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事儿用心做和不用心做真的是两个样。我们单位有很多基层上来的,其中一个给我讲了一个他亲身经历的事情。
某乡一个村被征地拆迁,集体有很多土地和建筑物,赔偿了大量的资金。
于是,在乡里的指导下,开始进行集体资产分配。
集体资产分配在实际操作中,可以按照人头法,年限法和综合法进行。
所谓的人头法,就是只要现在还存活的人,不管是老年人还是小孩子,不管是原来户口就在村里,还是后来因为结婚到了村里,有一个算一个,都进行平均分配。
所谓的年限法,就是从一轮土地承包开始计算年限,只要是村里的户口,都可以获得分配权限,但是具体分多少,就要按照具体在村的年限来算。
这两个方法标准不同,可能会造成某些家庭分配到的钱不一样。
比如有个老年人在1986年去世,而一轮土地承包是从1983年开始,如果是年限法,他就可以按照3年的标准进行分配。但是如果是人头法的话,他的家人就领不到他的那一份钱。
再比如,有了小孩子在2016年出生,按照年限法,他可能只能按照1年的标准领钱。但是按照年限法,他就可以按照几十年的标准领钱。
正是因为所有人都有私心,导致集体资产分配方案一直无法通过,这样一拖就是3年。那个乡镇的农业股也不管,导致群众怨声载道。
他去当了负责人之后,先是进行了十天左右的调研,之后直接将所有村民召集到一起,然后开了两次会,在第一次会上,他直接给村民算了笔帐,要知道钱存在集体是按照活期利息,而现在定期利息是百分之三。
每家按照5个人来算,可以分到5万多,按照定期百分之三来算,3年利息就是5000了。
而不管按照什么方法,差额也就是在3000-5000左右。你们现在一家都损失了5000的利息了,如果再拖下去,你们的利息损失更大。
说完之后,直接就散会了,隔了三天之后再次召开会议,村民全体通过了方案。
悬而未决3年的历史遗留问题,就这么被他轻易的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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