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枣庄# “梦醒锦官城”写了一篇文章,描述了2014年我国科研人员刊发的论文,关于土耳其地震对我国地震的影响,得出了科学精准的预测。从该论文的研究结果来讲,等于是这次土耳其地震向我们提前发出了预警,它的发生告诉我们未来3年内中国将有九成的可能性发生7—8级地震,虽然我们不知道地震发生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但这种预警也是极其珍贵和稀缺的。#枣庄#
股友们可以看看引以为戒!好色要吃亏的!
鉴史人她曾是网上红极一时的三亚海天盛廷事件的女主角,堪称绿茶婊、拜金女和外围圈的鼻祖,当年在三亚的高端聚会上陪睡三天狂赚60万。可随着警方深入调查后,这位名媛竟然是一个男儿身,而在她的背后,竟隐藏着天价外围圈内幕。
【女子#银行存100万5年后剩1块钱#!枣庄农商行被判赔偿百万及利息】据@时间视频 消息:近日,山东枣庄。2009年7月,孙女士在原恒泰农村合作银行存入50万元,同年9月又存款50万元。2014年,恒泰农村合作银行进行改制,改制后的银行便是枣庄农商银行。2014年下半年,孙女士取钱时发现存折上仅有1块钱,孙女士将枣庄农商银行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枣庄农商银行薛城支行,向孙女士支付存款100万元及相应利息。2021年7月1日,法院对枣庄农商银行薛城支行立案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100万
#银行存100万5年后剩1块钱#【银行真会过日子,竟然能够把储户的钱缩水成老虎变蚊子,且是没腿的蚊子】近日,山东枣庄。2009年7月,孙女士在原恒泰农村合作银行存入50万元,同年9月又存款50万元。2014年,恒泰农村合作银行进行改制,改制后的银行便是枣庄农商银行。2014年下半年,孙女士取钱时发现存折上仅有1块钱,孙女士将枣庄农商银行告上法庭。法院判决枣庄农商银行薛城支行,向孙女士支付存款100万元及相应利息。2021年7月1日,法院对枣庄农商银行薛城支行立案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100万。
如果是客户欠银行的钱,银行一定会利息加罚息,让客户倾家荡产。然而,银行损害了客户利益,将客户存在银行的百万资金变成1元钱,却不仅没有利息和罚息,甚至不肯承认,非得客户起诉到法院。
不,起诉到法院,法院也做出公正判决,可银行仍不执行,法院只能强制执行。可见。银行是多么的霸道和不讲理,也是多么的没有法制意识和规则意识,应当追究银行负责人责任。
#官方回应女子存银行100万5年剩1元#2014年就进入司法程序,时隔7年才有案件结果,需要这么长时间才能破案吗?这效率也忒慢了!
孙女士2009先后2次共存款100万到枣庄农商银行,2014年去取款被告知只有1块钱。
孙女士还因仿造存折被银行报警,2014年下半年就走了司法程序。这存个钱还被抓了,也是醉了。
直至2021年7月1日,时隔7年才有结果,判决强制执行向孙女士支付100万本金及相应利息。
虽然现在有结果了,但执行结果未免有点形式主义啊!7年了100万的时间价值怎么算,7年前的100万和现在的100万可没法比。#头条# #微头条日签#
聋哑叔叔你在哪里?
我的叔叔是一位聋哑人,名叫杜兆全,今年64岁,高1米65左右,中等身材,于2014年下半年走失。
我叔叔2013年底走失过一次,骑着自行车从山东枣庄滕州骑到了100多公里外的济宁嘉祥县,被当地做酒席租赁的好心大爷收留了。后来我们看到山东电视台的报道后于2014年正月二十左右将我的叔叔接回了家。
2014年下半年被村里人欺负了,在家比划着谁打他了,然后出去就再也没有回来。叔叔走时骑着自行车,之前走丢骑着自行车一个多月骑了100多公里,现在不知道到骑到哪里了,还是被好心人留下了。我叔叔虽然是聋哑人,但是外表看着不太像,干活很卖力很仔细。我们觉得他可能被人留下干活了,是生是死我们都想见到他,我们就想知道他是生是死。期盼他早日回来。
图片是我叔叔身份证,现在不知道变成了什么模样,只要您的身边有60多岁流浪的聋哑人,或者帮人干活的聋哑人请与我联系。@头条寻人 @寻人故事
山东枣庄100万存银行5年只剩1元的最新进展来了。
事情回到2009年,山东省枣庄市的孙女士分别与于7月和9月先后两次向枣庄农村商业银行薛城支行存入共计100万元。2014年下半年,孙女士持存折到枣庄农商行薛城支行取钱,却被告知自己只有1元钱存款。
2020年12月24日,枣庄市薛城区法院判决,枣庄农商行10日内向孙女士支付存款100万元及利息。在法院判决银行赔偿存款及利息后,银行方面仍未赔付,直到2021年7月1日,法院强制执行。
银行卡和存单都在身上,银行存款却不翼而飞,此类新闻近几年在媒体上屡屡曝光。
2020年,广东女子银行存款1000万,四个月后只剩6元2毛5分,女子怒告银行。
2016年4月,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的李某将1000万元存入广州市建行利雅湾支行4个月后存款不翼而飞。
2018年,60名老人在中国农业银行中牟县支行存款2000万,一年后不翼而飞,银行:都是合法转走的。
2020年,老人2005年开始在建行平顶山煤炭专业支行15年累计存的120万元不翼而飞,竟还倒欠13万!银行工作人员竟把钱拿去赌博、买原油期货。
2008年,江苏一男子243万银行存款不翼而飞。
……
像以上这样银行卡和存折在自己手上,钱却没了基本上有这样几种原因:
