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部委公务员的一天
网友晒出在北京某部委一天的工作:早晨:六点钟甚至更早,天黑便出门挤地铁上班了,因为8点就要正式上班了;
中午:12点了,怎么大家都还不去吃饭,沉迷于工作不能自拔中;
下午:5点下班,但是工作好像才刚刚开始,不知道下班为何物…
晚上:9点甚至凌晨一点可算是有点下班的感觉了,领导一个电话,嗨,干脆在办公室过夜得了,因为材料还没写完,一早就要给领导看…以办公室为家,已是家常便饭···”
这是一位“老师”网友描述的一名公务员的“一天”。从文中分析,这位被描述的公务员虽贵在京都部委衙门,但应该是低职位的工作人员。我们的工作人员的工作规律是从上到下,越来越“忙”。京都尚且如此,地方和基层的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就更可想而知了。一个字“忙”!

我国的公务人员的数量是逐年增加的,据悉,现有公职人员数量有8000万之巨。这个数量无论从纵向的历朝历代还是横向的全球范围内还比较,几乎都是最多的。在供职人员数量增加的情况下,基层的工作人员却忙的不可开交(越是基层的越忙),不免让人心生疑虑,为什么呢?想来,高职位的人不干,低职位的人干不过来,是一个方面。无休止的却基本属于“无用功”的各类评比、考核,怕是占了工作人员工作的很大一部分,甚至是疲于应付的绝大部分。这是意义不大或者说毫无意义的工作,没有带来服务效果的明显好转,却把上级的权力彰显的淋漓尽致。这种形式主义的工作作风大量的消耗了人力、物力和财力。对此,就一句话,当止!
北京和深圳的房屋指导价有什么不同,一个是看上限,一个是看下限!
深圳的指导价是为了防止变相低首付炒房在做贷款抵押登记时,把房屋指导价作为评估上限,例如房屋市场价10万、指导价8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只能按照8万每平米出评估值和可贷额,虽然我人不在深圳,但我估计这点难不倒我的同行们。[泪奔]

北京的指导价大多不用于贷款审批参考,多用于房屋买卖时合理避税,例如成交价10万,指导价5万,那么在通过链家买房时,买房协议10万,去不动产登记中心纳税时可以按5万缴纳,如果是办理抵押贷款,大多数银行是不考虑指导价的,认可评估公司评估值,个别银行会会参考一年内的网签价。
注意哦,公务员这种从业人员最好按照成交价缴税,虽然按指导价缴税也是合法的,但是在仕途上可能会被认为薅社会主义羊毛。
北大博士的苦逼求职之路
北大博士就业也难吗?比哪些二本毕业生强多了。许多人会这么问,这么问的人其实就如同“刻舟求剑”一样可笑。
某生,男,北大博士,最近还在为自己的工作犯愁焦虑。说起自己现在的状况,他是十分后悔自己的选择。
他毕业于某二本大学,本科毕业时,要好的同学和女朋友一起留在杭州工作,在家人的帮助下,同学买了一个100多平的大房子,当时还不限购,一平方不到3万元。他比较有理想,学习也刻苦,考入某211名校读硕士,后又进入北大读博士。一路走来,伴随着他经历几番论文答辩的折磨,博士毕业。曾经的同学大孩子已经入园,二胎准备中,曾经的婚房已经涨到7万多了。反观自己呢,投了几份简历,目前没有什么回音。现在的他和同学一对比,确实怀疑自己当初的选择。有人会问说,这是他自己的问题,没有职业和人生规划,通过和他的交流,我觉得非常值得借鉴。

