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中共嘉兴市委批准,中共嘉兴市纪委、嘉兴市监委对嘉兴市秀洲区政协原副主席张志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张志能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涉嫌受贿犯罪。
张志能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嘉兴市委批准,中共嘉兴市纪委、嘉兴市监委决定给予张志能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提起公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审查调查期间,张志能在本人撰写的忏悔录中剖析,随着职务的变动与升迁而放松学习,导致理想信念逐渐丧失。心无所畏、言无所戒、行无所止,信仰上迷茫、精神上迷失、行为上失准,从而导致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其表示认罪、悔罪,接受组织处理和法律惩处。
张志能简历
张志能,男,汉族,江苏常熟人,1954年4月出生,1984年1月参加工作,198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初中学历。
1984.01-1988.07 嘉兴市郊区凤桥镇经联委副主任、副业公司副经理
1988.07-1992.10 嘉兴市郊区凤桥镇副镇长
1992.10-1995.12 嘉兴市郊区余新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1995.12-1998.05 嘉兴市郊区余新镇党委书记
1998.05-2002.01 嘉兴市秀洲区(郊区)计经委主任、党组书记,2001.05起兼任秀洲工业区党工委书记
2002.01-2003.04 嘉兴市秀洲区发展计划与统计局局长、党组副书记,秀洲工业区党工委书记,2002.05起兼任秀洲新城管委会党委副书记
2003.04-2003.12 嘉兴市秀洲区新城管委会党委副书记,秀洲新区管委会主任,秀洲工业区党工委书记
2003.12-2005.09 嘉兴市秀洲区新城管委会党委副书记,秀洲新区管委会主任,秀洲工业区党工委书记(副县级干部)
2005.09-2007.02 嘉兴市秀洲新区管委会主任、党委书记(副县级干部)
2007.02-2012.02 嘉兴市秀洲区政协副主席
2012.02-2014.05 嘉兴市秀洲区副县级干部
2014.06 退休
2019.09 被开除党籍,取消退休待遇
[cp]中共十八届中央打虎录:“第七虎”李达球(1)
(文稿整理:律师苏宏图)
. 李达球被查处的简要经过
李达球,被查处时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副部级)。
2013年7月6日,中纪委发布消息,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李达球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3年7月13日,中央组织部证实,广西自治区政协副主席李达球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已决定免去其领导职务,正在按程序办理。
2013年9月4日,中共中央纪委发布消息,对李达球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经查,李达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本人或通过其亲属收受巨额财物。李达球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违法,并已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达球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李达球涉嫌受贿一案,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吉林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14年7月,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已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2014年8月28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受贿案。
2014年10月13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对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原副主席李达球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认定李达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二百万元;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待法院判决生效后依法没收,不足部分,继续追缴,上缴国库。
法院查明,2003年至2013年,被告人李达球利用其担任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贺州市委书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协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深圳市锦新明实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刘锦新、贺州市钟山县人民政府原县长谭玉和等17个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职务晋升、企业发展等事宜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其子李炜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0950732元。
