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头条#法官陈剑锋:以调解的“绵柔掌” 化止纷的“千钧力”
守义持正,巍如泰山;严肃执法,无愧天平。作为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名80后青年法官,陈剑锋始终以饱满的热情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在提高审判效率和办案质量上下功夫。“温柔有力量”,是周围人对他的评价,以调解“绵柔掌”,化止纷“千钧力”。
高高瘦瘦,与人交流总是和颜悦色,一派儒雅的书生相,记者第一眼见到陈剑锋时,很难联想起他是一名铁面无私的法官。
毕业于广东商学院法学专业的他,怀揣着法律人的梦想,于2006年通过公务员招考进入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13年来先后在办公室、审管办、执行局、民事审判第一庭工作,一直兢兢业业。如今所在的民事审判第一庭是自建院以来最为艰苦的岗位,从近几年的情况来看,全院一共有4个民事合议庭,一年要审理的民事案件总数为2000宗左右,其中民事审判第一庭就承担了1200宗,很少人愿意来这里磨练,而陈剑锋却毅然挑起了这个担子。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陈剑锋:
早几年我刚来民一庭的时候,我一年的案件量可能是120宗左右,估计今年的案件量可能人均会达到220、230左右。应该说这个案件量还是比较大,跟珠三角一些法院相比也差不多了。
哪怕工作量再大,陈剑锋始终尽职尽责定纷止争,他承办的案件,有三大特点:办理质量较优,无一被发改、再审或投诉、上访;审判效率较高,无超审限案件;社会效果较好,服判息诉率高。而在审判生涯中,让他一直念念不忘的还是初出茅庐时,发生在龙川县老隆镇的一起因河床挖沙导致三名初中生溺水身亡的案子。
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陈剑锋:
应该说这个案件过去了这么多年,但是一提起这个案件,我内心很难能够平复下来,这个案件我们一共去了两次现场,当时现场应该说还是比较危险的,挖沙导致的隐患都还存在,谁也不能够保证脚下的沙滩就是一定是安全的。为了把这个案件查清楚,搞明白,当时我们庭里的几个审判员都亲自钻进了荆棘棚里。
这件案子进一步坚定了他做法官的决心,使他明白了要始终以“司法为民”作为工作的指针。陈剑锋的结案数与结案率位居全院前列,多年来,他曾荣记个人三等功2次,多次获得个人嘉奖、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凭着这种一心为民、化解矛盾的理念,他得到了许多当事人、律师以及同事的称誉,用自己的一言一行演绎了法律的公平和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