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也算妨碍执行公务你是酒驾套不上必须要安个罪名啊。法是国之重器决不允许随便套用
九派新闻《武汉晨报》旗下账号男子为躲查酒驾跳河3次,检查后血液中却并无酒精,民警:他前晚喝了酒,心虚才弃车跳河
编制的区分我在机关事业单位工作5年的小白来浅谈一下。
编制内:1、行政编,例如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各种局,委以及民主团体的部分人员的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各省组织的省级公务员考试的人员,拥有行政编制的人员在仕途上会有不错的发展前景,他们主要根据公务员法来进行管理。
2、参公编,例如医保办,养老办以及政府的一些部门补充行政编制不足而设立的,他们也是通过国考和省考进入编制内,虽然本质上他们是事业编制,但是这个群体依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在待遇,地位一般与公务员行政编制大同小异,差不了多少,大致一样,可能唯一不一样点就是提拔可能会优先考虑行政编。
3、事业编又分为全额拨款例如学校,社区卫生中心,差额拨款例如医院,高校和自收自支例如设计院等营收单位
事业编例如学校,医院是一个主要阵地,还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主要是承担社会性事务服务单位,这个群体是通过每年各省市区县不定期的发布招考公告来进行招聘,当然现在也有的地方慢慢规范了,也通过省级联考甚至全国联考来进行招聘的,这个群体主要是分为管理岗,技术岗和医疗岗进行分别招考,也可以通过高层次人才引进(免去笔试)只通过面试来引进,这个群体考进来之后是事业编,通过事业单位管理条例进行管理。大多数人是走职称的也就是专业技术岗这部分人占据大头,当然还有退伍军人安置事业编,进入后就是事业单位工勤编。
现在我国主要进入编制的方式是逢进必考,所以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祝愿各位考生加油
现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将面临退居二线现象。这个二线制度,有利有弊,但饱受争议和诟病。有人认为,让老同志从职务上退下来,是对老同志的照顾和关心,毕竟他们年纪大了,体力、精力、时间都不再缘年轻时候那样;给年轻人让位置、压担子,是让年轻人有更早更多的经受实践、培养、锻炼的机会,有利于他们成长。还有人认为,把老同志过早地退出职务,甚至退出工作岗位,是对宝贵的人力资源的浪费,是变相地让他们吃几年空饷,有悖《公务员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但是,退二线现象依然存在着,而且还很普遍。
我就是一个身处二线的基层公务员。56周岁被退出基层领导职务,今年即将正式退休。退居二线后,不打卡、不上班。平心而论,这对于当事人而言,确实是件求之不得的好事,在职工资福利一样不落,一分不少,优哉乐哉!
其实,我倒是想,让这批有丰富工作经历、有一定工作经验的提前退出原任职务,让年轻同志上来,并让退职的老同志起个“传帮带”作用,也是很不错的。我想即使退职的老同志也不会没有这个觉悟、素质和能力。
再者,基层工作头绪多,任务重。不少的乡镇机关由于工作量大且人手不够,不断招聘临时人员或临时用工,事实上给财政增加了一笔不小的支出。我的想法是,可以把这些退居二线人员组织起来,参与类似于巡察、监督之类的工作,诸如文明创建、网格化管理、违法占用耕地、违章建设、干部作风等。而他们,只是检查和发现问题。发现上报的问题线索,交由相关行政管理、执法部门查处解决。
这样,既可很好地发挥二线人员的余热,又能避免干部队伍管理与有关法规、政策相悖的问题。岂不更好!
时年47岁的吴某,是上海某派出所的民警,经常光顾当地某休闲娱乐场所,于是跟老板熟识,老板李某承诺吴某可以随时带朋友去玩。
这一日,吴某的老同学,同样身为民警的夏某,找到吴某,要求他给介绍个娱乐场所找些小姐娱乐。
吴某当仁不让,应承下来,不一会,夏某便带着另一名民警同事来到吴某办公室,吴某领着着二人开始找地方。
可是找了几处原本可娱乐的地方,发现全都关了门,吴某想到了自己常常光顾的那家娱乐会所。
于是,吴某联系上该娱乐会所老板林老板。林老板欣然接待,很快安排了两个女孩与两位民警进行了交易。
这是一起曾经发在上海的真实案件,现在想来,都觉得又可气又可笑。
当然,这个案件的法律知识也会很有意思。
三位公职人员,又是专门管理治安的民警,竟然知法犯法,而且从行为来看,还是老手中的老手了,这些龌龊行为给这个队伍抹黑抹到锅底了。
那么,三人的行为如何评判?
