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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务员执法(天津公务员综合执法工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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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头条# 天津“龟速”行驶的出租车,丢尽天津人的脸面!

近日,一名来天津的外地女子通过手机视频爆料,在滨海机场乘坐出租车到奥特莱斯,出租车司机因为嫌距离太近,但又不能拒载所以龟速行驶,甚至比电动车还慢,乘客和司机理论后,司机回怼:你要是投诉赶紧,我告诉你号。此事一经网络传播,一时间引起了大家的热议。截至目前的最新消息是,天津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针对这一事件于今晚发布了一则通报,通报中说:经查,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日前在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运送四名乘客前往奥特莱斯过程中,存在违反《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的行为。目前,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已立案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

点评:天津的这位出租车司机哪来的勇气报警?拒载还宰客!相信相关部门会对这名司机进行相应的处罚。而根据相关规定,拒载乘客是不允许的。根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20条,遵守职业道德、语言文明,以及第22条客运汽车驾驶员不得拒绝提供运营服务,或者中途终止运营服务,违反者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于5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吊销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从行为上来看,行车速度低于5迈,增加了计时费,属于宰客行为,同样要被处罚。从道德上来讲,既然让乘客上车了,且车已经开始行驶了,就算路途近,挣得少也要自己担着,更要履行双方达成的运载约定。而出租车司机让乘客打网约车,拿乘客撒气,这不仅降低了出租车服务标准,还会让以后的生意更差。从城市形象角度来看,这种行为如果不进行处理,酝酿开来甚至还会影响天津的城市形象。当然,我们也相信这件事件属于个别情况,大家也没必要以偏概全,就此唱衰天津。相信我们天津的出租车司机师傅们还都是非常正规且热心的。最后想说,欢迎大家来天津旅游,来感受我们“哏都”的城市文化、民俗风情、美食美景!一定不会让你们失望!#城市观察员# #在头条看见彼此# #天津身边事# #头条创作挑战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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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一商贩因不满执法人员罚款,和对方起了冲突,被以妨害公务罪判刑。

 

岳某是吉林市昌邑区人,来到天津务工多年后在红桥区开了一家自己的果蔬店。但因为和执法队员发生冲突,背上了案底。

 

2020年6月23日,红桥区西于庄街道的工作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岳某的商铺前的台阶上摆卖、堆放着商品,对岳某开出了100元的罚单。

 

岳某赶紧赔笑脸:“知道错了,我把东西这就收进屋里,咱就别罚款了行不?”执法人员表示必须要罚款,岳某对此很气愤,拒绝缴纳罚款。执法人员见交涉无果,便找来了综合执法大队的人,要暂扣店外的物品。

 

本来就一肚子火气的岳某索性说:“搬吧,都搬走吧!外边这点东西值100不?要不我再加点。”说着就跑进店里抱出一台电子秤放在门口,综合执法队的吴某也不管三七二十一,上来就要抱走电子秤。

 

岳某见状更加气愤,大骂了一句后就从背后踹了吴某一脚,同时也和其他执法人员推搡撕扯了起来,抄起剪刀就将街道办的陈某推倒在地。其中一名工作人员见状赶紧报警,双方被拉开后,岳某留在原地等待,民警赶到后将岳某抓获。

 

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岳某的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但鉴于岳某有坦白情节以及执法人员存在不规范行为,可对岳某减轻处罚,判处其6个月有期徒刑。

 

岳某不服,委托律师提出上诉,辩护律师提出:

 

岳某明知他人报警,仍在现场等待,在到案后又如实供述,应认定为自首;且系初犯、偶犯,事出有因。请求对岳某从轻处罚。

 

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对律师的辩护意见予以采纳,认为岳某的犯罪情节轻微,改判岳某免予刑事处罚。

天津的综合执法真是没法说素质一直都不敢恭维

津云之端

#天津 #河东区 #文明执法 #万新村 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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