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周世虹建议消除对罪犯人员子女考公的限制:一人犯罪一人当,父母犯罪怎么能影响子女上学和工作呢?
近日,全国政协委员周世虹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称,家庭中若一人犯罪受到刑事处罚,就直接影响到其子女及亲属考公务员、参军、进入重要岗位的规定,应予以彻底摒弃,否则将是会对受影响人员极不公平。同时没有任何科学证据证明被告人犯罪,其子女、被扶养人、受其影响的人等就一定会有犯罪倾向、犯罪意图或者犯罪行为。
此建议一出,立刻引起了很多网友的争议:
“这个建议很好,包括当兵,考公,不能因为家里出过罪犯,所有的人都有嫌疑,这也是不公平,不公正的。法治社会,要保护没有犯法的,打击敢于犯法的,这才能真正维护公平正义,而不能再加上臆测。”
“故意犯罪,贪腐严重的,加大子女亲属连带责任。”
“这就是犯罪的代价!如果犯罪成本太低了,罪犯就泛滥了!”
“这不是科学不科学的事,必须这样才能有效震慑住犯罪!而且还要大力宣传让人们有所顾忌才是!”
“不是牵连,而是敬畏,让人在犯罪时考虑成本!”
“罪不及子女,祸不及家人。”
我个人认为,这应该分情况而定。这我想到了几年前我们这发生的一件事:
一男子在家里陪父亲喝酒,爷俩一瓶酒刚喝完,男子喝了七两,其父亲三两,完事后男子正收拾餐桌,突然男子母亲心脏病突发,不能动了。男子见状立刻抱着母亲下楼,然后开车将母亲送往医院,结果途中遇见查酒驾,男子说母亲突发疾病要送往医院,交警立刻察觉男子喝酒了,男子也供认不讳。当时交警也没敢耽误,让男子坐到副驾,由交警开车上医院。之后男子母亲情况稳定,并安排家人照顾母亲,一切处理妥当之后,男子被带回派出所,抽血化验,酒精含量140mg/ml,定性为醉驾。
最后,男子的罪名为危害公共安全罪,被拘留一个月,开除党籍,吊销驾照5年,子女不能考公等众多影响。当时其母亲突发疾病,男子可能当时为送母亲上医院心切,可能把喝酒的事给忘了,直到遇见查酒驾才猛然想起。
所以,这件事对于男子来说挺冤的,但是法律就是法律,不容侵犯。而对于男子情急之下行为来说,合理但是不合法。所以对于这类犯罪人员可酌情处理,建议取消其子女考公等限制。
对此,大家有什么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