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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公务员职位表(武冈市公务员考试成绩)

湖南“武冈新首富”:34岁白手起家,创办“国内食品安全快检第一股”,身价110亿 

湖南“武冈新首富”:34岁白手起家,创办“国内食品安全快检第一股”,身价110亿 

 

 

据最新版《2021年胡润百富榜》显示,朱海、王金玉夫妇凭借110亿元人民币的财富,新上榜该榜单并排名第2116位,同时排名在湖南邵阳武冈地区富豪榜第一位,登顶湖南邵阳“武冈新首富”宝座。

朱海、王金玉夫妇财富主要来源于易瑞生物,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是一家致力于食药安全、临床诊断、公共安全等领域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1年2月9日登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代码300942),成为中国A股首家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上市公司,截止北京时间2022年4月2日盘中,易瑞生物的总市值高达116.01亿元人民币。

然而,作为易瑞生物的创始人兼实控人,朱海却异常低调,很少接受媒体对其个人的采访,所以大家很难在网上看到有关他的相关消息。好在,经过小编多方的搜寻查找,终于发现了关于朱海经历的一些蛛丝马迹。

小编特地整理出朱海的资料,以供大家作为榜样参考和学习,也希望他能继续努力,做时代的先锋和楷模,为老百姓树立好榜样,为社会做出更多贡献。

 

 

那么,朱海何许人也?

 

朱海,1973 年2月出生,湖南邵阳武冈人,博士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董事、核心技术人员,深圳市易瑞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北京易准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监事。曾获得“2014年‘广东省特支计划’科技创业领军人才”、“深圳市地方领军人才”、“深圳市宝安区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等荣誉和称号。

 

公开资料显示,朱海出生于武冈县一个普通农村家庭,他勤奋努力,终于凭借优异成绩跳出“农门”,来到大城市读大学;

29岁时,在第一军医大学基础医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并获得副研究员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31岁时,任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食检中心实验室副主任;

34岁时,开始着手准备创业;

35岁时,正式创办了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专门从事食品安全和临床诊断快速检测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37岁时,任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

44岁时,完成公司股份改制,公司名称变更为深圳市易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朱海担任董事长兼总经理。

48岁时,在朱海苦心经营14年后,易瑞生物终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代码300942),成为中国A股首家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上市公司。

 

 

结语:在商界,湖南企业家凭借自己的智慧和汗水,在全国各地创造出了一个又一个商业传奇。然而,每一份荣誉,都得来不易,有时候企业家比外界想象的要承受更多……光环背后,他们流的是汗,拼的是命。所以说,富豪可不是那么好当的。

不知道大家怎么看?

【湖南省武冈市案例 荆某掩隐罪判刑1年,罚金五千元】

本文由张智勇律师团队编辑整理(张智勇: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优秀律师,重庆十佳律师,执业二十五年,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涉黑犯罪、网络新型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代理)

以下是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关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判决书节选:

 

公诉机关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荆某,男,1998年生,户籍湖南省邵阳市武冈市。

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检察院以邵武检刑诉[20XX]2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荆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于XX年11月3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于XX年11月11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荆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XX年4月24日9时,被告人荆某在广东省东莞市××房内通过微信和在缅甸的同学刘某进行语音聊天,在聊天过程中刘某提出向被告人荆某租借银行卡进行非法扫码转账,并承诺事后给予被告人荆某好处费。

 

当天中午,被告人荆某谎称朋友公司急需收款向妹妹借得一张东莞农商银行卡(卡号:6230××××5927)提供给了刘某,随后该银行卡转入被骗资金49000元,随后被告人荆某让妹妹将这笔资金通过微信转到自己微信上,然后按照刘某的指示将这笔资金进行了非法扫码转账给了他人。

 

下午3时,被告人荆某将自己名下的广发银行卡(卡号:6214××××7121)提供给刘某,随后该银行卡收到多笔被骗资金,被告人荆某在刘某的指示下又将这些资金陆续转账给了他人,事后被告人荆某获利2800余元。经统计,被告人荆某名下的广发银行卡汇入资金111884元,涉及多起电信网络诈骗案,总金额105884元。

 

注明: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重庆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荆某明知是犯罪所得,仍进行转账支付,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投案自首、认罪认罚,应当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从轻处罚、从宽处理。公诉机关建议对被告人荆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

 

