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 城市快报记者 张清 为了避免“小事故”引发道路拥堵,天津从2008年开始推行“事故快处”。一项来自交管部门的统计显示,截至去年年底,全市19家快处中心共接待和处理轻微车损交通事故30多万起。哪些事故可以直接走“快处”,无需找交警?哪些事故是需要等交警的?昨日,针对市民关注的热点问题,交管局事故处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解答。
1问 哪些事故撤离现场协商处理
同在天津投保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之间,在天津行政区域内,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单车损失在2000元以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并且车辆能够自行移动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自行撤离现场,协商处理。如事故各方车辆同时投保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当事人也应立即自行撤离现场,协商处理,不受车辆损失金额的限制。
2问 这些事故需等交警处理
1.出现下列交通事故,当事人应标明事故车辆位置,移开车辆等候交警处理: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无车辆检验合格标志;无交强险标志;未在天津投保交强险;当事一方肇事逃逸;对事实、成因及责任有争议。
2.这些交通事故应保护现场等候交警处理:无号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人饮酒、服用管制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
3问 当事人如何自行撤离现场
发生符合自行协商处理规定情形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尾灯;相互查验机动车驾驶证、行驶证及保险凭证,记录联系方式,固定事故车辆位置后迅速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
4问 撤离前如何固定停车位置
当事人在撤离现场前可以采用标划现场和摄像、照相方式固定事故车辆位置。标划车辆位置时,当事人在车辆的每个车轮的轴头中心垂直于地面上的位置标划“T”形标记。
5问 撤离现场后车辆停在哪
在高速公路上,车辆应就近移至服务区或驶出高速公路;在城市快速路上,车辆应就近移至应急车道内或者辅道的非机动车道内;在其他道路上,就近移至非机动车道或者人行道上,并在不妨碍交通的情况下进行协商。
6问 如何自行确定责任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当事人负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追尾;逆行;倒车;溜车;变更车道;遇有停止信号继续行驶;驶入禁行路;其他依法应负全部责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