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局干部被妻子举报嫖娼家暴 画面曝光】4月25日,微博名为“心中的光074”的网友称:我丈夫张某武(化名)系平谷区园林绿化局管理干部,一次无意间在张某武的手机中发现他有个专门撩妹的微信小号,在上班时间脱岗,值夜班签到就走出去开房嫖娼,常年如此隐瞒过着双面人的生活。该网友表示,曾问张某武怎么回事,他恼羞成怒,对我拳打脚踢,我伤心极了,他保证不会再犯,可他嘴上说一套确做另一套,异性的一条消息就会故意找茬殴打我,再和异性出去发生关系。被打的浑身满脸淤青是常事,有次打到我肋骨骨折,再跟我道歉,这种打一棒给一个甜枣的生活我真是忍无可忍了。此外,张某武有多个微信群,群成员都是同样怪癖的渣,其聊天内容不堪入目。
爆料人称自己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这些问题,张某武知道后经常殴打自己并扬言:“我家有人,打死你……”

【女子实名举报公职丈夫出轨家暴,打完还笑:我外面有人你能咋的?】近日,陕西渭南。渭南澄城县一女子实名举报公职丈夫出轨还对自己多次实施家暴,每次家暴前会提前收走手机,并将两个孩子锁在房间内,然后殴打自己实施暴行。女子称丈夫打完以后还非常嚣张的表示,不管家暴还是出轨妻子都不能把自己怎么样。女子表示自己忍无可忍,才会选择曝光丈夫的暴行希望有关部门出面,能够调查此人还自己一个公道。
我外面有人,你能咋?”,
陕西渭南,一名满脸淤青、伤痕累累的女子,实名举报公职丈夫出轨家暴。曝光的图片和画面惨不忍睹,令人触目惊心。据该女子称,丈夫是澄城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多次出轨和家暴。
家暴不仅仅是一种可耻行为,更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治安管理法规定,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虐待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等罪。
还是那句话,不爱就好合好散,各留一线。给钱了,该还的就还该偿的就偿。否则,两败俱伤,满盘皆输。
陕西渭南澄城县一名女子实名举报公职丈夫出轨家暴:“实名举报市场监督管理局赵**,恶魔行为生活作风问题!用拳头一拳一拳打在我的脸上。怕我哭出声,又用被子蒙住我的头,掐着我的脖子,我差点窒息。打完后他还笑着说,我就是外面有人了,你能把我咋?”官方:确系该单位工作人员,正在处理。
说实话,有些男人真的不配结婚,比如家暴男,比如出轨男。
建议国家立法因出轨或家暴的人不得领二次结婚证!甚至应该给予相应的坐牢和罚款处罚!
陕西一女子实名举报公职丈夫出轨并多次家庭暴力
陕西渭南澄城县一女子张某某5月5日在抖音平台实名举报其丈夫、县市场监管局干部赵某某出轨并多次家暴。4月22日,张某某、赵某某因家庭矛盾发生口角,赵某某对张某某进行殴打,造成张某某鼻梁骨骨折、面部、眼部软组织受伤。

