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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在家猝死(公务员猝死在工作岗位上)

那个猝死的快递员工作好,和公务员们换换雪飞铃著名媒体人胡锡进提议为公务员减负,他觉得公务员们太辛苦了,再不给他们减负他们就要被工作压垮了。

那个猝死的快递员工作好,和公务员们换换

雪飞铃

著名媒体人胡锡进提议为公务员减负,他觉得公务员们太辛苦了,再不给他们减负他们就要被工作压垮了。我一边看着这篇混账文章一边不由想起年过八旬还在农田劳作的驼背大爷,想起寒风中守着两个箩筐的卖菜大娘,想起背着几十斤水上楼的送水工,想起旅游景点的背山工……为了活着,太多人已经竭尽全力了,但在某些人眼里,他们并不是最辛苦的人,或者说他们的辛苦不值一提,最辛苦的,是那些坐在有空调的办公室里身不动膀不摇的公务员们!呵,可真体恤民情啊,可真不睁眼啊!

老胡前段时间歌颂公务员经常加班,各种会议应酬,早都没有朝九晚五,都是老黄历了,估计公务员死了肯定都会追授英雄,宁波60岁快递员凌晨分拣快递时猝死,人社局回应:60周岁不属于劳动者范畴,若没缴纳工伤保险不能认定为工伤,底层老百姓生活苦,快递分拣都是12小时夜间工作模式,长期熬夜引发各种疾病。他们命不是命他们难道就该死吗,所以老胡应该用你的影响力去关心一下底层百姓的生活,多为老百姓呼吁。

60岁分拣工在岗猝死,但他却不算“劳动者”……

昨天有一条新闻短暂地上了热搜,看过之后我的心里却久久不能平静:一位60岁的中通分拣员凌晨猝死在工作岗位上。

起初我看到的是,公司拒不承认这是工伤工亡,家属称“互相推诿,他们否认因工死亡,非得说是有病死的,迟迟没有一个具体的结果和方案。”但根据当地医院的诊断结果,老人死亡原因是“呼吸心跳骤停”,无疾病史。后来公司一方称愿意按照意外保险的金额,给几万块的丧葬费,以及人道主义费用。但死者家属的诉求是,这位老人凌晨猝死在工位上,希望按照国家的工亡条款进行赔偿。

这时候,我觉得家属的诉求合情合理,监控视频是非常清楚的,这位叔叔是在工作时间猝死在了工作岗位上,怎么能不算是工亡呢?我以为是公司不愿意承担责任,千万百计地找些推辞的由头,直到我看到了当地人社局的回应:因为死者已经年满60周岁,不属于劳动者范畴。如果没缴纳工伤保险,那就不能认定为工伤。60岁以上人群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已经退休不属于劳动者,参加商业保险的按商业保险赔偿;另一种是没有养老金,单独缴纳工伤保险的人群需要认定是否为工伤,如果是将按照正常流程赔偿。即便是劳动年龄内的人,出现了在工位上工亡的情况,也不能直接武断地说一定是工亡或者一定跟单位没有关系,肯定是要做工伤认定的。

哦,原来是我格局小了,公司的做法原来是合理合法的??

60岁的老人凌晨3点多猝死在工作岗位上,这些要素已经够让人痛心了,没想到这个回应更令人心寒——原来按照规定,60岁以上的老人就已经不属于劳动者了,就算是出现了工伤工亡也不一定能够得到规定的赔偿。

这样的说法我真是惊呆了!

60岁,的确,按照国家的规定,这个年龄的老人应该退休了,在家里颐养天年。可是,我们身边又多少60岁以上的农民工呢?是什么原因让这些60岁以上的老人还要出来打工呢?而且干的还是快递分拣工夜班这样非常辛苦的工作?

尽管媒体没有更多披露死者的情况,我猜想,他肯定不是已经领到退休金的公务员或国企工人,他一定只是一个我们身边非常常见的进城打工的高龄农民工中的一员。

这些老一代农民工的养老保障情况是非常令人揪心的。他们出来打工的时候,很多工厂是不会给交五险一金的,虽然是违法行为却也存在了很长时间根本无人问津,那自然等他们老了也就没有退休金一说。在老家,农民的养老保障是微乎其微的,每个月只有一百多一点,尽管他们在年轻的时候勤勤恳恳种地也给国家交了不少粮食,可农民的养老问题却向来是微不足道的。

那这些老人的养老如何解决呢?只能按照某某日报所说,出来打工,实现“银发红利”。

这样的说法从一个本来应该保障工人利益的媒体嘴里说出来,我心里是很膈应的。前一段时间不还一直在为延迟退休宣传造势吗?这还没确定说要延迟到65岁退休呢,就又开始出来鼓吹“银发红利”了。

没事的时候,号召所谓的“低龄老人”出来工作,有事的时候,这些本该退休却根本无法退休的老人出现了工伤工亡,他们却说你不属于劳动者范畴了——既不用付退休金又不用付赔偿金,这个算盘打得多响啊。

更细思极恐的是,没有一个人是局外人。他们的今天,不就是我们的明天吗?

如果说,他们如今所经历的一切就是我们的明天,我们有没有勇气像敢于夺叫兽话筒的学子一样去发出自己的声音呢?

60岁的快递分拣员猝死在自己工作岗位上,却不能认定为因工死亡,快递公司只愿意赔付意外保险金额,丧葬费和人道主义费用。按照常理来说:在工作的时候,人都猝死在岗位上,肯是要按照工亡的标准来赔偿,但快递公司就是不肯。我就想,如果这位花甲老人不是农民工,而是有编制的公务员,在工作期间他猝死了,肯定按因公死亡的标准来赔付,还会优待他的家属。

劳动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任何一份职业都很光荣,这句话我是非常认同的。同样是人,同样是猝死在工作岗位上,为什么这位农民工不能认定为工亡?同样的不幸发生在编制内的人员身上,就可以认定是工亡呢?这样截然不同的认定结果,是有人故意为之,还是制度的缺失,或者是对农民工歧视呢?

谁都不希望猝死在工位上这样不幸的事情发生,万一发生了,不管是农民工还是编制内的人,能不能都按照工亡的标准来赔偿呢?劳动光荣,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同理,在工亡认定和赔偿上,也应该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吧?

#挑战30天在头条写日记#

60岁中通分拣员半夜分拣时猝死

一个应该已经退休的人却在做着体力活,而且还是熬夜的体力活,猝死是不是与过度劳累有关系,国家还想要延迟退休,这要到65岁才退,45到65中间这20年做什么工作呢,好像女的都是保洁,男的保安,要么跑外卖,都是些耗体力的事,出了这个事以后可能这些工作也不要这么大年纪的了,那还能做什么呢,去工厂拧螺丝吗?眼神能行吗?国家是不是应该考虑下怎么解决就业问题,毕竟公务员还是少数,大部分人还是得工作才行,不能年轻时996养家糊口,老了去干体力活再猝死吧,那这辈子真的是白活了

这是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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