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公务员法》以及行政执法有关职业道德规范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时,言行举止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遵守公务员仪表风纪的有关规定,做到衣着整洁、大方得体、仪表端庄、仪容严整、姿态良好、行为规范、服务热情、办事公正、言语得体。
二、执法人员在接待群众、解答咨询、受理申请时,应当做到:
1.首问负责,热情接待,认真记录,耐心解答
《晋中市行政执法文明规范用语指引》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行为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遵守公务员仪表风纪的有关准则,做到言行举止得体、用语文明规范、表达通俗准确、服务热情、办事公道,杜绝执法“生冷硬”。按照原则性规定和不同执法行为及环节两部分对执法文明用语进行规范,明确行政执法文明规范用语基本要求,归纳列举出常见行政执法文明规范用语及常见行政执法忌语示例。针对行政检查、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不同的执法行为及每一个执法环节,都一一对应作出了详细的用语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