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件经历了诸多程序,一直艰难往前推进,委托人从未放弃,只剩尾款了。
第一次强制执行,什么财产也没有找到,配合终本处理。终本后,我们从被执行人配偶角度进行财产挖掘。没有被执行人的自作聪明,第一次恢复执行可能遥遥无期。被执行人以为离婚可以逃债,偏偏离婚协议暴露了他的财产。离婚协议书中暴露了一套房屋登记在女方名下,该协议明确载明该套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是离婚的时候约定归女方所有。
经过慎重考虑,我们决定撤销离婚协议书中针对该套房屋的财产约定。在不多的司法案例中,有支持的撤销离婚协议的,也有反对的,没有100%的胜诉概率。委托人听完我的分析后,果断决定试一试,若不试,终本的案件难以“复活”,只有不断往前推进。
提出撤销被执行人的离婚协议也是头一次,执行法院也是第一次受理这种案件,一审我们胜诉了,二审还是胜诉。转移到前妻名下的房屋又重新回到了共有状态,针对共有房屋,我们又提起了代为析产诉讼,确认被执行人对案涉房屋享有50%产权份额得到了支持,被执行人也没有再上诉。至此,为恢复执行扫除障碍的官司基本结束了。
在债权人代为析产诉讼过程中,执行案件迎来了逆转。该次逆转是因为被执行人来法院开庭,被我举报到了执行局,执行局在被执行人开完庭后对其实施了司法拘留决定。被执行人知道离不开了,打了很多电话,但无人关心他。
我也不可能轻易松口放弃拘留,还垫付了近700元的检查费送他进拘留所,我的态度也是非常坚决的,委托人也更强硬,所有检查完毕,送拘留途中,被执行人终于怂了。
那天我全程跟随陪同,哪怕到昆明新华医院检查都是我跟着的,我就是不能松口放他。虽然在检查过程中各种不配合,装血压高,头晕,有家族心脏病等等,但检查完毕,身体一切正常,符合收监条件,他就开始一会儿向执行人员求情,一会儿向我求情。
那个时候他的电话已经被收走了,不能再打电话了,他想联系谁,也没有人帮他联系了。因为已经让他到处打电话找人超过2个小时了,他也没有找到人帮他,当然他打电话基本也是自由聊天,并没有找人筹款,都是在兜圈子耗时间。特别是打了那么多电话就是想继续忽悠,核心关键人员的电话就是不打,不联系。一会儿找代理人,一会儿找关系的,都是想找人“捞他”出去,偏偏不找人筹款。以为执行人员没有耐心或不动真就会放人。
在送拘留所途中,警车是鸣笛的,执行承办人懒得理他,只有我还跟他招呼几句。他彻底怂了,向我各种保证求情,我提议仅限与前妻通话一分钟,不要再跟其他人联系了。他同意后,我用我的手机拨通了被执行人前妻电话,没有想到这个电话真的起到了作用,前妻开始还怀疑送拘留是假的,但听到持续而清晰响亮的警笛声就秒懂了,不到半小时其前妻带着两个舅子就赶往了法院缴纳了50万。确认收到50万元后,我和委托人才申请放弃本次拘留。
但自从支付了50万元到现在,尾款就是不支付,我打电话给这个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反而让我做我委托人的工作,希望我劝委托人放弃尾款。这不是策反我吗?我让他看清楚,我到底是哪方代理人。
这怎么可能呢?我的职责是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让我劝委托人放弃,这是什么行为?投降?被买通了?我希望他限定期限按照那次笔录约定时间继续履行,但他至今未履行。
算上本金各种利息费用,虽然不到10万了,但我还是继续申请恢复强制执行程序,对其50%的房屋启动程序,我们是动真的,希望在房屋启动环节他能履行,没有必要耗费巨大人力物力去腾房评估拍卖,但我们的态度必须有。
该被执行人是真的赖。有钱不还的那种人,还扬言敢起诉就找法院要钱去。他每月还有近8000元的退役金,该比收入在其他法院在先冻结查封状态下,我们执行不到,还有对外巨额判决债权,特别是该被执行人自己也有执行案件他是原告身份,取得了执行款一分钱不履行判决,不是逼出了这个50万,执行局可以直接移送公安了。
第二次恢复执行,我们不会走过场,不收回尾款不收兵。@头条法律
作者王汉政昆明律师
各省市案件数量差异较大,云南昆明呈贡区今日案号7000出头,同阶段河南郑州金水区已逾18000大关。各地法院管辖片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配备资源也有所差异,好奇各法院收入水平差距能有多大?
