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丰乐镇采用“4+2”工作法积极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效果明显,截至目前,该镇综治办已成功化解了6起纠纷,成功率达到100%。
“4”就是“四心”,调查情况要细心;碰到困难有信心;纠纷反复有恒心;处理问题要公心。“2”就是加入“两大员”,即在矛盾调处过程中,加入当事人可信赖的亲朋好友等“关系人员”,为纠纷调解的代理人;加入代表公平、公正的老干部代表等方面的“公证人员”,为调解纠纷的中间人和公正人,协助调处矛盾纠纷。
同时,还加强预防,及时调处化解家庭矛盾纠纷,调早、调小、预防苗头性问题发生。深入村(社区),采用发放资料、板报宣传等方式,经常性的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进行《婚姻法》的宣传,减少和预防矛盾纠纷和违法犯罪的发生。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和妇联的作用,定期组织“好媳妇、好婆婆、好儿子、好公公、好家庭”评选活动,把广大群众从扑克摊前、麻将桌上吸引过来,提升公民的道德素质,营造美好和谐的生产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