该县市场监管局对赵某某进行了停职和免职处理,并进一步进行组织调查。县纪委监委就赵某某存在的生活作风问题进行调查处理。
一日夫妻百日恩,多年恩爱成仇恨。家庭暴力古已有之,在父权至上、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影响下,男方对女方的暴力行为往往被认为是合情合理的。但也不乏反抗家庭暴力的著名事件,千古第一才女的李清照晚年遇人不淑,其第二任丈夫经常对其拳脚相加,李清照冒着坐牢的风险也要将其丈夫告进牢房,终成一时佳话。
家庭暴力不是家务事,新中国历来提倡男女平等,反对家庭暴力。我国在2016年3月1日施行的《反家庭暴力法》中就明确了家庭暴力的定义,及一系列的求助措施。
第二条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家庭成员之间实施这种行为是为法律所明确禁止的,是违法行为,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家庭暴力犯罪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故意伤害罪、虐待罪、遗弃罪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结合本案,如果张某某因此次殴打被鉴定为轻伤以上,那么赵某某涉嫌触犯故意伤害罪。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织细胞,关系着人民的安居乐业、幸福指数。家庭是幸福鹭港的港湾,不是暴力滋生的温床。每一个家庭成员都负有管理家庭、维护和睦关系的重担,父母的行为会传导给下一代,要为未成年人做好表率。特别是疫情当下,长期的封控会加重人的不安情绪,经济压力和不稳定的工作会倒逼人的情绪失控,一件鸡毛蒜皮小事,都可能引发狂风暴雨。
如果遇到家庭暴力,一定要拿起法律武器进行抗争。轻易的原谅和宽容施暴者,换不回对方的愧疚和珍惜,因为家庭暴力只有0次和无数次之分。
《反家庭暴力法》第15、16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另外,根据23、29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一)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三)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四)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女子实名举报公职丈夫出轨家暴#
#陕西爆料#
#郑州头条#
#女子实名举报公职丈夫出轨家暴# “我就是外面有人了,你能把我咋?” 陕西渭南澄城县一女子举报公职丈夫出轨家暴。她还称,丈夫打她是预谋好的,“打之前他把手机全部都收走,把两个孩子锁在房内”。
…………………
遭遇家暴一定不要忍气吞声,被殴打的女子有很多法律上的救济途径:

一、 申请人身保护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妇女联合会等可以代为申请。
在送达人身安全保护令时,法官可以要求丈夫禁止再实施家庭暴力、骚扰、跟踪。若在此期间违反上述禁令,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 起诉离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但是在实际判例中,法院一审判决诉讼离婚的概率较小,如果法院不判决离婚,一般的理由是:原、被告结婚共同生活十四年之久,共同生育了两个孩子,原、被告之间建立起了一定的夫妻感情。且原、被告所生孩子尚小,原、被告理应对待婚姻更加慎重,遇事双方应通过积极沟通、协商化解家庭矛盾,而不应动辄诉讼离婚。原、被告婚后共同生活期间,因家庭琐事发生过矛盾,但是并没有实质性矛盾,夫妻感情尚未破裂。
三、 丈夫构成刑事犯罪
根据“两高两部”《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规定,因虐待致使被害人不堪忍受而自残、自杀,导致重伤或者死亡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二款规定的虐待“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
发生在家庭成员间的犯罪,往往存在取证难、定性难等问题。公诉机关通过介入侦查、自行侦查,围绕虐待持续时间和次数,虐待手段,造成的后果以及因果关系等取证。

#官方回应女子实名举报公职丈夫出轨家暴#
女子写10000多字长文举报副教授丈夫家暴7年,“只有彻底离开他,我才能保全性命”,今年5月,唐萍将自己写下的1.6万字的长文实名指控在广西某大学任教的副教授丈夫李辉在婚内对自己进行长达7年的语言和肢体上的暴力,随之引发热议。
唐萍告诉新黄河记者,7年间,自己遭受来自李辉语言和肢体暴力不少于1000次,其中打出明显流血淤青的情况不低于20次。 她说“只有彻底离开他,我才能保全性命。”
据唐女士所说2014年10月份和丈夫领证结婚,2015年丈夫便对她第一次实施暴力。当时她还觉得可能是自己做的不对,当时就想通过改变自己来改变他,后面她发现无论自己做什么事情丈夫都要挑毛病。都会不断的对她进行辱骂,殴打,贬低,打压。他几乎每天都会对她进行语言暴力,于是唐女士不断的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也曾反抗过,但是被打得更惨。