#昆明头条#
负债30万,欠款就要逾期,早上看到花呗被冻结了,各信贷中心也冻结了能用的款项,不知道是不是受到前夫的信用影响,他上过银行黑名单。因为手里只有法院的判决书,没有回家更正户口本已婚信息,应该改为离异。
被逼无奈给妈妈打电话,妈妈在电话里听上去状态不是很好,她的感冒还没好,妈妈的声音和回答是绝望的,我告诉妈妈,如果我借不到钱还款,那我只能等死,妈妈着急了,她说:“你不为我考虑总得为孩子考虑吧,孩子发烧的时候,什么都不要,只告诉我给他买一罐罐头,冬天冷了孩子没有鞋,我给他买鞋,他要最便宜的,买其他东西都不要,孩子已经很懂事了,他也很可怜了,你就那么忍心吗?”我悲痛欲绝,我恨我自己。
爸妈都为我倾尽了几万养老的钱,因为家在农村,父母没有社保,只靠着那几亩薄田,爸爸平时去打零工。
曾经嫁给人渣,婚内倒钱逼我还,创业员工开工资也是我结算,不给还钱,就逼迫我,打我。负债大多原因就是因为他,无法忍受他对我们母子施虐,所以逃离北京租的房子 ,一个人带着孩子去大理。
来云南一年半的时间里,回一次北京委托律师起诉,终于在三个月内离了婚,法院给传来了判决书,但是婚内负债要求不在这次离婚诉讼案子里解决,也就是说我离婚后可以起诉他,追回自己的债务。
起诉费要一万多,自己又在创业投资阶段,迟迟没有起诉,最后导致“以贷养贷”,一直到今天崩盘的地步,也许你会说我是一个骗子,也许你会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也许你会留下一声叹息。
今天写下这些只为了记录,没去偷没去抢,没去做见不得人的事情,负债不丢人,丢人的是自己愚蠢,所以被人威逼利诱。
如果能给我一次不上黑名单的机会,我一定会好好珍惜。
我不是卖惨,如果我写的内容能引起你的共鸣,请你帮我浏览完,点一个赞就是对我最大的帮助,谢谢!
“他有作风问题!这日子没法过了!”1984年,对越自卫反击战的英雄杜海山却被妻子起诉离婚,当着众人的面妻子说出了这句话,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1984年4月,昆明某军区的传达室内,收到了一封来自法院的传票,军区领导看到传票上的名字时顿时一脸震惊,随后便严肃的将杜海山叫到了办公室,传票内容是一封离婚协议书,军区领导询问杜海山:“你怎么惹你媳妇不高兴了?还是你做了什么对不起人家的事?这传票都送到我这了!”
杜海山看到被领导甩在桌上的法院传票顿时一脸茫然,他解释说自己没有对不起妻子,并且两人关系也一直都很好,自己也不明白这究竟是怎么回事。随后领导给他放了几天假,让他处理好自己的家事再回来。
杜海山心里五味杂陈,平日里自己和妻子的感情也比较好,虽然不经常见面,但妻子却从没有埋怨过,并且自己每个月都会将自己的工资发给妻子,那个年代离婚这样的事基本都没有过,除非是因为双方之间有什么大矛盾,而杜海山吃穿不愁并且因为是战斗英雄,在军队里也十分被领导们看重,以后的前途更是一片光明,他的妻子为什么会和他离婚,甚至被告上了法庭。
后来这项案件在昆明法院开庭,当时旁听的人也比较多,人们听到战斗英雄被妻子告上法庭纷纷好奇怎么回事,在法庭上,妻子李卫平哭着说:“我跟着他过日子,平日里根本就看不到他人,什么事都是我扛着,然而他却这样对我。”随后妻子说明了杜海山的情况,原来两人已经结婚五年了,在这五年时间里家里的老人小孩都是李卫平一个人在照顾,平时杜海山对家里唯一的帮助就是向家里寄钱,但后来李卫平竟发现部队里的工资根本就不止这些。
杜海山只是往家里拿了百分之20的工资而已,家里的开销越来越大,每一次李卫平询问杜海山的时候,杜海山还会隐瞒着李卫平说工资就这些,这让在家里任劳任怨的李卫平心里很不平衡,甚至一度怀疑是杜海山将其他钱花到了别人的身上,随后李卫平在法庭上对着长官哭诉:“他有作风问题,这日子根本没法过了!”
