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深夜和同事聚餐后,叫了个网约车回家。不料她因喝醉酒,上车前没看清车号,就上了其他男人的车!男人正开车排队等待通行,没想到女子强行拉门进入,当他想叫醒女子时,发现这是部门新来的一位女下属。
叫不醒女下属,领导管一鹤只能给人事打电话,让她查下这位叫“叶小白”女子的家庭住址,得到地址后,管一鹤便开车送她回了家。
小白的父亲和母亲在她儿时离异,小白被判给母亲后,母亲怕在外头一直混的父亲影响小白成长,就一直不让他和女儿相见。但自从叶小白独自来深圳打拼后,母亲没从老家跟过来,她刚给小白打电话发现小白喝醉酒了,因怕出意外,只能拜托在深圳工作的小白父来看看女儿的近况。
小白父一进门,就看到小白满脸醉醺醺的样子,而且身后还站着一名陌生男子!他立刻有了警惕心:“你是谁,三更半夜在我女儿房间里干嘛呢?”
小白此时已酒醒,发现顶头上司管总出现在她家里,也是吓了一跳。她立刻和父亲解释这是领导,聚餐后看她喝醉了就送她回了家。小白父将信将疑地把管一鹤放出门去,还不忘在背后大声找补两句:“就算是领导,大半夜也不能出现在一个单身女子的家里!”
管总听了,也没跟这位大伯斤斤计较,径直离去。
@故事避错说:
《这就是生活》这部剧叶小白醉酒的故事,告诉我们:
1,醉酒后,如果定了网约车,要看清车牌再上车。叶小白上车前只确认了车牌后三位是033,但对车牌前的数字没有仔细核对,就直接上了一辆车。这样的行为,不仅会给坐车者本身带来危险,也会造成其他司机的困扰。
叶小白运气好,遇到了好心的男领导肯带她回家,若是遇上不法分子,这趟行程可能会要了她的命。所以,无论男女,上车前一定要核对好车牌号再上车哦!
2,男领导看到女下属打开自己车门趁虚而入,听她喊着“师傅,送我回家”,这时他理应想到女下属已经约了车,只是醉了进错车而已。此时男领导正确的做法应是靠边停车,叫醒女下属,给她送进正确的车子里,记下车牌号,然后粗略估计个女下属下车的时间,再打个电话问个平安即可。
而这位管总可好,直接问人事叶小白家庭住址,就给她送回了家。他没提醒小白取消叫车的订单,这让网约车师傅到了地点找不到人怎么办?这不是玩人家网约车司机嘛!
3,叶小白父亲说得对,深更半夜,男领导哪怕事出有因,也不该在单身女下属家里停留。
管一鹤把叶小白送回家后,给她放到沙发上,然后便去卫生间清理自己的衣服。因为在房间内呆的过久,这才让小白父亲“抓”了个正着。
男领导送女下属回家后,看她进屋没事了,就该早早离去,不该制造人为的“误会”。
叶小白所在公司是证券公司的领头羊,公司内明文规定不许员工之间谈恋爱。管一鹤作为领导,这些规定自是晓得,而领导应以身作则,和女下属保持适当距离,才能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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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生活征文##我要上头条#
“我和她曾经是恋人,何况这次是她主动约我出去的,我只是酒后情不自禁,又没有强迫她,怎么就成了强奸了呢?我不明白,也不服!”面对法院的判决书,刘某痛哭失声。
事情发生在山东青岛。女子陈某和男子刘某在大学时是情侣,但没能修成正成果,二人毕业后分手,各自参加工作并结婚生子,期间两人偶尔发信息联系,但未曾私下见面。
陈某与丈夫感情不和最终离婚。离婚当天,陈某伤心发了朋友圈,刘某看到后发信息安慰,随后,陈某主动约刘某陪其喝酒消愁,约定在某酒吧见面。
见面后,喝酒过程中,陈某向刘某诉说自己婚姻的不幸,声称自己离婚时几乎是净身出户,越说越伤心,越喝越上头,陈某直喝得酩酊大醉人事不省。
刘某因不知道陈某的家庭住址,于是将其带到酒店开房。将陈某放到床上安睡后,他本想离开,可看到陈某醉得一塌糊涂喊也喊不醒,遂心生邪念,趁机与其发生了关系。
事后,刘某想到自己是有家室之人,有了悔意,在床头放下3000元后离开。陈某醒来后随即电话与刘某取得联系,质问留这3000块钱什么意思,怒声说道:“你这是不尊重我、看不起我”等言语,并让刘某马上赶到酒店。
但是,刘某却没有过去,还关了手机。陈某遂报警求助,称被刘某强奸。刘某到案后起初并不承认他与陈某发生过关系。待公安机关出示从陈某提取到的生物证据后,刘某只得承认了,但坚持认为其不构成强奸。理由是:一是陈某主动邀约喝酒的、当时发生关系时没有反抗;二是给了钱双方就是卖淫嫖娼,并不构成犯罪。
但法院认为本案中,双方既不属于特定人员,且事前并没有约定交易,因此刘某第2点辩解是不成立的。
还有,违背妇女意志是不以女方有没有反抗为判断依据的,即只要行为人是趁女方处于不能、无法反抗时与其发生关系的,就属于违背妇女意志的情形。刘某喝醉后没了意识,即便没有反抗也不影响强奸罪的认定。
最终,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
个人认为,刘某被惩罚实属咎由自取,明明自己现在有家庭却不洁身自好,这就是他背叛婚姻的代价!至于陈某,个人认为她恼恨的是曾经的恋人对她的羞辱,留下3000元钱就想从此两清,认为刘某没尊重他。你认为是不是这个原因?对此,你又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