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惊!震惊!城管人员去酒吧玩,传染到了新冠病毒,在有症状后,不及时上报,私自去诊所治疗,竟然诊所还接诊治疗[捂脸],7月9号就通报了有疫情,下午3点临时通知全民核酸,天天说有症状要及时上报,普通老百姓都知道,你一个城管人员不知道吗?你接诊诊所不知道吗?其二,戴某母亲在南昌已经有疫情的情况下,去公共场所不带口罩,这不是有点故意存在转播病毒的嫌弃吗?家里儿子是城管人员,女儿还考公务员,这是素质差,还是有其他原因。今天就官方通报出来了,戴某一个人传播了16个人,包括同事,朋友,家人等。希望追责,从上到下严肃处理。
“大跌眼镜!”,江西南昌,某商店门口,几名穿着制服的城管执法人员,正围在一家菜摊前比手画脚。突然,一名执法人员径直上前,拿起小贩的电子秤,随手摔在地上。临走前,还有执法人员疑似顺走了摊贩的一把蔬菜。

视频在网上发布后,引发热议。目前,当地相关部门通报,称在对相关店面出店经营的行为进行两次劝阻无果后,发生了不规范不文明的执法行为。相关人员已经上门赔礼道歉,两名协管员李某、刘某也已经停职检查。
真是让人大跌眼镜!城市管理一直比较棘手的难题,城管和小贩之间的“斗争”也从未停止。店面出店经营肯定是不对的,占道不仅拉低城市形象,而且还使得交通受到影响。但是摔电子秤这样的暴力执法方式,却更加不应该存在!如何更人性化的执法,是需要探讨的话题。
据通报,摔电子秤和拿菜的两个执法人员都是协管员。那么,他们有执法权吗?
根据《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的相关规定,协管员经培训合格后可以配合城管执法人员从事宣传教育、日常巡查、信息收集、违法行为劝阻等辅助性事务,但不得从事具体行政执法工作。而协管员从事城管综合执法辅助性事务产生的法律后果,由其所属城管综合执法部门承担。

具体到本案,李某和刘某可以配合执法人员进行辅助性事务,但并不能单独执法。所以,二人只能对占道经营的行为进行劝阻,但是是没有其他执法权力的。
从本案的视频中可以看到,这家店确实存在出店占道经营,所以可以由相关执法人员进行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可以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执照等处罚。
但是话说回来,即便当时在场的有执法权的行政人员而非协管员,也应当按照程序给予处罚,而非直接摔人家的电子秤。
对于协管员摔摊贩的电子秤、拿走其蔬菜等行为,可不是登门道歉就能解决的。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李某、刘某的行为,侵犯了摊贩的财产权,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最后,建设美好城市,人人有责。执法部门在执法时,也应当做到依法执法、文明执法、人性化执法。而对于摊贩们而言,虽然生活不易,但是也要遵纪守法。

您如何看待“地摊文化”?欢迎留言、转发!#南昌头条##城管当街摔小贩电子秤还顺走蔬菜# #普法行动-律师来帮忙#
———————————————————————————关注@马玉珍律师,闲看故事品人生,多学法律少踩坑!
8月3日,江西南昌,发生了一件让人无语的事情。网传视频显示,一商贩占道经营,几名穿着城管制服的人前来劝阻执法,随后发生冲突。
视频中可见,一名执法人员拿起小贩的电子秤就当街摔了出去,随后小贩愤怒与执法人员争吵,还推搡了执法人员两下。
随后,画面中出现了多名穿着城管制服的人员,而其中一名执法人员竟然顺手在摊位上拿了一把绿色蔬菜,然后双手背在身后,最后拿着蔬菜与其他队员离开……
视频传到网上引发广泛关注,对此,当地城管进行了回应:涉事人员属于接单招聘的人员,为临时聘用人员,是临时工,责令所属城管局和街道办正在联系,等待进一步处理……