一时间人们都感到十分震惊,难道这个在战场上保家卫国的英雄私下也和那些男人一样?杜海山听到后才了解到了妻子对自己的误解,无奈之下他只好在法庭上说出了钱给的少的原因。
当时杜海山参加对越反击战时,自己被分配到了尖刀班,负责为后面大部队开路,而只要在尖刀班里的人都是九死一生,但在战争面前,没有一个人犹豫,大家聚在一起商量着如何摧毁敌方的防御工事,其中有一位队友提议,大家一起约定:这次战斗活下来的人需要替牺牲的兄弟们照顾家人,大家听到后都一致的点头,也正是因为这样的承诺让他们在战场上都没有了后顾之忧。
杜海山和战友一起冲在整个队伍的正前方,大家齐心协力的扛着爆炸筒,在向敌人的枪林弹雨下,不少队友接二连三的倒地,但他们没有因此害怕和退缩,反而是更加燃起了斗志,最终杜海山在最后一刻将爆炸筒丢到了敌人的防守处,但此时距离他们不远处敌人丢来了一颗手榴弹,就这样杜海山和队友倒在了一声声巨响中,然而没有想到的是,杜海山因为距离爆炸点最远幸运的活了下来,然而其他人却都离开了这个世界。
为了兑现自己的诺言,杜海山将自己的工资拆成了好几份,每个月为战友的父母寄过去自己的工资,在闲的时候还会去看望他们,听到这里,妻子才明白是自己误会了杜海山。
随后她哭着抱住杜海山,赶忙撤诉,在场的所有人无不动容,纷纷为杜海山鼓起了掌。#越战英雄##人物##对越反击战#
#昆明头条#昆明今年第一家被法院宣告破产的房企出现了。五华区法院的民事裁定书宣告大朝地产破产,目前他的净资产为负6.83亿,资产负债率高达209.68%。
如今各个行业都濒临破产裁员,世道太难了,都是弱肉强食,什么行业都不好做,真心不知道还能做什么,自己做一天能赚点白菜钱,不饿肚子就好了!
律师办案随笔
又赶到某地基层法院催问案件执行款,因为金额超过百万,需要主管副院长签字,昨天已经签好字,但是执行款还没有发下来。该法院是第一次来起诉执行,以前没有案件在这里,不是很熟悉,但是这个法院一年执行案件也不到300件,我的这个案件算是标的很大的案件了。
见到承办人也很容易,可以直接到承办人办公室,还有书记员主动倒水喝,这个待遇只有在县级基层法院可见,就是接地气。承办人说,月底了,我们这笔款只有等五一以后才能发,单子交到财务部门了,只等款项到账。
承办人办公室有几个人共同办公,我呆了个把小时也没有见到一个人来,真的好清闲的,云南有些法院案件不是很多。这要是在昆明基层法院,执行局每天起码接待300人不止,电话一天到晚不会停,接不完的电话和当事人,真的喝水歇歇都没有时间,电话都打不通,更不要说去承办人办公室坐一坐了。
承办人跟我闲聊了很多,说我案件在他这里执行大半年了,从来没有见到我的委托人也没有接到我委托人电话,作为承办人特别好奇,别的执行案件即使委托了律师,总是见不到律师本人,也接听不到律师电话,反而是天天见当事人。承办人说律师好沟通,不愿意见当事人,很多时候有意躲当事人,因为沟通不了。执行不了的案件或者执行遇到阻力的案件总是会被当事人怀疑和抱怨。
我是该承办人大半年里接听到最多电话和见到最多的律师,整个执行局都知道我这个律师的存在了,电话里不要报告信息就知道是我了,我代理的这个案件,整个执行局法官都知道该案。
该案,我从来没有写过和谈过,是一件工程款的案件,官司调解了但又不履行,执行拍卖土地。没有想到拍卖土地竟遇到那么多阻力和变数,最终也是不成。
但我委托人运气也太好了,查封了的账户,突然进账了。突然进账就是“捡漏”,对方惯用的手法,我早就清楚,立即抗辩说是民工工资专款专用,在对方还没有提出执行异议前,我就把我律师意见写给了执行局长和主管副院长,警惕对方这种小伎俩,提前让领导识别清楚对方习惯性做法。
对方虽然纠缠了一段时间,但是并没有提出执行异议,就是底气不足。我为了跑这笔执行款,基本一天一个电话,也跑了很多次该法院,现在终于到了最后一步,财务部门放款,领导都签字了,财务部门说月底不发款,我是第一次遇到。
我告诉委托人五一后到账,委托人很不淡定地说:好好好……一连串说了起码10个以上“好”。因为无法拍卖土地,我也跟着郁闷了许久。不是执行局不办,而是不动产登记中心和自然规划局答复该土地有规划的道路等原因,暂不具备转移登记,什么意思?就是土地拍卖成功了也过不了户,执行局据此只能暂停执行。
该执行局也是第一次执行拍卖土地,经验不足,我也说了很多执行方案,才慢慢向前一步一步推进,就是暂停土地执行,也是给我做了说明和告知、沟通。
土地执行的确涉及地方规划和过户等复杂问题,但我认为强制执行本身就是一种特殊司法行为与招拍挂过户肯定不同,规划更不是阻碍执行的依据,但谁敢推进呢?