有人会说,他北大名校高学历,可以走选调生啊?确实,去北大选调的省市很多,他从硕士开始,也积极参加选调生宣讲,也投了简历,由于他不是党员,也缺少其他资源,最终选调失败。
有人说,他也可以凭能力考公务员啊!他硕士阶段,选调失败后,也参加了公务员考试,最后的结果是,他没有竞争过自己的北大同学和其他重点大学的学生,甚至都没有竞争过有的二本大学的学生。考公的路上,名校毕业不是谁都通杀普通大学。
选调和考公失败后,他觉得是自己学历不够,选择了读博士。博士毕业后,她重复选调和考公的道路,依然是同样的原因再次失败。
选择高校?难度大家都知道,进985,211名校比选调和考公还难,去普通大学可以啊!他还不甘心。 见到了北京和北京大学的光芒,小城市普通大学已经容不下他的野心了。

有人说首先是他个人能力不足。这个从逻辑上没毛病。但是,从他从二本到北大的硕博,能力没有问题。所以,能力这个问题是相对的,你能力的强弱取决于和你竞争的人。所谓“成者王侯败者寇”就是如此。
专业选择问题?也对。他是社会科学类的博士,但是,绝不是冷门。工科就好吗?也未必,北大核能博士进入街道办都是幸运了。
这位北大博士最后一问让我们深思!他说我现在即使能到杭州或者一线城市工作,或者选调生考公,高校教职都成功了,我就会比那个杭州的同学强吗?他房子增值的400多万我怎么追赶?
有的牛蛙或者家长会用自己或者孩子找到比较优秀的岗位来否定他的后悔,或者激励亲朋。我也这么说过。咱们假设一下,那些优秀的进入金融头部公司的,有几个可以轻松在一线城市安居乐业?即使成功的如头条朋友动辄年薪数百万的,也是极特殊情况,他不具有一般规律性。遑论其他行业了!

选择大于努力确实永远是真理!但是,更需要社会能有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按劳分配”能真正体现在“劳动”上,而不是“按名校、学历等级分配”。某些国家建筑工人货车司机高于普通官员科研人员也是合理的,其实,曾经的“搞导弹的不如卖茶叶蛋”现在看也是合理的!
“多劳多得”“公平自由”依然是公平社会的准则。
屈才是不可能的。
英国名牌大学毕业的硕士在北京街道办做公务员
我觉着自从进入2023年,我都魔怔了,为什么呢?因为女儿又长大了一岁,28了,在北京工作,还没对象呢,我太着急了,只要看到有征婚的贴子我得认真阅读,研究研究。还一在的催女儿,“你得快点找对象啊,要不年龄越大越找不到合适的了”,说的女儿都烦了,说我在制造焦虑气氛,都传染给她了,她说她不是不愿意找,而是找不到合适的。女儿考公务员都没这么费劲,找个对象咋就这么难啊?太闹心了!

山东临沂,一民企老板酒后回家时,因一辆警车停在了其停车位上,与正在执行公务的交警发生了冲突。事后该老板往交警身上泼水及殴打交警。事后老板赔偿143万元获得谅解。但一年后仍被检察院以妨碍公务罪为由起诉。事后老板主张被打交警归还其143万元获支持。
男子武某是当地一家民营企业的老板,事发当晚,其酒后由司机送回家时,因一辆警车停放在其停车位上与正在查处套牌车的交警王某发生争执。
过程中,武某先行辱骂上身穿警服、下身穿便服的王某,事后便准备离开,王某见状叫同事拿辣椒水。可不曾想,话音刚落,武某便将手上的水泼向王某。随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过程中,武某打了王某一巴掌并言语威胁王某。事后离开现场。
公安民警介入调查后,王某身体所受损伤被鉴定为轻微伤,并证实王某当时是接到任务到该车库查处套牌车的,且武某的车辆涉嫌曾使用过套牌。

