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恶淫为首,对于乱搞男女关系的戴副局长、韦副市长的行为,不能简单的用“生活作风问题”来搪塞。
都知道军人的婚姻有严格法律保护,破坏军人婚姻罪,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其同居或结婚的行为。破坏军人婚姻的,属于犯法,是要坐牢的。
其实,针对军人出台的婚姻保护法,完全可以移植到政府公职人员身上的,这样就能有效避免他们之间乱搞男女关系,甚至进行通奸或权色交易。
如果说戴副局长之流,它们之间是真爱,那鬼才信。说白了,里面是否存在肮脏的交易,大家心知肚明。
最近几年,有相当一部分落马的官员,存在通奸、权色交易的违法行为。它们职位越高,权力越大,所带来的破坏与危害也更大。官员通奸、权色交易屡禁不止,就是缺乏有效监管,缺乏有效制约。
如果能够让“禁止公职人员男女生活作风问题”上升到法律层面,一旦违法,该判刑的判刑。那么就能够更好的遏制,公职人员男女干部间的,不正当男女关系问题。
说实话,一个“生活作风问题”,让坏人钻了空子,逃避了法律制裁,实属不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