨钰莹参加过当年的春晚。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是1月30,也就是说,身份证和我的农历生日对不上!仔细一算,才知道阳历生日的真正日期。
因为这件事,我对岗岗的爱更深了,可以这么说,她重塑了我的生命!用俗话说,她就是我的再生父母哈哈哈哈哈。
2015年湖南省长沙一中理实班自主招生考试数学试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