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的任务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惩罚任务,即用刑罚同一切犯罪行为做斗争。二是保护人民,社会和国家。第二点里有一个方面,是要维护社会秩序。很明显,为什么会限制重罪的子女进入公务员体系,主要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法律不一定能够维护绝对的平等。让一个家世背景中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参与国家政治体系,军队体系,会直接影响国家制度的公信力,危害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危害社会秩序。法律不只是维护人的权利,法律同时保障人民,社会,国家的合法权益。法律本质上是通过限制人的权利来达到让社会秩序平稳运行的目的。所以不能简单认为限制人的权利的法律就是“不公平”的法律。
好好好,你说的对说的有道理,那我问问你,当一个杀人犯的子女不用政审了,当了兵,当他拿起枪的时候,就问你担不担心怕不怕。当一个强奸犯的子女不用政审了,考上了公务员,就问你这个单位的女士和找他办公事的女士担不担心怕不怕。当一个贪污犯的子女不用政审了,考上了公务员,就问你国库的钱担不担心怕不怕。当一个卖国叛国的子女不用政审了,考上了公务员,就问你中国人怕不怕。有些法律法规制定的目的是防患于未然防微杜渐,是有科学性预防性的。尤其从政参军,如果没有“连坐”这种约束性法律,犯罪分子的子女不再政审,去谋一个保家卫国为人民服务的岗位,是不是让绝大多数人惶恐不安。更甚者,让大多数人少了对法律的敬畏,少了对违法犯罪的顾虑。
对罪犯子女限制考取公务员已经失去了法律的初衷,实现财富自由的人并不需要子女能吃铁饭碗,穷人家的孩子就不一样!失去了考取公务员的权利,等于同时关闭一条实现人生价值的大道,对于弱势群体来说实则是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共识,给普通老百姓造成的伤害是特别大,对犯罪分子的子女限制考取公务员的法律震慑力大不如三四十年前,现在应该尽可能的完善,根据犯罪影响的大小限制的行业可以延伸到各行各业,而非仅仅是公务员,提高对实现了财富自由的人们的震摄力才是当务之急,而非简单的取消,受益者还是那些个实现了财富自由的人,又得对公务员行业拆东墙补西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