被告人荆某于XX年5月21日主动向武冈市xx局稠树塘派出所投案自首。并于XX年5月26日上缴违法所得2,884元。被告人荆某在开庭审理过程中无异议。

 

本院认为,被告人荆某明知他人利用网络实施犯罪且明知所收转的资金是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通过转账等方式帮助上游犯罪逃避侦查及转移赃款,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其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价值总额达到10万元以上,属于犯罪情节严重,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荆某案发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被告人荆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理。被告人荆某主动上缴了全部违法所得,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合考虑被告人荆某的上述量刑情节,本院决定对被告人荆某予以减轻处罚。综上所述,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荆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公诉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采纳。

 

注明:了解更多有关律师会见、取保候审、律师辩护的刑事辩护法律知识,请访问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网页链接)

 

 

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荆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地孤星金钱豹子⊙汤隆

武冈铁匠

汤隆,祖辈以打造军器为生,父亲曾任延安府知寨官,但在父亲死后,因生性好赌,流落江湖,在武冈镇打铁度日。他好使枪棒,因浑身都是麻点,人称金钱豹子。

李逵招募

高唐州之战时,李逵前往蓟州请公孙胜下山,回经武冈镇,恰遇汤隆在路边耍锤。李逵拿起三十斤的锤,挥舞一趟而面色不改,汤隆叹服,拜问相识,李逵认为山寨正需铁匠,便表明身份,招纳他到梁山入伙。呼延灼征讨梁山,以连环甲马冲阵,令梁山军队陷入苦战。宋江、吴用毫无良法,汤隆提出钩镰枪可破连环马,并称自己的姑表哥哥徐宁会使钩镰枪,便设计了盗取徐宁的雁翎圈金甲,赚其上山的计划。计划成功,徐宁授钩梁山军队镰枪法,大破连环马阵。三山聚义后,汤隆被任命为山寨铁匠总管,提督打造诸般军器、甲胄。

梁山聚义

金钱豹子汤隆与青眼虎李云是搭档,金青二匠一起负责督造攻城器械。梁山排座次时,金青二匠排第八十八、第九十七位,星号地孤、地察,职务为十六监造头领第九、第十一席,负责督造军器铁甲、造修房舍。三败高俅时,金青二匠随水军作战,与杜兴一起在乱军中斩杀长史王瑾、船匠叶春。

金豹破阵征北方辽国时,金匠随鲁智深攻破太阳阵。

青眼金豹

征晋王田虎时,金青二匠一同督修云梯飞楼。后金青二匠随宋江被会妖术的北将乔道清所困,二匠不畏死,愿化为厉鬼杀贼。五龙山之战,金匠二十余合阵斩北将雷震。榆社之战,金匠被敌太尉房学度困在县中,与关胜内外夹攻杀死房学度。

金青监器

征楚王王庆时,金青二匠与陶宗旺一同监造攻城器具。

金豹重伤

征南国方腊独松关之战,金匠与李立半夜摸上关,合擒了三守将之次蒋印。杭州之战,金青二匠随二解混入运粮船,入城破城,克杭有功。歙州之战,金匠以钩镰枪活捉南国第一神箭手庞万春。清溪之战,汤隆伤重伤、医治不痊身死。赌鬼铁匠欲立功,计骗表哥上梁山。纵能折将擒万春,笑骂金豹非好汉。

【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非法私藏子弹...湖南邵阳市洞口县公安局高沙派出所教导员肖和盛被双开并移送检察机关】日前,经邵阳市纪委监委指定,武冈市纪委监委对洞口县公安局高沙派出所教导员肖和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肖和盛在担任洞口县公安局平溪派出所副所长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在企业领取补助,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违反群众纪律,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生活纪律;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非法私藏子弹并涉嫌徇私枉法罪。

肖和盛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丧失理想信念,以权谋私、以案谋私,执法犯法,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已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有关规定,经洞口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洞口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肖和盛开除党籍处分;由洞口县监察委员会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来源:洞口县纪委监委)#湖南头条#

【私下约架解决校园暴力行为 涉嫌聚众斗殴追责少不了】

本文由张智勇律师团队编辑整理(张智勇: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主任,全国优秀律师,重庆十佳律师,执业二十五年,擅长职务犯罪、经济犯罪、涉黑犯罪、网络新型犯罪、毒品犯罪等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代理)

以下是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法院关于聚众斗殴罪的判决书节选:

 