先说那两个找乐子的民警,二人虽然违法,但是构不成犯罪。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一般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但是,二人身为执法者,竟然知法犯法,当然是要从重处理。
同时,《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公务员应当遵纪守法,不得有下列行为: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其他违法行为。
同时,第六十一条规定,公务员因违纪违法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法给予处分或者由监察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
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也就是说,这二人会受到行政处罚,事后,其单位可能会给予其他处罚,但不一定会被开除。
那作为介绍人的吴某呢?
他的处分有些复杂,得看情况了。
如果定性为介绍朴长(音同)的行为,那么他和他的那两个好兄弟基本差不多,但要是认定为介绍麦银(音同)的话,那就是犯罪了。
那么他到底该如何评价呢?
介绍朴长与介绍麦银这两个行为,主要区别在于:在去介绍人去娱乐时候,有没有替会所招揽生意的意思。
比如说,只因自己经常去,觉得好,带着人去了,或者在网上看到了广告,于是带着人去了,这些都是介绍行为,没有招揽生意的意思,所以不构成犯罪,只构成行政违法。
但要是跟出卖者或者老板约定好了,再带人去,那就是犯罪了。
好巧不巧,这位吴某由于与李老板熟悉,老板也给他承诺,要他随便带朋友来玩。
这下吴某就有招揽的故意了。
最终呢,法院也认为吴某有找招揽生意故意,有介绍生意的行为,故构成介绍麦银罪。
最终判处吴某有期徒刑8个月,罚款2000元。
而他这种行为,触犯了刑法,依据规定,开除的可能性就大了。
一次朋友间的娱乐邀请,换回这等后果,不知这位曾经的民警如何想呢?
特别公务员居然有是企业年金!//@坦荡的远山H9:“工资法”也迫在眉睫,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公司不能自定规则乱发工资奖金。
华阳史客著名学者卢麒元向国家提出一个建议:尽快启动人民币发行立法。他认为,人民币发行,跟央行应该没有关系,央行是一个执行机构。让执行机构决定印多少钱,不是令人担心吗?对此,有网友认为:法由谁来立,立法之后又该如何监督,这都是需要考虑的。还有网友认为,人民币发行立法,是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也是治理现代化的客观体现。
省流,非参公事业编,既不是适用劳动法,也不适用公务员法,适用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
81年42岁了,奔五没问题。公务员法规定,工龄满30年,可以申请提前退休,也没疑问。文章说的没错。
如米小苔花我一女同事,81年的,眼瞅着奔5了,还拿着月入5000的科员工资,她忍了;上班40公里,每天路上堵车至少30分钟,她忍了;国家在她35岁高龄的时候放开二胎鼓励生育,她拗不住家人劝说,艰难生下老二,也忍了;偏偏说到延迟退休的事,她绷不住了。 她原想再坚持不到6年,办理工龄30年提前退休,回家照顾孩子、躺平,颐养天年,不用再忍受每天30多分钟的堵车,不用再和一帮小年轻们一起打卡上班,竞争职级,为此一直忍着坚持着。但铺天盖地的要延迟退休的消息,让她陷入焦虑。她焦虑,早上怕堵车天天很早出门,下班堵在下穿通道的日子长了;她焦虑,一天上下班来回跑40多公里,感觉没几天又得加油;她焦虑,延迟退休让陪伴孩子的时间变少;她焦虑,一把年纪了还想着和00后、90后竞争职级。前阵子,同事还不断给自己打气,说一年年的接近退休了,再坚持坚持,可近段时间,同事一直无精打采,高兴不起来。#头条创作挑战赛##在头条看见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