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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昌县人民检察院:男子花35万假结婚

【为取得北京户口“假结婚” 法院判决协议无效退还费用】2019年5月,梁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姜女士,姜女士承诺可以通过结婚的方式办理北京户口。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书》约定梁先生给姜女士费用35万元,付款方式为办

【为取得北京户口“假结婚” 法院判决协议无效退还费用】2019年5月,梁先生经人介绍认识了姜女士,姜女士承诺可以通过结婚的方式办理北京户口。双方签订的《委托协议书》约定梁先生给姜女士费用35万元,付款方式为办理结婚手续及对《婚前财产协议》认可后一次性支付15万元,其余费用在户口迁入北京并且与对方离婚后付清。

协议签订后,梁先生按约定向姜女士支付了15万元,姜女士为梁先生的妻子介绍了北京人王先生,安排他们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并办理了结婚登记,可是后续北京户口并没有在约定的时间内办成,梁先生起诉姜女士要求退还15万元并支付利息。

日前,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中姜女士表示,收到的15万元中仅有4万元自己留下,其余都给了不同的人用来办理落户事宜,仅同意退还4万元。

法院认为,户口管理制度是国家对人口进行管理的基本政策,梁先生与姜女士的行为扰乱了户籍管理秩序。“假结婚”不仅违背了婚姻制度的初衷,也容易造成家庭关系混乱,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梁先生与姜女士签订《委托协议书》违背公序良俗,应认定无效。

最终,朝阳法院判决姜女士退还梁先生15万元,对梁先生要求姜女士支付利息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人民法院报 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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