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扬州们茶余饭后的谈资# 防控调整后首国际航班来扬
28日,春节后首个工作日,扬州泰州国际机场迎来疫情防控调整后首个国际(地区)公务飞行航班,由拉萨圣若公务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执飞,目的地为澳门。
小编简评:越来越多。#扬州头条#
绍兴元年正月某日,岳飞被母亲痛心疾首指责道:“那可是你舅舅啊,你怎么可以杀了他!”然而岳飞并未开口解释,而是默默地露出后背上的“精忠报国”,岳母看后既悲失去弟弟,又喜儿子争气。
岳飞杀了自己的亲舅舅,这一颠覆我们认知的事记录在《三朝北盟汇编》里。
《三朝北盟会编》记载了宋代徽宗、钦宗、高宗三朝宋金和战史事的编年体历史巨著,有250卷之多,保存了许多原始资料。
而作者叫徐梦莘,与岳飞属同一时代的人,幼年历经战乱,备尝艰辛,将当时各家所记,以及这一时期的各种资料不管真伪一概兼收并蓄。
据《三朝北盟会编》卷144记载事情大概是这样的(原文见评论):
岳飞在任命通泰州镇抚使时,他的舅舅姚某投靠了岳飞。可姚某仗着这层关系仗势欺人,欺压老百姓。老百姓出于对岳飞的爱戴,一直没有跟岳飞告发。
但是哪里有压 迫,哪里就有反抗!有一天有个老百姓实在是ren无可ren,向岳飞告发姚某不仅抢了他的东西,还无故打了他。
那人甚至还把姚某之前所做的坏事全部讲了出来,而岳飞在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十分气愤,找到母亲,一字不漏的告诉给了她。
岳母听了,狠狠的教训了她弟弟。而一旁的岳飞警告舅舅,你如果再仗着我的威名继续为非作恶,那即使你是舅舅,我也不留情!
哪知姚某这厮却不但不听劝,反而对岳飞怀恨在心。嘴上说好好好,我以后一定改,可心里却谋划着怎么对岳飞下黑手!
过了几天,舅舅姚某给岳飞说:“你平时忙于公务,没顾得上好好休息,今天放松放松,到山林里踏青游玩吧。”
碰巧岳飞也比较闲,天气又甚好,于是就点头应允了,带着一行人骑着马出了城来到郊外野地。
突然姚某猛抽了几下马鞭,飞快的越过岳飞的前面,岳飞当时也没在意。可是情况却有些奇怪了,只见姚某回身握住马背上的一张弓,从怀中掏出一支短箭,弓弦拉满。
岳飞好奇,自己舅舅前方分明没有任何动物,这是要干嘛?正思索着,突然姚某猛的一转身,箭指岳飞,手一放,嗖的一声向岳飞射来。
幸亏岳飞久经沙场,沉着冷静,一个侧闪,箭没射中岳飞,只射中了岳飞的马鞍。
姚某一看没有暗算成功,慌忙策马逃跑。但跟岳飞比骑马,这有什么可比性?姚某还没逃多久就被岳飞一把揪下马来,二话不说就拔出刀。
姚某一看连连求饶:“好侄儿,看在你母亲的份上,不要杀我,再饶我一次吧!”旁边部下虽然对姚某咬牙切齿,但是想着这是岳母的弟弟,便为姚某求情,刀下留人。
岳飞大义凛然地说:“不要给他求情!他做了那么多坏事,今天又想来暗害我,留着就是个祸根。”说完岳飞就一刀刺进姚某的心脏。@微笑的刀特李
回到家后,岳飞就将这件事告诉给了他的母亲,之后岳母痛心疾首地说他:“他可是你的舅舅啊,他再怎么错,你也不能杀了他啊!”
岳飞义正言辞地说:“母亲,如果当时那支箭我没躲过,那么您失去的可是儿子啊,况且舅舅如此的肆意妄为,他这是咎由自取!而且母亲您在我后背上刻的精忠报国,难道您忘了吗?”
岳母也知道自己的弟弟是什么德行,也知道她弟弟的所作所为,事情已经过去,想一想岳飞并没有做错什么,便不再说什么!只是后来偷偷将姚某安葬在树林里,垒了一个坟墓。逢年过节,瞒着岳飞,偷偷的去祭奠一番。
但是岳飞杀舅是真或是假,这事争议很大,有人说这是真的,有人说这是假的!#头条创作挑战赛#
但我认为岳飞杀舅是假的。
1、史书中,从来没有提到过岳飞有这么一个舅舅,而且这个人连个名字都没留下来。
2、就算有姚某这个人,要杀一个人,背后射一箭比正面射一箭不是更有胜算?
这个应该纯属故事,应该是为了美 化岳飞。在古代,岳飞这样做属于大义灭亲。他们为了进一步突出表现岳飞的大公无私,秉公执法,就编了这一段故事。
当然这样写结合当时所处的时期,秦桧只手遮天,为了抹杀岳飞功劳,拼命修改史书,黑化历史!
对于岳飞的这段故事,你们怎么看?
11月12日上午9点45分,江苏泰州,靖江市西环环岛西侧路段,出现了惊人一幕:一男子持刀追砍交警,交警持铁锹反击。
据警方通报,当日交警部门在路上执勤。发现男子冯某(54岁)未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一辆无牌电动三轮车。交警示意冯某停车配合检查,冯某却加速逃窜。后一名交警及一名辅警追赶拦截,在西环环岛西侧将其拦停。
不想冯某突然拿出一把菜刀追砍交警、辅警,交警躲避不及被砍中左手。之后交警在躲避的同时,拿到一把铁锹进行反击。很快属地派出所民警赶到,众人合力将其制服。
#普法行动#
五十几岁的人了,就算不懂法,也应该知道面对交警检查应当配合的道理。
其之所以逃窜,说明其明知自己的行为是违反交规的。首先其驾驶行为就存在两个违法:一是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二是驾驶的电动三轮车未悬挂牌照。对此交通违规行为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相应处置。
如果冯某主动配合,这个事情可能最多也就是罚点款的事情。但是其闯卡,又砍伤警察,事情的严重性质就截然不同了:
第一,闯卡行为本身可能涉嫌治安违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规定:有“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等情形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第二,持刀追砍警察涉嫌刑事犯罪:
首先这是一种“袭警”行为,而《刑法》修正案九,将“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行为单独列为一款“袭警罪”,作为妨害公务罪的一种特殊情形。《刑法》二百七十七条第五款规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如果男子冯某砍伤的交警伤情较轻,对其应以“袭警罪”定罪,因为持凶器袭警,按照两高《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应从重处罚。因此,冯某将面临三至七年的从重量刑。
其次,在构成袭警罪的同时,如果其暴力程度严重,致使民警重伤、死亡,根据《关于依法惩治袭警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如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规定的,当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定罪,并从重处罚。
因此,如果冯某砍伤的警察达到重伤情形,将对其以故意伤害罪处罚。《刑法》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由此可见,不管被伤害的交警是否构成重伤,冯某或构成袭警罪,或构成故意伤害罪,最低起刑都是三年以上,且还将从重处罚。你说这一时冲动值得吗?面对警察调查执法,不管自身有错没错,都应该积极配合。#普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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