1、持卡人不小心自己泄露了密码等导致银行卡上的钱被盗。
2、银行内部工作人员监守自盗,盗取客户卡内资金。
3、比如手机、电脑中毒等其他原因导致的密码泄露,进而导致卡内资金被盗。
那么,如何预防类似事情发生,保障用户卡内资金安全。
1、银行卡存钱后,要马上去自动柜员机查询一下有没有到账,防止银行内部工作人员假存钱,或者给假存单。有网上银行的,可以网上查询,每次存完钱打印余额或者截图保存证据。
2、目前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支付手段多样,而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电子支付手段的自动交易功能,使卡号、身份证号、密码等信息很容易泄露。所以,尽量不要使用大额免密功能,还有,有网上交易功能的银行卡内不要存大量余额。
3、如果更换手机号后,要及时注销或者更换相关手机号码绑定的有支付功能的app。
4、手机或者电脑上不要保存银行卡等重要账号和密码,身份证等重要证件遗失后要及时注销和补办等。
5、不要随意注册、登陆、点击不明来历的链接、app等,不要随意泄露个人关键隐私信息等。
#枣庄头条# #山东农信彻查100万存款仅剩1元事件# #100万存款存银行5年变成1块钱#
山东枣庄女子在银行存了100万元,5年后取钱时发现只剩下1块钱?孙女士2009年分两次在在原恒泰农村合作银行存入100万元。2014年,该银行改制为枣庄农商银行。当年下半年,孙女士取钱时,被告知只有1块钱。孙女士将银行告上法庭,银行说孙女士的存折是伪造的。经警方调查,没有证据证明孙女士的存在是伪造的,且查明孙女士的钱都是在存入不久,被人分多笔取走。最终法院判决银行支付100万元及利息。2021年7月1日,银行被强制执行。(新闻来源:北晚新视觉网、闪电新闻)
#家子说法#
1、这真是让人难以置信了,银行一般来说,应该是相对严谨的地方,没想到出了还能出这种事!
2、这个案件中,孙女士使用的是存折存款,这种存款方式保护了孙女士的利益。如果只是简单的银行卡存款,可能就不太好说了。
存折在法律上属于存单的一种。对于储户使用存单存取款过程中发生的纠纷,最高人民法院专门制定了《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这一规定对于储户和银行之间发生纠纷时,应如何处理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其中,对于储户使用存单取款时,银行指认储户的存单为虚假存单,规定举证责任在银行一方。并要求银行需要有充足的证据证明储户的存单虚假,如果不能证明储户的存单虚假,又没有证据证明储户没有向银行交付存款,就需要承担兑付款项的义务。
在这个案件中,孙女士的存单经过公安机关调查,没有认定孙女士的存单虚假,而且根据报道,银行最终也认可孙女士存入了100万元,所以银行需要兑付款项。
那么银行记录孙女士存入的款项被人分多笔取走的行为怎么认定呢?
这件事的特殊在于,孙女士持有的存单上并没有取款记录。而银行也没有证据证明取款记录中的取款人田某是受孙女士的委托授权取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存单纠纷案件的若干规定》第五条中规定:“如金融机构不能提供证明存款关系不真实的证据,或仅以金融机构底单的记载内容与上述凭证记载内容不符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应认定持有人与金融机构间存款关系成立,金融机构应当承担兑付款项的义务。”这就要求要以储户持有的存单记录为准,确认存取款记录,银行不能仅凭“底单的记载内容与上述凭证记载内容不符为由进行抗辩”。
所以,虽然查询有田某的取款记录,法院仍然判决银行支付款项。
当然,对于田某的取款行为,法院也说了,银行在支付款项后可“依据其他法律关系向田某或者其他犯罪嫌疑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3、这事儿提醒银行了,工作还是要认真做实做细,取款时一定要审核清楚,避免出现纠纷。
最后,你认为孙女士的钱去哪儿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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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子说法 关注我,从新闻里学法律。
#枣庄#
#女子银行存100万5年后剩1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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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银行存款5年后变1元# 银行不先查内鬼反赖客户?】山东女子存银行百万元多年后仅剩1块钱事件引爆网络,省农村信用社联社工作组进驻枣庄农商银行,并且表态:查实后“从重处理,绝不姑息”,而且存款及利息已经赔偿到位。这看似是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尾,但是归还存款本是银行应尽的义务。存款女子为拿回属于自己的存款,奔波了7年,一度被银行方面“诬告”是伪造票据,还被警方刑事拘留,这笔精神损害、时间成本、心灵创伤要怎么算?