公诉机关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胡某雄,男,1989年生,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武冈市;被告人谢某,男,2001年生,户籍所在地湖南省武冈市。

 

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检察院以邵武检刑诉[20XX]2XX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胡某雄、谢某犯#聚众斗殴罪#,于XX年11月10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于XX年11月14日立案受理后,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实行独任审理,于XX年11月18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代理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胡某雄、谢某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湖南省武冈市人民检察院指控:

XX年8月27日10时许,乔某等人在某学校门口拦住罗某2等人索要财物,并拍摄罗某2的视频发在快手平台上。罗某2将此事告知其姐姐罗某1。XX年8月29日,罗某1和乔某创建了一个微信群,双方拉朋友进群互相辱骂、争吵。乔某和罗某1等人在微信上约定在武冈十中附近的“某”奶茶店打架。乔某叫来胡某、顾某1、顾某2、王某2、王某1等人,罗某1要朋友朱某、黄某、张某等人先行赶到奶茶店去。

 

当天16时许,朱某、黄某、张某等人来到奶茶店门口,见乔某那方人多怕打不过,张某就告诉胡某雄自己在十中门口打架,要胡某雄来帮忙。胡某雄随即带起谢某到十中与张某、朱某碰面后进入奶茶店,黄某上前打了乔某两巴掌,朱某拿起一根木棍打了乔某后背两下,胡某雄上前踢了乔某一脚,谢某踩了乔某一脚,乔某一方的人见胡某雄、谢某两人是成年人不敢上前帮忙。随后罗某1赶到现场,要求乔某将快手上的视频删除,乔某不肯,罗某1动手打了乔某两巴掌,乔某将视频删除后,罗某1等人离开现场。

 

注明: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重庆市优秀律师事务所。

 

案发后,被告人胡某雄、谢某、朱某、黄某、罗某1、张某均主动到武冈市xx局某派出所投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胡某雄、谢某、张某(不起诉)、朱某(不起诉)、罗某1(不起诉)、黄某(不起诉)已主动赔偿乔某医疗费等损失共计3.6万元,获得乔某法定代理人的谅解。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胡某雄、谢某积极参加聚众斗殴,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聚众斗殴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胡某雄、谢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没有异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且签字具结,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

 

本院认为:被告人胡某雄、谢某积极参加聚众斗殴,其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应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胡某雄、谢某具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胡某雄、谢某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予以从宽处理。被告人胡某雄、谢某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酌情予以从轻处罚。综上所述,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胡某雄、谢某犯聚众斗殴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采纳。

 

注明:了解更多有关律师会见、取保候审、律师辩护的刑事辩护法律知识,请访问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官方网站。(网页链接)

 

为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胡某雄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二、被告人谢某犯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

 

【聚众斗殴罪】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聚众斗殴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多次聚众斗殴的;

(二)聚众斗殴人数多,规模大,社会影响恶劣的;

(三)在公共场所或者交通要道聚众斗殴,造成社会秩序严重混乱的;

(四)持械聚众斗殴的。

余既滋兰之九畹兮,又树惠之百亩

我们的老校长吕振羽(1900——1980)生于湖南武冈(今邵阳县),是中国当代马克思主义史学家,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历史科学拓荒者之一。吕振羽20世纪30年代就被评为教授,在大学执教期间主讲中国经济史、农业经济学、计划经济、中国社会史等课程,被称为“红色教授”。出版了《史前期中国社会研究》、《中国民族简史》、《简明中国通史》等一系列有影响的专著。193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42年到延安,先后担任刘少奇同志政治和学习秘书,并入职中央马列主义研究院。1945年抗战胜利后来东北工作,曾任大连大学校长、党委书记,1951年8月,王一夫调任中央内务部副部长,吕到东北人民大学(吉大前身)任校长兼任党委书记。吕振羽在校工作时间(1951.10-1955.5)虽然时间不长,但处在学校发展的关键节点上:从名字上可以看出,从东北行政学院到东北人民大学。名称的变更实际上是学校承担历史任务的变化:由革命战争年代向战场输送革命干部,带有一定培训性质,就像现在的党校或者行政学院。到在国家成立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学校向正规化大学转变,而当时学校的基础非常薄弱。他迅速确定五件大事:1办好一所大学需要有正确的理念,像“提高教育质量的中心环节在于提高师资水平”;2给大学的发展创立一个“纲领”;3成立马克思主义夜大,系统地提高全校干部队伍的理论水平;4实施科学有效的教育管理;5解决培养什么样的人的问题。1952年全国实施高等教育院系大调整,按照统一部署,东北人民大学要建成一所培养科学研究人才及中高等学校师资为目标的文理兼备综合性大学,调整后学校新设数学、物理、化学三个系,文科调整为中文、历史、经济、法律、俄文五个系。