法院认为,李达球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牟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受贿罪。由于李达球归案后能够主动交代有关部门尚不掌握的大部分受贿事实,具有坦白情节,检举他人犯罪线索后经查证属实,具有立功表现,积极配合追缴查扣赃款赃物,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处罚。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李达球获刑后,被关在了秦城监狱。
2016年9月19日,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院曾发布一份执行裁定书,法院裁定拍卖李达球收回所得的房子一套。在该案侦查阶段,吉林省检察院于2013年12月20日查封了李炜(李达球之子)名下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樊羊路69号院5号楼3层2单元301号房屋。
根据评估报告,这个房子估价时点2016年6月16日,房地产价值评估为人民币柒佰零玖万肆仟贰佰柒拾贰元整(7,094,272.00元);其中装饰装修价值为:人民币玖万壹仟元(91,000.00元)。
2017年11月1日,秦城监狱以李达球获得两次监狱改造积极分子奖励为由,建议将其刑期减去有期徒刑9个月。
北京一中院于2017年11月1日立案,进行了公示,公示期自2017年11月3日至2017年11月7日;并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北京市团河地区检察院检察员郭剑,秦城监狱的监狱警察金峰、张浩宇出庭履行职务。
北京市团河地区检察院提出意见:罪犯李达球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职务犯罪罪犯,且没收个人财产、继续追缴赃款判项尚未履行,建议对罪犯李达球的减刑幅度从严掌握。
2018年1月5日,北京一中院审理认为,罪犯李达球在服刑改造期间,认罪悔罪,遵守法律法规及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的表现,可以减刑。但鉴于该犯为职务犯罪罪犯,对其减刑幅度应从严掌握。北京一中院作出裁定,对罪犯李达球减去有期徒刑七个月,减刑后应执行的刑期自2013年9月4日起至2028年2月3日止。
接下来,我把有关李达球的简历、往事,为读者娓娓道来……[/cp]
[cp]中共十八届中央打虎录:“第七虎”李达球(3)
(文稿整理:律师苏宏图)
“达叔”
2003年5月,李达球从玉林市长任上调任贺州市委书记。“李达球回来了!贺州没准要大变样。”无论市委机关的干部还是普通市民,彼时的贺州人都对李达球寄予厚望。
李达球出任贺州市委书记,的确有些“出乎意料”。李达球的老家就在贺州昭平县樟木公社,他仕途的起点也在贺州,从老家大队副书记干起,历任乡党委书记、常务副县长,并在贺州下辖的昭平县与贺县分别担任过县长与县委书记。
按照当时干部任免的原则,一般来说干部不得在其老家或成长地担任一把手。李达球出任贺州市委书记,颇有些“打破常规”的意味。
对于这一点,李达球似乎心知肚明。他履新贺州后,曾多次在公开场合说:“本地人能做本地官,全国不多。自治区党委派我回来工作就是对我莫大的信任和肯定。”
对于上级的这一决定,贺州各界起初也是满心欢喜。大部分贺州人认可他在贺县县委书记任上的政绩。在他们眼中,李达球是名能干事,同时还干成过事的干部。
从1993年到1996年,李达球担任贺县县委书记。短短三年时间,城市建设取得飞速发展。1995年,中央组织部首次表彰全国一百名优秀县(市、区)委书记。在极其严格的评选过程中,李达球一路过关斩将,最终胜出,这也为其日后的仕途奠定了坚实基础。此后,李达球历任梧州地委副书记、河池地委副书记、广西农业科学院党组书记、玉林市市长,2003年,他又回到贺州,担任市委书记。
贺州一名老干部介绍,2002年贺州完成“地改市”,大家都渴望能抓住这次发展机遇。另一方面,贺州经济长期处于落后水平,而且在李达球到任前后,还曝出了原公安局长吴昌考、原反贪局长张建辉的贪腐案。所有人都指望着,素有干吏之名的李达球,能让贺州面貌为之一新。
初回贺州,李达球的言行的确让人眼前一亮。谈及当地治安败坏,李达球曾在公开会议上痛斥“警匪一家”,还声色俱厉地指出:“不严肃处理几个人,不足以平民愤。”
升了官的李达球依旧平易近人,对待下属毫无架子,还特别注重“小节”。贺州市委机关一名公务员告诉记者,李达球的一名朋友曾多次请托,想让李帮助其子女解决工作。李达球抹不开情面,但又唯恐落人口实。后来,李让对方去邮局寄一封挂号信,信件由秘书转到李手上,李做出批示后再转给有关部门。
贺州一名老干部分析,像李达球这样的干部,出身贫寒,没有什么背景。在官场上只能靠个人打拼,抓住一切向上爬的机会。
在贺州采访时,记者还了解到一则往事。李达球在贺州曾大力兴建五保老人新村,为了宣传政绩,李达球邀请一名自治区老领导出面,组织一批资深学者在贺州召开一次经济论坛。
老领导来到会场后,发现会议室里挂着“贺州五保村和农业企业化研讨会”的横幅,才明白此行根本不是探讨经济问题,而是为李达球的政绩站台。老领导很是不悦,当即拂袖而去。李达球则跟在后面,一个劲地检讨、解释。
在如今官场,称呼一把手为“老板”的并不鲜见。但贺州干部私下议论李达球时,都会称呼“达叔”。当地一名公务员说:“也不知道是谁发明的,总之最后大家都这么叫。或许觉得李达球没什么架子,就像个邻家大叔。”
不过,如今的贺州人却认为,正是在和蔼的“达叔”治下,贺州黑恶势力发展到天怒人怨的地步。此外,“李叔叔”主政时期,本就混乱不堪的贺州矿业市场里,突然冒出一个谁也惹不起的狠角色——李达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