2009年7月和9月,孙女士到枣庄农商银行薛城支行分两次共存入100万元。但是,两张存折被女职员田某换掉,田某又以孙女士名义开出了两张存有一块钱的存折,伪造存款记录黏在了这两张存折上交给孙女士,而真正的存款被田某取走了。2014年,孙女士拿着两张做了手脚的存单,去取款时,却发现取不出来钱了。但是银行方面并没有反思,是不是自己的内部监控出了问题,反而一口咬定是孙女士伪造的金融票据。
在这起纠纷当中,孙女士是相信法律的,在取款被拒后提起了民事诉讼,但就在诉讼过程中,枣庄农商行报案,称孙女士伪造金融证券。2017年1月6日,薛城公安分局立案侦查,并于2018年3月21日对孙女士刑事拘留。在立案过程中,枣庄农商银行展开了一系列的对自己储户泼脏水的行动,诬称:孙女士对涉案资金来源解释前后矛盾,存款“长达近6年时间对该资金不予管理,亦不符合常理”。 揽储的时候笑脸相迎,内鬼把钱弄丢了,又是另一副面孔,还要求储户解释资金来源。
本案是银行内鬼串通,侵吞储户财产,但是,枣庄农商银行从一开始就“迷之自信”,不认为自己的内部监控出了问题,相反,却滥用了司法手段,将进行当中的民事诉讼升级为刑事案件,让孙女士饱受牢狱之苦。在这起纠纷当中,我们看到的是枣庄农商银行的内部混乱、风控流于形式,营业人员越权为孙女士开了2个账户,又把真存单的内容黏到假存单上,这种匪夷所思的操作足以证明,枣庄农商银行内部现金管理、风控管理、人员准入管理,存在一系列的漏洞。但是,哪怕枣庄农商银行有这么多的“漏洞”,在2014年面对存款纠纷时,仍一意孤行,不去反思抓“内鬼”,又是搞刑事报案,又是诬称孙女士的钱来路不明,民事诉讼败诉之后,仍不主动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直到2021年7月1日法院强制执行。
从2014年事件东窗事发到2021年被法院强制执行,整整7年时间,枣庄农商银行毫不反思自己的问题,相反一直在透支银行的社会公信,绑架当地的司法机关,完全无视储户的权利,完全无视国法,完全无视银行业的风控管理规范。
“女子存100万变1块钱”,让人细思恐极的地方,不只是代表金融权威性的银行的“不保险”,还有银行对储户的霸道:整整7年的时间里面,枣庄银行没有任何的反思、自省,相反绑架司法决策、当“老赖”不执行生效判决,将一盆盆的脏水泼到了储户身上,如果这一次不是闹上了网,引发了上级机关关注,不知道这种霸道还要坚持到几时。
#女子银行存100万5年后剩1块钱#这是发生在山东枣庄的一件怪事,孙女士2009年在银行存了100万元,五年之后,孙女士在取钱时发现,存折上只剩下1块钱了,但她此前并没有取钱。
随后双方发生争执,银行报了警,此后孙女士便向法院提起了诉讼,然而在诉讼中,银行又报案称孙女士仿造金融证券,最终调查显示没有证据证明孙女士仿造金融证券,法院据此判决银行赔偿100万元以及相应利息。
整个事件,其实并不复杂,简单来说就是:孙女士存在银行的100万不翼而飞,银行认定是孙女士取走了不认账耍赖皮,但又没有证据,所以输了官司被判赔偿。
这个事情之所以今天引起关注,就是因为在2014年判决之后,银行拒不执行赔偿,一直拖到现在,孙女士无奈之下再次申请执行,于是法院就对枣庄农商银行薛城支行进行了立案强制执行。
我认为本案的关键一点在于,这个钱到底去哪里了?那个分多次取走100万元的人到底是谁?是陌生人盗取了孙女士的银行卡和密码呢?还是银行内部人员监守自盗,抑或是孙女士与取款有什么关联,这些待解之迷,都值得我们关注。
但是,在整个事件当中,对于谁取走了钱,好像着墨不多。
对于银行而言,100万属于大额资金,别说是十几年之前,就是放在现在,依然属于特殊关注的客户,这么大一批存款被分批取走,为何孙女士却不知道呢?银行难道连个基础的信息核对都不做,即便当事人不到场,起码得有个电话确认征询吧。
#媒体人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