事后武某自称次日才得知王某是交警,且也是次日才得知王某当时是在查处套牌车的。在得知王某左膝关节前交叉韧带断裂后,武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王某143万元经济损失后获得谅解,王某承诺不再追究武某等4人的法律责任。
可不曾想,武某一年后却因妨碍公务罪被检察院起诉。得知自己赔偿143万还要被刑事处罚后,武某以王某8年前同一受伤部位(左前膝交叉韧带)有过断裂的手术史致使其基于重大误解为由,提起民事诉讼,主张王某需将143万元返还。
1、那么武某的诉求会获得法院的支持么?
民法典第147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所谓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处于错误认知时所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即并非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具体到本案中,武某当时所知道的是,王某的左前膝交叉韧带断裂,伤情很严重,但其根本不知道王某实际上8年前有过这个部位的手术史,即是属于旧患复发,实际上王某所受损伤仅为轻微伤。

因此王某主张其当时误以为王某到北京接受手术,受伤严重,即处于错误认知时的重大误解,故主张撤销双方的和解协议书,并要求王某归还143万元。
一审法院经审理后支持武某的主张,判定王某有义务将143万元还给武某。一审宣判后双方均不服。目前,双方均提出上诉。
2、为什么武某与王某和解还会被起诉?
刑法第277条明确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构成妨碍公务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注意!此罪是属于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即此罪侵害更多的是司法制度、公共利益,不完全是个人身体健康权。通俗地说,刑事犯罪已经触犯刑法,是属于公诉案件。
也就是说,构成妨碍公务罪,积极赔偿经济损失并获得谅解的,只能作为一种悔罪表现,从轻处罚,并不能免除刑事处罚。这就是检察院起诉武某等人的原因所在了。

3、武某以王某没有出示证件为由,声称自己不知道王某是警察,也不知道其在执行公务的辩解,能够成立么?
粗看之下,武某的辩解貌似挺有道理的。但实际上本案是刑事诉讼,并非行政诉讼。
意思就是说,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执法人员不规范为由,提出质疑并请求法院判定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单位或个人撤销对其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
警察法明确规定警察执行公务时有两种表明身份的方式:一是按照规定着装,佩带人民警察标志;另一种方式是出示人民警察证件。
也就是说,警察执法过程中,正规着装的可以不出示警察证,但对方要求出示时,应当出示。便衣警察执法时必须出示警察证。群众对警察存疑置的,可拨打110进行求证。
具体到本案中,当时在场有几个人是穿着警服的,且王某上身也是穿着警服、摆在武某面前还是辆警车。大家认为法官会采信武某是不知道么?而且,武某上来就辱骂王某,事后就想离开。

综上,笔者认为,武某的辩解是很难获得法院支持的。即武某的妨碍公务罪大概率是跑不掉的了。
关注@娟姐看法 !一起从实践案例中,看人生百态、学法律知识!
#头条创作挑战赛# #民企老板与警察起冲突被控妨害公务#头条热榜
#头条创作挑战赛# 单位一同事家闺女,特别优秀,上海财经大学毕业,研究生,毕业后参加国考,顺利考上了北京某部委,全家人欢天喜地,亲戚朋友羡慕的不得了,可是有一天,这个同事上班来眼睛红红的,捶手顿足,说闺女正在家嚎啕大哭,摔东摔西呢,这是怎么回事呢?
原来闺女国考顺利过关,公务员需要政审,但就是这项没通过,原因是她妈妈曾经被管制十个月,被记入档案。
说起这回事,我是好像听人说过,他们住的小区物业特别烂,净收钱不管事,还霸道的很,业主反映了好多次,政府也参与了,但收效甚微,业主们一气之下,聚众把人打了,还把一个人鼻梁骨打折了,同事媳妇也参与其中。派出所介入,一查监控,就只看见同事媳妇出头打架,(有人家说还有别的业主跟着打着)。证据确凿,人家就起诉她,没办法,又赔钱,又被判,当然其他参与打架的人也不同程度的罚了款,但就她结果是最严重的。
因为这件事,政审没过,耽误了闺女的大好前程,夫妻俩真是悔不当初。所以说遇事想着千万要冷静,决不能冲动,必要时坚决用法律做武器保护自己的正当权益。不能做违法的事情,否则真会贻误终生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