1955年吕振羽受潘汉年事件的影响,当然也是冤枉的,调离学校领导岗位,回北京科研机构从事研究工作。《吕振羽全集》目前已经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全集共10卷,600多万字。我们吉大的一个刊物《史学辑刊》刊发过吕老的一些研究文章。吕校长在吉大工作不到四年时间,却给学校留下了宝贵的遗产。1980年吕振羽在北京去世,他夫人江明及子女遵照其遗愿,在这所大学捐款设立奖学金,学校命名为“吕振羽奖学金”,并把自己多年购买和收藏的2.5万册珍贵图书,连同北京一套四合院住宅无偿捐赠给学校,现在命名为吉林大学北京吕振羽纪念室,以后大家有机会也可以去参观考察。吕振羽老校长在东北人民大学工作时间很短,但做出这样的决定,足见吕校长对这所学校的真挚感情。当吉大的师生读到这样的往事,对老校长充满了由衷的敬佩之情!

1924年的上海,夕阳唱晚,在初冬萧瑟宁静的天气里。

一个刚刚站起来的年轻人,最后看了一眼上海的繁华。

毅然踏上南行的列车,转身离开。没想到,这一别就是半辈子,直到31年后,他才有机会再次去上海。离开后,他大半辈子都在山沟里打游击;当他到达上海时,他已经是新中国的最高领导人了。就在5年前,他第一次去北京,在北大图书馆做图书管理员。他的月薪是8元。

据他自己说,这8块钱的工资不低。

当他离开北京时,他转向了上海。因为没有钱,他不得不为别人洗袜子。

通过这样的比较,你会知道,对于毛泽东来说,仅仅过了五年,他的收入已经大不相同了。

毛泽东的父亲是韶山有名的富农。他一生努力,精打细算。根据毛泽东自己的统计,他的家庭总资产约为两三千元。按照毛泽东当时的工资,他不到两年就能赚到他父亲一生的积蓄。

离开上海一年后,毛泽东更加神奇了。

他去了广州,被推荐为国民党宣传部代理部长,也是国民党中央候补执行委员。

按照民国时期临时文官的工资表,作为部级领导,此时的月薪应该在680银元左右。按照现在的标准,他大概可以算是财务自由了。

与此同时,上流社会的许多名人都和他交了朋友。当代理部长时,毛泽东甚至在蒋介石任校长的黄埔军校演讲,给蒋介石上了一堂生动的党课。

许多国民党元老也非常钦佩毛泽东,比如汪精卫,他推荐了代理部长一职。

1926年长沙《大公报》也有报道:中央党部执行委员毛泽东,计划几天内到湖南宁乡、新化、衡山、衡阳、湘潭、醴陵、宝卿、攸县、武冈、新宁等十余县视察。

这是作为中央官员巡视的地方。33岁,官至部委,收入不菲,结交社会上层人士。

即使按照现在最挑剔的眼光来看,他也是走在了“人生巅峰”。

那么,像毛泽东这样成功的年轻人每天都在想些什么呢?

根据当时的资料,除了日常的党务工作,毛泽东的大部分精力都花在了“三农”研究上。

在国民党的一系列会议和各部门的会议上,他几乎总是谈到农民、农业运动和土地问题。

在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毛泽东主持修改了《农民运动决议》,当选为国民党农民运动中央委员。

即使后来辞去了代理宣传部长的职务,他仍然把全部精力投入到农民运动讲习所。

在农学院的几个月里,毛泽东写了两本讲义,即《中国的农民问题》和《农村教育》。据毛泽东统计,在当时的中国农村,贫农占70%,中农占20%,地主富农只占10%。也就是说,大部分人努力了一辈子,也只能勉强糊口。而毛泽东,不仅当过某省属小学的校长、某杂志的主编,还当上了沪广两地的“大官”。他本可以躲在堡垒后面,只看这个社会最光鲜的一面。但是毛泽东自己走出了堡垒,不仅走在他们中间,而且还发动了他们。八七会议后,在中央临时政治局分工之前,瞿秋白要求毛泽东到上海中央机关工作。毛泽东说他不想住在大城市的高楼里,而是想去乡下,和山里的绿色森林交朋友。在很多人的理解中,这就更不可思议了。