看了这个报道,网友们又是纷纷惊叹,这怎么又是临时工?
确实很奇怪,那么多在编,为啥会出来这么多临时工?既然临时工没有执法权,为啥他们会这么嚣张?
所以,即使是临时工,他们的工作内容和工作流程也应该有招聘部门进行培训和规范才对,这么肆意非为可不行吧!所属部门负有义不容辞的监管责任!
商贩占道经营是违法行为,根据《南昌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 临街店面经营者应当在规定的经营场所内经营,不得超出经营场所门窗、外墙进行店外经营、作业、堆放货物或者展示商品。
所以,根据此条例,有执法资格的城管人员进行执法是正确的,但是这伙人是临时工,没有执法权,那本身他们的执法行为就是违法的。
另外,这个执法队员摔坏商户的电子秤,这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另一名队员随意拿商户的菜不付钱,属于哄抢他人物品,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所以,追究起来,这些人最终不应该是上门道歉这么简单了吧!
#南昌头条#
【#南昌一城管当街摔小贩电子秤#,街道办:涉事2名协管员被停职】8月5日,江西南昌。3日7时许,江西南昌一名上海路街道城管执法人员欲抱走占道经营商贩的电子秤。被商贩拦阻后,他将电子秤摔至路面。上海路街道办事处通报,上海路街道综合执法队在整治过程中发生不规范执法行为,目前,责成相关人员向当事人赔礼道歉,对两名协管员停职检查。
【已有人被罚!江西人请立即扩散!事关中元节祭扫!】8月18日,南昌市各级城管执法队伍根据部署,开启了为期5天的执法保障工作。执法人员24小时加强巡查,重点整治占道经营冥纸冥品和公共场所焚烧祭祀用品的行为。在执法保障工作中,南昌东湖区执法人员于18日晚开出了今年南昌市首张焚烧祭品罚单,对在英雄大桥底下焚烧祭祀的当事人处以5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网页链接

【持续推进“扫黑除恶”整治】#扫黑除恶南昌在行动#近期,青山湖城管大队机动中队采取召开动员大会、组织队员深入辖区建筑工地、运输企业走访宣传等方式持续推进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保障青山湖区建筑垃圾处置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3月8日下午,中队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禁滥用职权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提高政治站位,把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工作和日常执法检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向建筑垃圾领域涉黑涉恶行为作斗争。
队员深入辖区32处建筑工地、5家运输企业进行宣传走访,向工地、运输企业负责人、从业者宣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讲解建筑垃圾处置领域涉黑涉恶表现形式、重点打击对象。
此次活动,执法人员共开展宣讲6次,受宣讲人员近300余人,发放宣传海报、宣传手册300余份,签定责任书80余份。

,@南昌日报 @南昌县公安局 @江西政法 @南昌公安 @江西都市现场 @南昌城管发布 @南昌网警巡查执法 @南昌晚报 @今日头条 @南昌广播电视台 此人长期抹黑南昌,强烈建议相关部门严查此人
#南昌城管整治出店经营执法不规范#
执法者理当文明规范!
经营者必须守法循规!
执法不当有害社会!
经营乱为破坏城建!
我们即要谴责城管执法者的野蛮粗暴甚至是打砸抢式的落后封建衙徒行为!
我们也要批判商业经营从业者的肆意乱为不守法规破坏市容文明的陈旧陋习和自私自利行为!
城市文明进步发展,不仅是执法管理的职守,更应该是城市里每位市民的秉持!
南昌人有句俚语叫一好俩好!一个巴掌拍不响!世间任何事情皆有因果,凡事皆有利有弊!只有当广大的普通市民与当职管理者都做好了自己的初心底线,文明素养,这个城市或社会才可以得到鹭港平衡!才能进步,才能更幸福美好!只有大家做好,南昌更加美好!

新建区城管大队在执行“南昌市第三十三届菊花展”保障任务时,发现一名中年男子不慎跌入正在维护的井道内,执法人员第一时间救起了一名落井男子,并采取积极措施对其进行了救助。用实际行动彰显了新时代城管人社会担当和大爱无疆的精神风貌,以点点滴滴的正能量,践行了“为人民管理城市、做人民满意城管”的服务理念。
【拆除违建围栏 还民公共空间】近日,南昌市城管支队直属二大队接群众反应称,位于南昌市西湖区子安路89号某幼儿园违建围栏,影响居民出行。执法人员经过调查了解到,该幼儿园租借物业1-3层开办幼儿园,将大厦北面绿化带及公共场地进行圈占围合,改建成幼儿园操场。“私自圈地实在太过分了,每次开车回家都要绕路走。”一位业主说道。违建行为遭到了周边小区居民的一致谴责。“这些围栏导致小区物管秩序被破坏,降低了小区环境品质,希望城管部门能出手相助。”该小区居民说道。
了解情况后,大队执法人员随即找到该幼儿园负责人开展上门宣法,向其普及城乡规划法等相关法律知识,告知拒不拆除的法律后果。经执法人员多次上门耐心沟通,该单位已于1月6日将违法圈占的围栏自行拆除。(记者杨燕 通讯员袁湘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