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当前,各行各业都不景气,不是这里裁员,就是那里失业。
身边三位朋友的孩子都进了体制内。
A的女儿乡镇在编教师,老师比学生还多,日子轻松的很。B的儿子考取了乡镇公务员,C的女儿在市直学校。
体制内收入比上不足,比下有余,关键在稳定。
有些人看到编制内人员有稳定工资,旱涝保收,就各种心里不平衡,各种酸。
要知道现在编制内都是逢进必考,人家得到的这些,也是人家自己奋斗来的,是自己凭本事考试得到的。
好多人就是没好好学习,要么嫌弃体制内工资低而选择了待遇更高的行业,或者考编制的时候没有考进去,那你现在怪谁呢?
不要老是嫉妒别人,有时间多提升提升自己,比什么都强!
谁说乡镇卫生院没有影像科?x光机算吗?B超算吗?非要CT、核磁共振才算?
#山东乡镇、街道事业编的春天来了吗?最近在网上看到山东省乡镇工作的事业编的春天要来了,一份《关于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的实施方案》流传开来,不知是真是假?向网友们求证。文件中提到自2021年1月起,用三年的时间,分步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逐步实现乡镇工作人员平均收入高于县直同职级人员20%以上的目标。文件中指出,分三年提高1000元乡镇工作补贴。但是执行范围不包括街道。试问,街道办得罪谁了?县直的福利待遇,街道办享受不了(因为属于乡镇),乡镇的补贴享受不了(因为属于街道办)。街道办在现实中属于舅舅不亲,姥姥不爱。各地的街道办也有这种遭遇吗?#我要上微头条##事业编福利待遇##
老王在“屠宰场”杀猪180斤,去隔壁乡镇去卖,却因跨区域被罚款,老王状告畜牧局:一个县城,不同乡镇,也叫跨区域?你们这是鸡蛋里挑骨头,没事找事。
(案例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老王是土生土长的农村人,每年都会喂几头猪,自己吃一部分,卖一部分,因为是纯粮食猪,不含饲料,虽然价格比市场价格高,但也从不缺买家。
过去的农村都是自己杀猪卖肉,可自从听说有农民因为私自“杀猪卖肉”被罚款10万后,老王学习了我国关于生猪屠宰的一些规定。
在我国,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除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的,不实行定点屠宰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定点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
通俗来讲,就是农民自己杀猪吃肉可以,但如果涉及到销售,纵使是卖亲戚、卖朋友,也必须定点屠宰,检验合格才才能销售。
老王遂通过镇里的屠宰场杀了自己喂养的一头猪,通过了合格检验,也办理了营业执照,从过去的无证经营到如今的有证销售,老王的底气也足了起来,打算到隔壁镇子去卖肉。
可没等肉卖多少,老王就被当地畜牧水产局处罚,没收了170斤猪肉不说,还收缴了货款3700元。
有证经营,定点屠宰,检疫合格,却仍被罚款,老王认为自己受到了天大的冤屈,遂一纸诉状将畜牧水产局告到了法院。
法庭上,老王侃侃而谈,表达着自己的观点:
其一,畜牧水产局存在恶意刁难,限制经营和竞争行为,自己的猪无论在屠宰前还是屠宰后都经过了检疫,确保合格。
畜牧水产局却以跨区域销售为由没收自己的猪肉,可是依据常人认知,跨区域至少是跨县、跨市。
可是自己并未跨县,只是将C镇的肉卖到了D镇,两个镇子同属一个县,相隔不过数里,怎么就成了“跨区域销售”,对方明显是滥用职权,鸡蛋里挑骨头,没事找事。
其二,畜牧水产局根本没有执法资格。根据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猪肉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管。
而畜牧水产局却越位执法,私自扣押自己经定点屠宰和检疫合格的肉品,这是明显的违法执法行为。
其三,畜牧水产局对自己处罚时适用法律错误,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自己根本不够成违法,可对方在处罚自己时,却用《某某县畜牧水产局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实施细则》来处罚自己。
我国法律规定明确,实施细则、地方规章不应与上位法相冲突,所以被告制定该实施细则违法。
修水县畜牧水产局辩称:
其一,为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吃上安全肉、放心肉,本县人民政府设立了“畜禽屠宰监督管理执法大队”。
该执法大队为独立事业单位法人,其成员由畜牧水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局等单位抽调人员联合组成,对本县内的生猪管理工作全面监管,老王所称的没有执法权,并不成立。
其二,C镇和D镇虽然同属一个县,但其镇上的屠宰场均属边远地区的B类屠宰场,其各自屠宰的生猪产品仅能销售至各自区域。
我国法律中明确规定,只有A类屠宰场所配送的冰冻冷鲜肉不受地域限制,并且该类猪肉跨区域销售必须到畜牧行政部门备案。