下一步,我还是会继续沟通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及不动产中心和执行局,特殊情况特殊执行。解决法律问题请关注@铁齿状王
作者王汉政昆明律师
昆明中院的法官街头审案是为当事人着想还是作秀?
为什么不让进法庭,不就是怕近距离接触传播疫情吗?假如双方当事人或律师是感染者,就会传给法官,然后法官进入法院再传染给其他法官……这和进入法院没有半毛钱区别!
#昆明头条#
在暮色四合中走出高院的大门,庄严的国徽在夕阳的映照下熠熠生辉。
这应该是春节前最后一次来高院办事了,明后天按照计划,还要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寄一份再审申请书,到昆明中院交一份代理词。法官都还在加班加点的辛苦工作,我们怎么好意思就放假了?[机智]
最近有两个案件在东部沿海某地法院成功立案。不用到现场,的确花了一点时间。这也让我彻底感受到了沿海城市立案也没有那么痛快,看来年底都差不多。
通过立案对比一下,发现我们所在地的昆明法院,各方面都走在了全国前列吧。昆明法院虽好,但我为了快速结案,也会舍近求远把案件放在昆明以外区县。
这样并不会增加当事人成本,只是增加我本人办案成本,但整体效果很好!
为了控制立案,立案门槛年底是被人为拔高的,我今年遇到过,找庭长不理,找主管副院长说给我不予受理裁定书,若认为违法不立案可以去隔壁投诉。听到这么打官腔,赶快回家吧!看样子磨不下来。
前两天又遇到这个立案女庭长,她跟我解释我那个案件为什么不给立案。其实不给立案明显不合规定,她明显有点心虚,我若坚持要求下裁定,她肯定不会下。她说以为我会投诉她,怎么就木有后文了。
我偏偏不会选择投诉去解决问题,这样不但会置气还结梁子办不了事,耽搁当事人的事。做好办法就是换人换思路了。
第二天,我就去其他法院了。
立案标的门槛提高,基本99.9%的案件一审都会在基层,立案庭挡案子思维可能并不会立案登记制改变,真的怀念以前的审查制,起码不用排队,收案缴费,5分钟全部搞定。
一张开庭照片,尽显疫情下法律行业的无奈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象征着法院的天平下面,五个人席地而坐,一人居中身着法袍,对面各有2人相对而坐,树下黄叶满地,一片萧瑟,这就是疫情下法院开庭的场景了。
这样的庭审,看起来不那么庄重,但对律师来说,已经是一件幸事了,负责任的法官才会帮你想办法克服困难开庭。
出现这样的情况,原因不难猜测,但是值得怀疑的是这样就能起到防疫的目的吗?几方的距离也不远,从图上看应该是没有达到安全距离,既然如此,那不允许进入法院的用意何在呢?
疫情下,这样的场景虽不是常态,却也屡见不鲜。每到外地开庭前,都要多方确认,能不能下高速,进入法院需要什么条件。
疫情下,怕法官被隔离,怕书记员被隔离,怕证人被隔离,怕必须到庭的当事人被隔离,最怕的是别人都没被隔离,律师自己被隔离。大部分法官还能体谅律师的特殊情况,但就是有部分法官只要自己没问题,其它问题都要律师和当事人自己克服的,前一阵深圳某法院不就有律师因无法进入法院,就在法院门口眼睁睁看着法官当自己未到庭按撤诉处理,当然最后以法官道歉结束。
开庭难还可以寻找替代方案,会见难却实实在在无法解决,能视频会见的看守所不多,大部分地方都只能面见。而很多地方一旦出现疫情,看守所立马被封。封看守所不需要人指示,解封却需要层层审批,说起来冠冕堂皇,看守所人员密度大,一旦发生疫情后果严重,结果看守所就成了疫情层层加码的重灾区。行程码上显示去过有疫情的城市,大部分地方都拒绝会见,才不管是不是高风险区呢。不少看守所只接受未出过所在市的律师会见,有的看守所甚至精确到所在区。笔者所在的市,截止到现在,能会见的时间加一起不超过三个月,而会见可以说是刑事辩护最基本的工作,无法会见,无法了解案情,委托人也不理解。刑事律师尤其艰难。
唉,希望疫情尽快过去吧!!!