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授职称评审条件如下:
一、学历、资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毕业或获得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副教授资格并受聘副教授职务满5年。
(2)具有学士学位或1993年以前取得本科学历,取得副教授资格并受聘副教授职务满8年。
二、教学、科研与实践业绩要求
任现职以来,在三类以上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或教研论文3篇以上。其中1篇学术论文在二类期刊公开发表,或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等期刊公开发表并经同行专家鉴定达到二类期刊论文水平。并符合下列(一)和(二)中的各1项要求(公共课教师也可符合(一)中2项要求):
(一)教学业绩要求
(1)教学工作成绩突出,任期内获学校学年度教学质量考核优秀4次以上。
(2)参加一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前3名)或主持二类教育教学研究项目;
(3)主编教材获省级以上教材奖或参加编写国家级规划教材。
(4)获一类教学成果奖(前8名)或二类教学成果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二等奖(前1名)。
(5)指导学生技能竞赛成绩突出,获二类以上指导竞赛成果1项以上。
6.获省部级以上专业带头人、教学名师等称号1项以上。
(二)科研与实践业绩要求
(1)在一类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二类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以上或在二类期刊公开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以上并正式出版本专业学术与技术专著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2)参加二类科研项目(前5名)或三类科研项目(前3名)或主持四类科研项目1项以上。
(3)科研成果显著,获一类科研奖励,或二类科研奖励(前5名)。
(4)获与本专业相关的一类成果推广1项以上。
(5)获一类专业实践业绩1项以上。
(6)获省级以上教学竞赛二等奖以上或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省级比赛二等奖以上或省级高校教师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学大赛一等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