武冈作家协会第四届会员大会于今天上午10点准时召开。武冈文学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创造了辉煌,成为湘军文化的主力军,有湖南文学看武冈的说法。当时,武冈先后有十几位作家在《人民文学》,《当代》,《十月》等大型期刊发表过系列作品。

随着一批知名作家离开本土,近年来武冈文学呈青黄不接之势,产生了一定的差距,目前,出现的精品力作不多,还没有一名作家进入中国作协。老作协主席刘新华同志,因身体原因辞去职务,本届作协主席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熊烨同志担任。

熊部长毕业于毛泽东文学院,诗歌小说都有一定造诣。他表示,将努力发现文学新人,培养一批文艺骨干,把我市文学艺术推向一个新的阶段,再创武冈文学辉煌。市委常委,宣传部长李巧玲和市人大常委负责人到会并讲话,邵阳市文联主席参加了会议并发言。会议还收到了省文联主席谭淡发来的贺信。

朱楩是明太祖朱元璋的第十八个儿子,明朝十六位皇帝的更替,他经历了将近过半。

那么这位“跨时代者”,他的一生又会有怎样传奇的经历呢?

公元1379年4月9日,朱楩作为十八皇子出生。

公元1391年4月,朱楩被册封为“岷王”,并且奉朱元璋之命建藩国于岷州,而建立藩国的目的,是为了制衡在岷州称霸多年的“沐氏家族”。

公元1395年,朱楩带领一大批军队在云南建立藩地。从此,朱楩以岷王的称号在岷州设立政权,正式地开始他与沐氏之间的“抗衡”。

那么结果究竟如何?

朱楩最终有成为云南的最强藩王吗?

“沐氏家族”最后又怎么样了呢?

朱楩初到云南时,“沐氏家族”的“掌门人”正是第二代西宁侯沐春。

关于沐春,他是一个极具战略头脑的人。

除此之外,沐春从小跟着父亲沐英征战四方,对于战事也是十分擅长。

也正是因为有这样一位强劲的对手,“初来乍到”的朱楩处处受到制约,来到云南的这些年,实际上并未取得卓越的成效。

公元1398年6月24日,明太祖朱元璋驾崩,朱允炆即位,称号为建文帝。

同年,朱楩多年来的对手沐春也因病去世,其兄弟沐晟随之成为“沐氏家族”的“掌门人”。

那么朱楩和沐晟之间又会有怎样的纠葛呢?

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地方势力,建文帝在即位之后立刻下令“削藩”。而朱楩受到了沐晟的控告,随之便被贬为了庶人。

一代藩王就此陨落,举家被发落至漳州。

而故事在公元1402年又发生了转机,这一年,燕王朱棣打败建文帝,从此成为明朝的第三位皇帝。

在他即位后,他决定将先前“制衡沐氏”的计划继续推行,就这样,朱楩被召回朝廷。

为了出口恶气,也为了讨好朝廷,朱楩随后便前往云南讨伐沐晟。

双方大打出手,战况异常激烈。

奇怪的是,就在战事的最高潮,朝廷却下令将沐晟召回了京师。

这一战未曾分出胜负,但却让朱楩陷入了一个两难的境地。

随后,朱楩只好在云南“安分守己”地过日子。

可是到了公元1403年,朱楩还是没有躲过被“冤枉”的命运。

在多人的针对下,朱楩被罢除职位,发落至南京。

至此,朱楩与沐氏的对抗,终究以失败告终。

也是从此之后,朱楩在朝堂中几乎“销声匿迹”。

尽管各地藩王接二连三地受到嘉奖,可是朱楩却一直在“原地踏步”。

公元1408年,朱楩又一次莫名其妙地被罢免,而这一次就连基本的三护卫都被削掉了。

公元1424年,明朝的第四位皇帝明仁宗朱高炽即位,朱楩被移居武冈,并且在这之后很久,他才得以修缮了自己的府邸。

就这样,朱楩一直在武冈生活直到去世。

作为明朝元老级别的人物,朱楩见证了明朝多位皇帝的更替。

他的一生,颇为无奈,但是又带有一定的传奇色彩。#头条创作挑战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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