原告称C镇和D镇同属一个县城,不属于跨区域销售,是对法律法规的曲解。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个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无论任何人、任何单位都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让广大群众吃上放心肉、安全肉。
本案中,老王诉畜牧水产局一案,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解释:
其一,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可以在各自职责内负责生猪屠宰活动。
本案中,县政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生猪定点屠宰监督管理职划分给畜牧水产局。
因此,畜牧水产局具有管理职责,有权对违法、违规人员进行处罚。
其二,我国法律规定,在边远和交通不便的农村地区,可以设置小型生猪屠宰场点,但只限定供应本地市场。
本案中,C镇和D镇都属偏远农村地区,其虽然设有屠宰场,但均是B类屠宰场,故只能对本地区供应,而不能跨区域销售。
其三,《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明确要求生猪和生猪产品应使用不同的运载工具运输。
运送片猪肉,应使用防尘或者设有吊挂设施的专用车辆,不得敞运。
可是本案中的老王,对宰杀后的生猪,使用敞篷农用车跨区域运输,明显违背了法律规定。
其四,关于《某某县畜牧水产局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实施细则》是否合法的问题。
我国法律中规定,对没收和罚款的处罚应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规定进行规定。
《某某县畜牧水产局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实施细则》作为规范性文件,没有设定行政处罚的权利。
综上所述,撤销畜牧水产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30日内重新对老王作出处罚决定。
那么侵害的读者,你们如何看待此事呢?欢迎留言交流。
#同县不同镇销售猪肉,是否属于跨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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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在基层单位,"混"是理性选择
几位基层单位的同志在一起聊天,大家不一而同吐槽起了工作中的种种无奈,突然在想:在这样的环境之下,难道“混”不大家的理性选择吗?
A:上级转文件,县里转市里转省里发的文件,改都不改一下,都是直接贴个皮就转下来了。省里制定的文件,通过层层转发,转到了乡镇,但是乡镇不知道怎么干?既没有上级的指导意见,又没有切合县乡实际的可操作性方法,真的不会干工作了。不知道上级是怎么想,要是这样,省里的文件直接转乡镇不就得了,为什么非要层层转发呢?
B:县里人大代表下来某小区调研,我直接就说某小区是老旧小区,别看着现在楼面很亮,但是内部是公共厕所,迫切需要纳入棚户区改造,某代表说:回去和住建局商议。可是这样的提议在早几年就已经提了上去,至今未见动静;
C:要说每年的考核奖是最令人糟心,上面的领导都是好几万,底下真正干活的却是几百,甚至几百都保证不了。
D:12345市民热线投诉单,按地域总是往基层发,不管你的职责权限,只要你处理不好,投诉人不满意,那考核就要扣分,找谁说理去。
说来说去,在基层单位事少不了,钱多不了,责多不了,离开不了,怎么办?撇开职业道德,撇开理性说教,"混"是理性选择,但不是最好的选择;虽然我不赞同“混”,但是我不得不认可“混”是这些乡镇老人的经验之谈、血泪经验。
可是,对于年轻人来说,“混”真的是最好的选择吗?
邻居家的大哥都已经32了还没有结婚,家里面的人可是急得不行啊,可是他本人呢,一点都不急。
去年的时候家里人出钱给他全款买了一套8.90平的房子,虽然说是在镇上的开发区里,可是好歹也算是有房一族了。
邻居家大哥工作呢还算稳定的,镇上的公务员,家里面的父母年纪也不太大,邻居叔叔是一个木匠,附近几个场镇上的人家里面要做家具什么的都会找他,一年到头都有忙不完的活。
邻居大哥比较内向,不喜欢出门跟村里的人一起玩,据说来来回回相亲也有好多次,可是就是没成。
这不过年的时候听我妈说,叫邻居家大哥去考个驾照,然后再买个车,到时候再相亲的话成功率应该会更高一点。
#极氪X来了#
年轻人要买车肯定得买个时尚帅气的,我觉得像吉利新出的极氪X这款车就非常的不错,车子的外型上来看,极氪X非常得硬朗大气,有那么一丢丢的肌肉感。值得一提的是,极氪X的车门上并没有物理门把手,而是在B/C柱上配备了按钮,这样布局的好处是能让整个车身的侧面浑然一体,并有效降低跑高速时的风阻。动力方面,极氪X的零百加速能进入3秒俱乐部,配合搭载的smart精灵#1 BRARUS同款动力系统,性能方面会更加出众。
车身长宽高为4450X1836X1572MM。轴距受益于SEA浩瀚平台,达到了越级的2750MM,想必又是一个车身外观不大,内部空间不小的实用性车辆。采用极简设计理念,无门把手、无框车门、无边框外后视镜、隐藏式充电口、符合轻奢风格。
这车子开出去相亲的话绝对事半功倍,但是有车有房了就一定能相亲成功吗?
#极氪X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