忍无可忍的她在去年向法院提交了诉讼,2021年5月18日法院受理了她的离婚诉讼,从那之后男方就没有让她见过儿子。唐女士称其丈夫强行把儿子带走,连一张照片都没见过。
目前,唐女士已经撤回了之前的离婚诉讼,正在准备第二次提起丈夫家暴的诉讼,和争取自身的相关利益以及两个儿子的抚养权。
据最新消息,7月7日上午,新黄河记者致电李辉,对方表示不接受采访便挂断电话。
被家暴了7年都没有离婚,还想着改变自己去迎合丈夫,想必之前她一定深爱着自己的丈夫吧。不知道她的丈夫是对她没有感情想离婚才会下此毒手,还是本性如此。
这样的性格能否带好两个儿子,孩子是不是能在一个健康的环境下成长,这些都是值得去深思的问题。
在我的印象中教授都是家庭生活优裕,受过高等教育的人才啊,更应该清楚家暴会给自己事业及家庭带来的后果,有着更强的自控能力和素质,怎么会做出这种长期家暴妻子的事情来呢?

在女方万字长文提出指控后,男方表示将追究女方侮辱罪、诽谤罪责任。目前,女方已提起第二次关于男方家暴的诉讼,争取自己的相关权益和孩子的抚养权。
在今年5月31日,李辉曾在其公开平台发声表示:唐萍所述为失实言论,已经对其造成严重名誉损害,侵犯其名誉权。将会追究唐萍的侮辱罪、诽谤罪。如若不及时停止侵权行为并公开道歉,自己将会向法院提起关于网络暴力及诽谤侵权方面的诉讼。
据公开报道显示,李辉所任职的高校调查发现其确实存在辱骂妻子的情况,并于4月1日对其作出了停职处理的决定。
根据《婚姻法》第43条第3款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爱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因此夫妻一方有家暴行为的,法律上通常认定双方感情破裂。若此时起诉离婚,即使被告不同意离婚,在原告坚持离婚的情况下,法院通常也会判决离婚。因一方家暴导致离婚的,原则上不影响共有财产的分割,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割。但是,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损失。

自《民法典》生效实施后,离婚财产分割增加照顾无过错方原则,也就是说,一方存在家暴等过错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可以少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那么现在经过调查如果唐女士的话属实,她丈夫肯定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赔偿,对此你们怎么看?
(为保护受访者隐私,除唐萍外,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陕西渭南:一女子实名举报丈夫家暴出轨。官方回应:正在处理!
网上多家媒体发布的一段视频显示,陕西渭南澄城县一名女子实名举报公职丈夫出轨家暴,视频中,该女子举着身份证说,“我实名举报市场监督管理局赵**,恶魔行为生活作风问题!用拳头一拳一拳打在我的脸上。怕我哭出声,又用被子蒙住我的头,掐着我的脖子,我差点窒息。打完后他还笑着说,我就是外面有人了,你能把我咋?”

视频中看到,该女子双眼、鼻子、嘴巴等脸部肿胀、流血,明显受伤。
5月7日,官方回应:确系该单位工作人员,正在处理。
最近一段时间,网上妻子实名举报丈夫家暴出轨的事件,接二连三,每次都引起网友的热议,谴责及道义的人生指导。
记得以前,有位媒体界的朋友曾网上留言,妻子娶进门是要爱的,要疼的!不是娶回家让你打的,也不是你的出气筒!
然而,能走到网上实名举报这地步,实属无奈,昨日的夫妻已变成今日的仇人。
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两个人从相识到相知,从相惜到相爱,牵手婚礼殿堂,那就是缘分,是十四亿分之一的缘分,理应珍惜。也许会因某种原因不爱了,哪咱也好聚好散,结婚自由,离婚也自由,动嘴说理,别动手打人,做不成夫妻,也别做仇人,可好?#媒体人周刊# #头号周刊#
【#张大大连麦的女网友疑似被家暴# 】近日张大大直播时与一位女网友连麦,还没说几句女网友就被人粗暴抢走了手机,网友们都在猜测这位女网友是否遭受了家暴。不禁让人想起就在前几天发生的#55岁阿姨为女儿顺利高考隐忍家暴# ,该事件中的丈夫并未收敛,法院则发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近年来,我国对于妇女权益的保护日益重视,尤其是《#反家庭暴力法# 》实施后,“家暴”更多地讲入公众视野。人们不再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务事,逐步认识到公权力应该干预家庭暴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