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有压力呀,公务员也有压力呀,你干不好会被辞退的,开除的犯了罪,还得进监狱呀
欢快河流BoBo改革在即,公务员的养老金要降吗?
已经是公务员的,父母犯罪了要开除吗?
张邦永律师广东秦仪律师事务所主任父母犯罪,子女不能考公务员,公平吗?#大v快评 #东莞律师 #抖来普法2023
我就想问一下,假如父子在职都是公务员,如果父子任何一个犯罪,是否也把其中一个也开除公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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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6老子,坐等,哈哈哈[我想静静][我想静静][我想静静][我想静静]
在编小杨哥开除一个人的编制有多难?
后受的刑事处罚!//@面糊糊16690112:你这个问题很没文化,这样的人只要三代以内他都进不了公务员系统//@微风轻轻来了:我就想问一句,受刑事处罚的人,子孙应该不应该直接开除公务员?
我是九玄飞将今天发现刑法第100条,有个前科报告制度,条文是“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在入伍、就业的时候,应当依法如实向有关单位报告自己曾受过刑事处罚,不得隐瞒”。这条规定是不是有些苛刻了呢?社会本来就对那些受过刑事处罚,有过前科的人存在很大的偏见,在就业方面就受到很大的歧视。在不主动告知的情况下,受过刑事处罚有案底的人,尚且难以找到工作,如果再主动告知,岂不更加的困难吗??
预言李秋平的结局
1、县长短期内肯定当不了
2、后台背景不会被查
3、不会被开除公务员
4、级别不会降,会换到另一个岗位
5、几年后东山再起,不一定当常委一类但会升官
6、党内警告
7、开除公职被抓
选择题您选哪一个或几个?
江西一县长涉嫌侵犯女干部
无名提议:
第一:拐卖儿童妇女的枪毙!
第二: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枪毙!
第三:贪污一百万以上的枪毙!
第四:碰瓷的判刑五年。
第五:对于不作为的官员直接取消公务员资格,对于监督部门不力的人员永久性开除,永不录取。
第六:加强对物业和热力公司的监督管理…严惩不贷。
第七: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对于恶意毒害祖国花朵的食品厂负责人严惩不贷,罪大恶极者枪毙!
同时为了弘扬正能量,无名建议:
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的人奖励现金,根据事情大小分等级奖励,对于弄虚作假,流于形式骗取奖金的人严惩不贷。
陕西省人民政府参事吴新成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据陕西省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省纪委监委对陕西省人民政府参事,省发改委原副主任、党组成员,省粮食局原局长、党组书记吴新成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吴新成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财物,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其配偶经营活动谋取利益;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干预、插手下属单位工程建设项目;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职务违法。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
吴新成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党的宗旨,毫无原则立场,对党不忠诚,法纪意识淡薄,道德防线失守,家风不正,作风败坏,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新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所涉款物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吴新成简历
吴新成,男,汉族,1955年7月生,陕西三原人,1974年1月参加工作,1974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74年1月至1975年1月,陕西省三原县农村基层组织整顿工作队队员、副队长;
1975年1月至1976年8月,任陕西省三原县张家坳公社农技员;
1976年8月至1980年10月,任陕西省三原县张家坳公社、洪水公社革委会副主任;
1980年10月至1984年2月,任陕西省三原县团委书记;
1984年2月至1987年1月,任陕西省三原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其间:1984年9月至1986年7月在陕西省广播电视大学党政干部专修科专业学习);
1987年1月至1989年11月,任陕西省三原县委常委、宣传部长;
1989年11月至1994年7月,任陕西省兴平市委副书记(其间:1993年3月至1993年6月参加陕西省委党校县委书记班);
1994年7月至1995年6月,任陕西省咸阳市农林局局长;
1995年6月至1998年3月,任陕西省韩城市委书记(1993年8月至1995年12月在中央党校函授学院党政专业学习);
1998年3月至1998年6月,任陕西省渭南市委组织部部长;
1998年6月至2001年7月,任陕西省渭南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1年7月至2005年9月,任陕西省宝鸡市委副书记(其间:2002年3月至2002年7月参加陕西省委党校中青班);
2005年9月至2006年6月,任陕西省宝鸡市委副书记兼市委党校校长;
2006年6月至2009年1月,任陕西省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工作委员会书记(其间:2007年3月至2007年7月参加中央党校地厅级进修二班);
2009年1月至2010年4月,任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2010年4月至2013年2月,任陕西省委政法委副书记、委员,省委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
2013年2月至2015年10月,任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正厅级)、党组成员,陕西省粮食局局长、党组书记;
2015年10月,聘任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参事。
(陕西省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