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金生!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潍坊市纪委监委指定,安丘市纪委监委对潍坊市公安局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分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四级高级警长李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审查调查。
经查,李金生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人民警察,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干扰巡察工作;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置若罔闻,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纪法意识淡薄,滥用职权冒用他人身份办理临时身份证;贪欲膨胀,以权谋私,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李金生违反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尤其是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潍坊市纪委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研究并报中共潍坊市委峡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工作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李金生开除党籍处分;经潍坊市公安局党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潍坊市纪委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